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正官/论正官取运31-32-子平真诠正官伤官身旺(-正官伤官身旺(沈孝瞻--(正官伤官身旺)
三十1。论正官 官以克身,虽与七杀有别,终受彼制,何以切忌刑突破害,尊之若是乎?岂知人生天地间,必无矫焉面子之理,虽贵极天子,也有天祖临之。正官者分所当尊,如在国有君,在家有亲,刑突破害,以下犯上,乌乎可乎? 以刑突破害为忌,则以生之护之为喜矣。存其喜而去其忌则贵,而贵之中又有高低者,何也?以财印并透者论之,两不相碍,其贵也大。如薛相公命,甲申、壬申、乙巳,戊寅,壬印戊财,以乙隔之,水与土不相碍,故为大贵。若壬戌、丁未、戊甲、乙卯,杂气正官,透干会支,最为贵格,而壬财丁印,二者相合,仍以孤官无辅论,所以不上七品。 要是财印不以两用,则单用印不若单用财,以印能护官,亦能泄官,而财生官也。若化官为印而透财,则又为甚秀,大贵之格也。如金状元命,乙卯、丁亥、丁未、庚戌,此并用财印,无伤官而不杂煞,所谓去其忌而存其喜者也。 然而遇伤在于佩印,混煞贵乎取清。如宣参国命,己卯、辛未、壬寅、辛亥,未中己官透干用清,支会水局,两辛解之,是遇伤而佩印也。李参政命,庚寅、乙酉、甲子、戊辰,甲用酉官,庚金混杂,乙以合之,合煞留官,是杂煞而取清也。 至于官格透伤用印者,又忌见财,以财能去印,未能生官,而适以护伤故也。然也有见了财而反大贵者,如范太傅命,丁丑、壬寅、己巳、丙寅,支具巳丑,会金伤官,丙丁解之,透壬岂非破格?却不知丙丁并透,用一而足,以丁合壬而财去,以丙制伤而官清,无情而愈有情。此正造化之妙,变幻无穷,焉得不贵? 至若地支刑冲,会合可解,已见前篇,不必再述,而以后诸格,亦不谈及矣。 三十2。论正官取运 取运之道,一八字则有一八字这论,其理甚精,其法甚活,只可大略言之。变化在人,不可泥也。 如正官取运,即以正官所统之格分而配之。正官而用财印,身稍轻则取助身,官稍轻则助官。若官露而不可逢合,不可杂煞,不可重官。与地支刑冲,不问所就何局,皆不利也。 正官用财,运喜印受身旺之地,切忌食伤。若身旺而财轻官弱,即仍取财官运可也。 正官佩印,运喜财乡,伤食反吉。若官重身轻而佩印,则身强是宜,不必财运也。 正官带伤食而用印制,运喜官旺印旺之乡,财运切忌。若印绶叠出,财运亦无害矣。 正官而带煞,伤食反为不碍。其命里用劫合煞,则财运可行,伤食可行,身旺,印绶亦可行,不过呢复露七杀。若命用伤官合煞,则伤食与财俱可行,而不适宜逢印矣。 此皆大略言之,其八字各有议论。运中每遇一字,各有研究,随时取用,不可言形。凡格皆然,不独正官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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