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食神格详细解读(算命流年己未)
食神,与日主同性互相排斥,泄身有似泄而不泄,或泄之则轻,反谓有情;食神又能制杀救身主,亦可生财供日主享受。于是,食神就是一吉神。因 此,食神格,论格之成败,对于食神来讲,就只能顺不能逆。这是论食神格的大原则。
“食神”与“财、官、印”的性质不同,“食神”固然也是属于“顺用”的格局,但是是属于“间接”而用的格。即“食神格”务必要带“财”,成“食神生财”方为有用,要不然,只是单纯的“食神格”,而八字没有“财星”出干,也是不作吉命而视之。
故此,“食神格”大体上是喜“财星”。
“食神格”之“忌”,则有下列四项为主要的范畴:
1。忌“偏印”(正印略为轻些);
2。忌“食神”带合;
3。忌“刑、冲”;
4。忌“身衰”。
忌“日干衰”
任何一种“格局”之扶日主,大抵都是在“比、劫、禄、刃、印”五者之中,去选择与“格局”不相抵触的“扶身”之道。“食神格”在“身衰”之时,只忌以“印”来生扶日柱,其余的“比、劫、禄、刃”俱都可以帮扶“日主”。
“食神”固然不是直接应用,而要透过“生财”的这一个层面。
“财星”原本是忌“比、劫、刃”的反尅“财星”之神,不过,“食神”所生之“财”,与单纯“财格”之财,二者对“比、劫、刃”之喜忌,是不全相同的。
“食神”所生之“财”,不怕“比、劫、刃”之克制:以“食神格”的本身,其实就是“劫比生食伤,食伤生财”的通关“喜用神”。
所以“食神格”设若是“日干衰”,则“比、劫、禄、刃”四种俱都可以对“食神”本格,无所忌讳和避讳之中,帮扶“日主”由弱转强。
偏偏不适宜用“印”来生扶“日主”:以“印”克“食神”之故,未见其帮身之功,却先见其“损格”之弊。
附《子平真诠》论食神
食神本属泄气,用其能生正财,因而喜之。故食神生财,美格也。财要有根,不必偏正叠出,如身强食旺而财透,大贵之格。
若丁未、癸卯、癸亥、癸丑,梁丞相之命是也;己未、壬申、戊子、庚申,谢阁老之命是也。
藏食露伤,主人性刚如丁亥、癸卯、癸卯、甲寅,沈路分命是也。偏正叠出,富贵不巨,职甲午、丁卯、癸丑、丙辰,龚知县命是也。
夏木用财,火炎土燥,贵多就武。如己未、已巳、甲寅、丙寅,黄都督之命是也。
若不用财而就煞印,最为威权显赫。如辛卯、辛卯、癸酉、己未,常国公命是也。若无印绶而单露偏官,只要无财,亦为贵格,如戊戌、壬戌、丙子、戊戌,胡会元命是也。
若金水食神而用煞,贵而且秀,职丁亥、壬子、辛巳、丁酉,舒尚书命是也。至于食神忌印,夏火太炎而木焦,透印不碍,如丙午、癸巳、甲子、丙寅,钱参政命是也。食神忌官,金水不忌,即金水伤官可见官之谓。
至若单用食神,作食神有气,有财运则富,无财运则贫。
更有印来夺食,透财以解,也有富贵,须就其全局之势而断之。至于食神而官煞竞出,亦可成局,但不甚贵耳。
更有食神合煞存财,最为贵格。至若食神透煞。本忌见财,而财先煞后,食以间之,而财不能党煞,亦可就贵。如刘提台命,癸酉、辛酉、己卯、乙亥是也。
其余变化,不能尽述,类而推之可也。
“食神”与“财、官、印”的性质不同,“食神”固然也是属于“顺用”的格局,但是是属于“间接”而用的格。即“食神格”务必要带“财”,成“食神生财”方为有用,要不然,只是单纯的“食神格”,而八字没有“财星”出干,也是不作吉命而视之。
故此,“食神格”大体上是喜“财星”。
“食神格”之“忌”,则有下列四项为主要的范畴:
1。忌“偏印”(正印略为轻些);
2。忌“食神”带合;
3。忌“刑、冲”;
4。忌“身衰”。
忌“日干衰”
任何一种“格局”之扶日主,大抵都是在“比、劫、禄、刃、印”五者之中,去选择与“格局”不相抵触的“扶身”之道。“食神格”在“身衰”之时,只忌以“印”来生扶日柱,其余的“比、劫、禄、刃”俱都可以帮扶“日主”。
“食神”固然不是直接应用,而要透过“生财”的这一个层面。
“财星”原本是忌“比、劫、刃”的反尅“财星”之神,不过,“食神”所生之“财”,与单纯“财格”之财,二者对“比、劫、刃”之喜忌,是不全相同的。
“食神”所生之“财”,不怕“比、劫、刃”之克制:以“食神格”的本身,其实就是“劫比生食伤,食伤生财”的通关“喜用神”。
所以“食神格”设若是“日干衰”,则“比、劫、禄、刃”四种俱都可以对“食神”本格,无所忌讳和避讳之中,帮扶“日主”由弱转强。
偏偏不适宜用“印”来生扶“日主”:以“印”克“食神”之故,未见其帮身之功,却先见其“损格”之弊。
附《子平真诠》论食神
食神本属泄气,用其能生正财,因而喜之。故食神生财,美格也。财要有根,不必偏正叠出,如身强食旺而财透,大贵之格。
若丁未、癸卯、癸亥、癸丑,梁丞相之命是也;己未、壬申、戊子、庚申,谢阁老之命是也。
藏食露伤,主人性刚如丁亥、癸卯、癸卯、甲寅,沈路分命是也。偏正叠出,富贵不巨,职甲午、丁卯、癸丑、丙辰,龚知县命是也。
夏木用财,火炎土燥,贵多就武。如己未、已巳、甲寅、丙寅,黄都督之命是也。
若不用财而就煞印,最为威权显赫。如辛卯、辛卯、癸酉、己未,常国公命是也。若无印绶而单露偏官,只要无财,亦为贵格,如戊戌、壬戌、丙子、戊戌,胡会元命是也。
若金水食神而用煞,贵而且秀,职丁亥、壬子、辛巳、丁酉,舒尚书命是也。至于食神忌印,夏火太炎而木焦,透印不碍,如丙午、癸巳、甲子、丙寅,钱参政命是也。食神忌官,金水不忌,即金水伤官可见官之谓。
至若单用食神,作食神有气,有财运则富,无财运则贫。
更有印来夺食,透财以解,也有富贵,须就其全局之势而断之。至于食神而官煞竞出,亦可成局,但不甚贵耳。
更有食神合煞存财,最为贵格。至若食神透煞。本忌见财,而财先煞后,食以间之,而财不能党煞,亦可就贵。如刘提台命,癸酉、辛酉、己卯、乙亥是也。
其余变化,不能尽述,类而推之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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