论八字撮要法-赋论·五-渊海子平-徐大升伤官偏财正官(清)-(伤官偏财正官)
《论八字撮要法》 用之为官,不可伤。 用之为财,不可劫。 用之为印,不可破。 用的食神,不可破。 用之为禄,不可冲。 若有七煞须要制,制伏太过反为凶;若遇伤官须要静,此是子平万法宗。 伤官最怕为官运。 正官尤忌见财星。 印绶好杀,嫌财位。 陽刃怕冲,宜合迎。 比肩要逢七煞制。 七煞喜见食神刑。 有禄怕见官星到。 食神最喜偏财临。 此是子平撮要法,江湖术者仔细明。
|
标签:
《论八字撮要法》 用之为官,不可伤。 用之为财,不可劫。 用之为印,不可破。 用的食神,不可破。 用之为禄,不可冲。 若有七煞须要制,制伏太过反为凶;若遇伤官须要静,此是子平万法宗。 伤官最怕为官运。 正官尤忌见财星。 印绶好杀,嫌财位。 陽刃怕冲,宜合迎。 比肩要逢七煞制。 七煞喜见食神刑。 有禄怕见官星到。 食神最喜偏财临。 此是子平撮要法,江湖术者仔细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