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婚姻关系的变化婚姻夫妻爱情(爱情婚姻形态的演化过程)
为啥古时候爱情婚姻关系变化
由于古时候爱情婚姻大多都是男人比较强势一些,由于男人养活女人,女人没有办法劳动挣钱的。古时候爱情婚姻一般是男人当家作主,男人在外面挣钱养家,而女人照顾家庭。古时候的爱情婚姻关系一夫多妻。假如老婆他不看,不中就会休回娘家。
人类爱情婚姻的发展类型:经历了什么?
人类爱情婚姻的发展类型经历了乱婚、伙伴婚、对偶婚、一夫一妻制爱情婚姻。爱情婚姻指的是男女双方在平等愿意的基础上建立的长期契约关系。爱情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基础和依据。
精神物质等方面的自愿结合,并取得法律、伦理、医学、等层面的认可,双方共同生产生活并组成家庭的一种社会现象,形成人际间亲属关系的社会结合或法律管束。
人类爱情婚姻的特征
夫妻两口子之间不能有共同的血缘关系,越远越好。城市人或有职业的人都是以门当户对为前置条件。爱情婚姻是由二个人的身体情况、精神状况、收入状况决定。不是用缘分就可一概而就的。有的人以劳动为生、有的人以歌舞为生、有的人以打工为生、有的人以当官为生。
任何人都有着自己的特长和职业化问题,所以爱情婚姻还是以门当户对为前提条件。追溯到原始时代,就有了经常提到的爱情婚姻,这是一种群居高等生命的本能属性,自然金科玉律会用异性相吸的力量,使哺乳类生命繁衍生息。
人类的爱情婚姻存在形式以及结合方式,受人类社会环境的作用与影响。不同时代和地区的社会环境,造就了多样的爱情婚姻模式,科学的意义上看,假如没婚姻,许多血统就会出现混乱,有害于人类的优良繁衍。
原始群婚制、对偶婚制和一夫一妻制3种类型。原始群婚制和一夫一妻制是历史上最早的爱情婚姻制度。原始群婚制的特征是,群婚制和对偶婚制同时存在,只是婚配的对象不全相同。群婚制是指不同氏族的男女成年后皆可以参与集体的婚配活动,而且没有固定的配偶,不分性别。对偶婚制的特征是,男女两性的性别是永恒不变的,但婚配的对象是有区别的。对偶婚制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爱情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的特征是。人类爱情婚姻的发展类型经历了乱婚、伙伴婚、对偶婚、一夫一妻制爱情婚姻。爱情婚姻指的是男女双方在平等愿意的基础上建立的长期契约关系。爱情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基础和依据。
精神物质等方面的自愿结合,并取得法律、伦理、医学、等层面的认可,双方共同生产生活并组成家庭的一种社会现象,形成人际间亲属关系的社会结合或法律管束。
爱情婚姻的根本和意义
爱情婚姻是为了社会关系的稳定,为了感情的需求,繁衍后代只是爱情婚姻的最终,诚然,不可否认,爱情婚姻对于男女关系和家庭的稳定以及后代的养育培养是非常重要的。
不过爱情婚姻的本质是出于感情的交换,感情上需要一个稳定的情侣,因此出现了爱情婚姻,爱情婚姻是爱情的升华,是稳定的爱情关系,就连繁衍后代也在某种程度上是有稳定夫妻关系建立社会和谐的效果。
夫妻关系会随着时间的改变而变化吗?
