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门四十四观点-卷二-星平会海-(算命流年大运)
人门四十四观点
一宫 宫主者,谓子丑宫(土),寅亥宫(木),卯戌 宫(火),辰酉宫(金),已申宫(水),午官(日),未官
(月)。
此即天星也,也叫作星辰。
二 宫 &度 主 者 , 谓 角 斗 奎 井 度 ( 木 ) , 氐 女 胃 柳 度 ( 土 ) , 房 虚 昴 星 度 ( 日 ) , 心 危 毕 张 度 ( 月 ) , 尾 室 觜 翼 度
( 火 ) , 箕 壁 参 轸 度 ( 水 ) , 亢 牛 娄 鬼 度 ( 金 ) 。
此即地煞也,也叫作地曜。
三宫 &星者,谓日月木火土金水气孛罗计,兼文魁名 甲宫印,经纬羽马三元四元,催官禄神喜神爵星,十干化
曜等星。
此乃宫分相合,以布七曜。
四宫 &煞者,谓禄勋、岁驾、天乙、玉堂、斗柄、卦
气、唐符、国印,并羊刃、剑锋,天雄、地雌、飞廉、的
煞、劫煞七神四耗四符等煞。
此乃度宿所属,以布七政。
五宫 强宫者,谓命宫、官禄、田宅、妻妾、男女、 福德、财帛。又云(财帛次弱,与其命宫相违故耳。
居强宫者旺。
六宫 弱宫者,谓兄弟、奴仆、疾厄、相貌、迁移。 又云:迁移近强,与其命宫相向故也。
临弱宫者衰。
七宫 体者。静也。又白:原守星盘,排下七政四余, 原当身命,官福田财妻嗣及文魁、经纬、三元、四元等星。
元守者当主本年星宿也。
八宫 用者,动也。又曰:流行周天行度,主大小 限,主流年十一曜太岁轮宫煞。
流行者,流动星展限度也。
九宫 生者,相生也。谓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金生水,水生木,如身命、官福、田财、妻嗣等星。须是 他来生我者吉。
生者,谓生我之星,即爸妈之类。
十宫 克者,相克也。谓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 火克金,金克木,如身命、官福、旧财、妻嗣等主。切忌 他来克我者也。
克者,他克我也,如官鬼之例。
十一宫制者,乃相克也。谓金克木,得火制;火克
呈:平会海
金,得水制;水克火,得上制;上克水,得木制;水克十, 得金制云云。
谓制伏其伤我之人。
十二化 化者,乃相生也。谓金克木,得水化;水克 火,得木化;木克土,得火化;火克金,得土化,土克水,
得金化之类。
谓化恶归善手我也。
十三对 对者,对照也。如子午对照,丑未对照,寅 申对照,卯西对照,辰戌对照,已亥对照。对照吉则吉,
对照凶则凶。
此谓相冲之类。
十四合 合者,合拱也。申子辰合拱,寅午戌合拱, 已西且合拱,亥卯未合拱。合拱吉则吉,合拱凶则凶。
此谓配合之类。
十五向 &向者,诸星向朝也。如日月向朝:如官福向 朝,如旧财向朝,如文魁向朝,如经纬向朝,如三元满用
向朝,如一主专权向朝。
向者有情,凶星又怕向。
十六背 背者,众曜背缠也。如计罗截星诸于东南, 而命限历于西北,或截众曜于西北,命限在东南。又日月
背缠,诸星(沈)〔沉〕沦是也。
背者无益,凶星又宜背。
十七前 &前后者,有二论:如子宫为中,以丑宫为前,
以亥宫为后,乃宫之前后也;如角度为中,以亢度为前,
轸度为后,度之前后也。论行限者,以宫之前后决吉凶; 谈星格者,以度之前后定祸福。又有同宫前后之分,又有 &同度前后之论。
克我之星空其前行。
十八后 &经云:“日月同宫,月要占于日前,如月缠 &井日缠毕是也。”又曰:金会垣水忌退于金后,如水缠井, 金缠毕是也。又有相克前后之分,如土在井,水在毕,为 祸轻;如土在毕,水在井,则祸重。大抵生我之星宜在后,
克我之星宜在前。余仿此推。
生我之星宜其后至。
十九迎。迎者,星在前也。且如命限在寅,而卯上有
星,谓之隔宫迎。如命限在箕,而尾度上有星,谓之隔度
迎。隔宫者轻,隔度者重。
迎吉则吉,迎凶则凶。
二十送、 送者,星在后也。如命限在寅,丑土有星, 谓之隔宫送。如命限在箕,而井度上有星,谓之隔度送。
隔宫者远,隔度者近。
送吉则吉,送凶则凶。
二十一明 &明者,昼生日木土水气计孛,夜生月火金 罗,谓之向明。为身命、田财、福禄、经纬、马3。元禄
等星为奇。
明者,光明之谓也。
二十二晦 晦者,夜生日木土水气计孛,昼生月火金
罗,谓之背曜。或掌身命、田官、福有、文魁、名甲星等