会的。其实也就是说我们看本人的爸妈,就能够看得出。爸妈刚刚出嫁的时刻,如胶似漆,可能每一天都会接送对方下班。过了几年,我出生了,爸妈们开始变得忙碌,彼此之间的交流也少了,更甚者会有也许会天天吵架。等我长大,俺的爸妈可能亲情多于爱情,他们还是会关心对方,不过不会讲爱对方,断然不会为对方准备惊喜了,每一天都是凑合着过。然而也有一些夫妻,时间越久,他们就越相爱,不过俺觉得如此的夫妻是很少的。夫妻关系时间久了必定 会变话的,但是你不用担心,这种变化不是代表你们之间的感情破裂了,而是你们之间的感情成为了亲情,常常人们在相处的过程中,不论什么友谊,他都是一点一点的往着亲情的方向发展的,因此你不要有过多的心理负担,安心做好你本人就行了。即便正常普通关系的人随着时间也会产生变化,夫妻关系就更无需多讲,一个人想要接近另一个人就是由于好奇心,想要更加的多的了解对方,等到对方在你面前一览无余时,顺其自然就不会再去产生更加的多的兴趣,而我们要做的就是能够接纳彼此,让彼此成为对方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从古时候到现代,人们的爱情婚姻观念的改变
古时候爱情婚姻的观念 在早期原始人群内部,男女之间的性关系是杂乱的。随着人类的进化,两性关系中显现了道德和理性的曙光。乱伦忌讳与禁忌的形成和族外爱情婚姻的实行,预示着性的需要开始服从于“人”的需要,爱情婚姻制度正所谓随着原始经济的发展、人类互助的日益广泛以及亲属关系的趋于明晰,而逐渐建立起来的。在古时候中国,爱情婚姻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规范,被纳入礼的范围,婚礼是中国文化的有形部分。《礼记》中说:礼是“始诸饮食”,“本于婚”。“饮食”包括物质的生产和分配的方式,“婚”是人本身的生产,包括男女交往方式和爱情婚姻的方式。爱情婚姻沟通着物质与观念、道德与法律,折射出社会的风尚和礼仪。1。爱情婚姻的概念 古籍中有关“爱情婚姻”的词义学解释约略有三:一是指夫妻的称谓,《礼记•经解》郑玄注:“婿曰婚,妻曰姻。”二是指嫁娶的仪式,《诗经•郑风》孔颖达疏:“男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论其男女之身谓之嫁娶,指其好合之际谓之爱情婚姻。嫁娶爱情婚姻,其事是一。故云爱情婚姻之道,谓嫁娶之礼也。”三是指亲家,《说文解字》释“婚’、“姻”说:“婚,妇家也”、“姻,婿家也”。《尔雅 • 释亲》说得更明确:“婿之爸妈为姻,妇之爸妈为婚。……妇之党为婚兄弟,婿之党为姻兄弟。”上述三说固然不完全一样,但已关系到爱情婚姻的基本特点。其一,表明爱情婚姻是一种社会关系,它是爱情婚姻双方结为姻亲关系的标志。其二,表明爱情婚姻依礼而行,其仪节约定俗成,是礼仪系统中的组成部分。 爱情婚姻在根本上是一种人与人的关系,两性的结合,反映着社会经济生活的要求和社会文化的特征。在儒家经典中,爱情婚姻问题被看成是家庭、社会的大事。first of all,婚礼被看成是人伦之始。《礼记•经解》云:“昏姻之礼,所以明男女之别也。昏姻之礼废,则夫妇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矣。”其次,婚礼被看成是礼的本质。《礼记•昏义》云:“敬慎重正而后亲之,礼之大致,而所以成男女之别,而立夫妇的意思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昏礼者,礼之本也。”再次,社会的爱情婚姻状况还与社会治乱相关涉。《新唐书•后妃传上》说:“礼本于夫妇,……治乱因之,兴亡系焉。”儒家把两性结合为夫妻看作是文化的、社会的现象,这是一种具有文明色的认识,古时候爱情婚姻礼仪正所谓基于儒家的爱情婚姻观念而逐渐形成。必须指出的是,儒家对爱情婚姻强调的是“人伦之始”、“夫妇的意思”,即“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社会规范,对“情”和“爱”则相对忽略。儒家又以爱情婚姻为起点,推衍出父子、君臣一类的等级关系,因此,爱情婚姻关系成为构成尊卑上下等级关系的基础。 2。爱情婚姻的意义 在古时候宗法社会,爱情婚姻不是当事者的个人行为,而是关乎两姓宗族利益的大事,于是,男子与其说是为个人娶妻,毋宁说是为宗族娶妇。就爱情婚姻的意图来讲,first of all是传宗接代。爱情婚姻是构成家族、产生亲族的基础,宗法观念支配下的爱情婚姻,以广家族、繁子孙为首要目的。《礼记•昏义》说:“婚礼者,将合两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孔子说:“大昏,万世之嗣也。” 有夫妇而后有子嗣,由合法爱情婚姻所生之大儿子才是嫡子,在实行嫡大儿子继承制的宗法社会,传宗接代涉及到家族的延续,“继后世”自然成为娶妻的首要目的。 其次是祭祀祖先。宗法社会注重和重视血缘,把祖先血脉不绝看成是家族的头等大事。古时候婚礼常在祖先牌位前举行,叫做“庙见”,预示新婚夫妇共承祖先,同奉宗庙。《白虎通义•王者不臣》说:“妻者与己一体,恭承宗庙,……上承先祖,下继万世。”《唐律疏议•户婚》也说:“妻者,传家事,承祭祀。”传统婚礼仪式中的夫妻拜堂,就包括拜公婆、拜天地及拜祖先的内容。 第3是增添劳力。自进入父系社会后,男尊女卑被看成是天经地义。《易•系辞上》说:“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乾道成男,坤道成女”。这几个哲学概括把男尊女卑视同自然金科玉律,不可违背。男子娶妻可得内助,而妇女只能“专心纺织,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供宾客”。“妇主中馈,惟事酒食衣服之礼耳。”按封建礼法规定:“子妇无私货,无私蓄,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老婆操持家务,侍奉姑舅,奉养公婆,却无经济地位。 第4是防止男女淫乱。《礼记•坊记》说:“夫礼坊民所淫,章民之别,使民无嫌,以为民纪者也。故男女无媒不交,无币不相见,恐男女之无别也。”以婚制来别男女,防淫乱,尤其强调妇女要恪守贞节,根本上顺应了宗法制的需要,来确保女子所生子女血缘的纯正。不过,封建贞淫观对女性有诸多制约,对男子的淫乱却是少有管束力的。 古时候爱情婚姻的变迁 美国著名学者摩尔根在其《古时候社会》一书中,对爱情婚姻家庭的演变作过专力研究。他对人类爱情婚姻的演变作了如下的梳理,first of all是处于乱婚状态的人群;其次是以群婚为基础的血缘家庭取代了这样的人群;再次是普那路亚家庭,实行的是两个集团间的通婚;接着由群婚制过渡到对偶婚制,它以单偶爱情婚姻为基础,但不是排他性的同居;最后由对偶婚制过渡到专偶婚制,此即一夫一妻制。恩格斯在1884年发表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源头》一书中,吸收摩尔根的研究成果,把人类的家庭爱情婚姻变迁与人类社会的三个发展阶段相对应,就其发展轨迹作了精要地概括:“群婚制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以上述论述为参照,我国古代爱情婚姻的变迁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1。原始群婚 原始群婚是人类祖先实行的一种两性偶合的关系,它出现于人类的童年时期。那个时候,“其民聚生野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未有夫妇妃匹之合”。人们群居野处,既无固定的配偶,两xingjiao往也无任何风俗和理性的管束,因此没有可能构成家族。男女无别,媾合无禁,两性关系纯任自然。在古时候文献的记录载入中,就保留着有关神奇诞生和异类婚配的传说,例如《帝王世家》载:“神农氏,姜姓也。母曰任姒,有蟜氏之女,名登。为少典妃,游华阳,有神龙首,感女登于常羊,生炎帝。”又据《史记•周本纪》载:“周后稷名弃,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姜原为帝窖元妃,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说,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诗经•商颂》亦有“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的记述。这几个奇异诞生的传说,应是远古时代杂乱爱情婚姻的曲折反映,正如郭沫若先生所推断的:“黄帝以来五帝和三皇的祖先的诞生都是‘感天而生,知有母而不知有父’,正表明是一个野合的杂交时代或者血族群婚的母系社会。” 2。血缘婚 随着原始经济的缓慢发展和原始人生活经验的积累,尤其是学会了火的利用,因此,“原始集团为了生计必须分成小集团,它就不得不分成血缘家族。”在血缘家族内部,开始产生爱情婚姻禁例,即排斥亲(爸妈)子(子女)通婚,只允许同辈男女(兄妹)发生两性关系。这种同辈血缘婚制,在咱们国家古文献中多有记录载入,如《后汉书•南蛮传》记述了高辛氏之女和盘瓠结合,生育六男六女,其子女互相婚配的传说。《习俗通》中说女娲是伏羲之妹,后世出土的汉墓石刻上,伏羲、女娲为“人首蛇身,两尾相交”的造型,“两尾相交”也就是夫妻的代表象征,表明女娲、伏羲既是兄妹,又是夫妻对偶神。我国少数民族的民间传说中,兄妹通婚的故事也流传甚广。如苗族的《伏羲姊妹制人烟》、彝族的《梅葛》、布依族的《姊妹成亲》、壮族的《盘古》、纳西族的《创世纪》中,皆有兄妹通婚的记述。