一宫 宫主者,谓子丑宫(土),寅亥宫(木),卯戌 宫(火),辰酉宫(金),已申宫(水),午官(日),未官
(月)。
此即天星也,也叫作星辰。
二 宫 &度 主 者 , 谓 角 斗 奎 井 度 ( 木 ) , 氐 女 胃 柳 度 ( 土 ) , 房 虚 昴 星 度 ( 日 ) , 心 危 毕 张 度 ( 月 ) , 尾 室 觜 翼 度
( 火 ) , 箕 壁 参 轸 度 ( 水 ) , 亢 牛 娄 鬼 度 ( 金 ) 。
此即地煞也,也叫作地曜。
三宫 &星者,谓日月木火土金水气孛罗计,兼文魁名 甲宫印,经纬羽马三元四元,催官禄神喜神爵星,十干化
曜等星。
此乃宫分相合,以布七曜。
四宫 &煞者,谓禄勋、岁驾、天乙、玉堂、斗柄、卦
气、唐符、国印,并羊刃、剑锋,天雄、地雌、飞廉、的
煞、劫煞七神四耗四符等煞。
此乃度宿所属,以布七政。
五宫 强宫者,谓命宫、官禄、田宅、妻妾、男女、 福德、财帛。又云(财帛次弱,与其命宫相违故耳。
居强宫者旺。
六宫 弱宫者,谓兄弟、奴仆、疾厄、相貌、迁移。 又云:迁移近强,与其命宫相向故也。
临弱宫者衰。
七宫 体者。静也。又白:原守星盘,排下七政四余, 原当身命,官福田财妻嗣及文魁、经纬、三元、四元等星。
元守者当主本年星宿也。
八宫 用者,动也。又曰:流行周天行度,主大小 限,主流年十一曜太岁轮宫煞。
流行者,流动星展限度也。
九宫 生者,相生也。谓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金生水,水生木,如身命、官福、田财、妻嗣等星。须是 他来生我者吉。
生者,谓生我之星,即爸妈之类。
十宫 克者,相克也。谓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 火克金,金克木,如身命、官福、旧财、妻嗣等主。切忌 他来克我者也。
克者,他克我也,如官鬼之例。
十一宫制者,乃相克也。谓金克木,得火制;火克
呈:平会海
金,得水制;水克火,得上制;上克水,得木制;水克十, 得金制云云。
谓制伏其伤我之人。
十二化 化者,乃相生也。谓金克木,得水化;水克 火,得木化;木克土,得火化;火克金,得土化,土克水,
得金化之类。
谓化恶归善手我也。
十三对 对者,对照也。如子午对照,丑未对照,寅 申对照,卯西对照,辰戌对照,已亥对照。对照吉则吉,
对照凶则凶。
此谓相冲之类。
十四合 合者,合拱也。申子辰合拱,寅午戌合拱, 已西且合拱,亥卯未合拱。合拱吉则吉,合拱凶则凶。
此谓配合之类。
十五向 &向者,诸星向朝也。如日月向朝:如官福向 朝,如旧财向朝,如文魁向朝,如经纬向朝,如三元满用
向朝,如一主专权向朝。
向者有情,凶星又怕向。
十六背 背者,众曜背缠也。如计罗截星诸于东南, 而命限历于西北,或截众曜于西北,命限在东南。又日月
背缠,诸星(沈)〔沉〕沦是也。
背者无益,凶星又宜背。
十七前 &前后者,有二论:如子宫为中,以丑宫为前,
以亥宫为后,乃宫之前后也;如角度为中,以亢度为前,
轸度为后,度之前后也。论行限者,以宫之前后决吉凶; 谈星格者,以度之前后定祸福。又有同宫前后之分,又有 &同度前后之论。
克我之星空其前行。
十八后 &经云:“日月同宫,月要占于日前,如月缠 &井日缠毕是也。”又曰:金会垣水忌退于金后,如水缠井, 金缠毕是也。又有相克前后之分,如土在井,水在毕,为 祸轻;如土在毕,水在井,则祸重。大抵生我之星宜在后,
克我之星宜在前。余仿此推。
生我之星宜其后至。
十九迎。迎者,星在前也。且如命限在寅,而卯上有
星,谓之隔宫迎。如命限在箕,而尾度上有星,谓之隔度
迎。隔宫者轻,隔度者重。
迎吉则吉,迎凶则凶。
二十送、 送者,星在后也。如命限在寅,丑土有星, 谓之隔宫送。如命限在箕,而井度上有星,谓之隔度送。
隔宫者远,隔度者近。
送吉则吉,送凶则凶。
二十一明 &明者,昼生日木土水气计孛,夜生月火金 罗,谓之向明。为身命、田财、福禄、经纬、马3。元禄
等星为奇。
明者,光明之谓也。
二十二晦 晦者,夜生日木土水气计孛,昼生月火金
罗,谓之背曜。或掌身命、田官、福有、文魁、名甲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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