这类传说虽多主观虚构的成分,但反映的却是原始社会血缘婚的普遍现象。 3。伙婚 伙婚又称亚血缘婚,伙婚制家庭也就是普那路亚家庭。伙婚与血缘婚的最大区别,在于两性关系中又显现了一种新的禁例,既不准亲兄弟姐妹发生爱情婚姻关系。伙婚制的特征是,一群兄弟和不是自己姐妹的另一群女子通婚,兄弟共妻,姐妹共夫,男女之间互为“密切的伙伴”。据《史记•五帝本纪》载,舜一次娶尧的两个女儿娥皇、女英为妻,从这一传说中可以窥见伙婚制下姐妹共夫的特征。 伙婚制的出现,较之于血缘婚取代原始群婚,意义更为重要。由血缘婚进展到伙婚,自然选择的原则起了首要功能。以自然选择取代血亲婚配,人口的数量和质量都显著提高,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源头》中引摩尔根的话说:“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氏族之间的爱情婚姻,建造出在体质上和智力上都更强健的人种。” 古时候中国人正所谓基于这一事实,有了“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的认识。伙婚制的历史作用,还在于促成氏族制度的萌芽。因为有了兄妹间乃至旁系兄妹间的婚配禁例,任何男子和女子都必须到别的血缘集团去寻找本人的配偶,所生子女归女系集团,最终致使母系氏族的出现。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看来,氏族制度,在绝大都场合下,都是从普那路亚家庭中直接发生的。” 4。对偶婚 对偶婚的特点是一个男子和一个女子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形成的一种不牢固的夫妻关系。较之于群婚,它是个体婚;较之于一夫一妻的专偶婚,它又是一种脆弱的、不稳定的夫妻关系。它呢其实是由群婚到专偶婚的过渡,所生子女仍然归属母系。 对偶婚制产生于蒙昧时代与野蛮时代的交替时期,它的出现first of all在于原始经济的发展,使剩余产品可供分割和交换。其次在于亲属通婚的限止日趋广泛,人们已难维持群婚或伙婚等方式,“妇女也就迫切地要求取得保持贞操,暂时地或长时间地只同一个男子出嫁的权利作为解救的办法。”构成对偶婚的方式方法大致是,由妈妈议婚缔出嫁约,通过物品交换达到完成婚配,或以武力到别的氏族抢夺配偶。因此对偶婚的双方不是以感情为基础,而是以“方便和需要为基础”。因为男子在野蛮时代的战争中大批死亡,致使女姓过剩,而男子在家庭内部又承担着获取食物的主要责任,这都使男子在对偶婚的形式下,仍享有多妻和偶然通奸的特权。对偶婚双方的离异不受氏族风俗的管束,其爱情婚姻关系是不牢固的。 由伙婚制进展到对偶婚制,又萌生出新的社会因素,在对偶婚家庭中,除亲生妈妈外,已有可能确定亲生爸爸。其次,男子在生产劳动中所负责任的日趋重要,使之在家庭经济中渐占主导地位。老公地位的实际提升与母权制发生前所未有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唯一办法是按男系来计算世系,这就致使废除母权制,确立父权制这一“人类所经历过的最激进的剪掉鞭子之一”。男子在家庭中跃居主要地位,便发生了父家长制家庭这间形式,这一形式是对偶婚制家庭向专偶婚制家庭的过渡形式。尤其是到了对偶婚制后期,劳动工具的进步促进了生产的发展,个体家庭已可可以成为单独的经济单位。工具和产品逐渐变为私有,又促成私有制和奴隶制的出现,从而“给了以对偶婚和母权制氏族为基础的社会一个有力的打击”。家长制家庭和私有制的萌生,必然要求一种与之相适应的新的爱情婚姻家庭,即由一夫一妻制爱情婚姻家庭来取代对偶婚制家庭,这一新的爱情婚姻家庭,已孕育于对偶婚制的后期。 5。专偶婚 专偶婚俗称一夫一妻制爱情婚姻。专偶婚制的确立,是以父权制取代母权制,以及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基于这一事实,马克思指出:“导向一夫一妻制的动力是财富的增添和想把财富转交给子女,即合法的继承人,由婚配的对偶而生的真真正正后裔”,于是,“出嫁的主要目的其实就是生育合法的子女”。在专偶婚家庭中,老婆、财产及子女均为老公私有,老婆的职能着重是生育子女,延续父权世系。 专偶婚制自其产生之时起,就展现出男权至上的特征。就夫妻地位来讲,因为老公取得了家庭经济的支配权,因而也就得到了对老婆的统治权。《礼记•郊特牲》说:“男帅女,女从男”,谚语云:“娶到的媳妇买到的马,由人骑来由人打”,这几个都是妇女卑下地位的写照。就爱情婚姻关系来讲,专偶婚较之于对偶婚要牢固、持久得多,在一般情况下具有不可离异性。儒家从伦理角度强调夫妻关系的恒久性,所谓“夫妇之道,不可不久也,故受之以恒”,“礼,始于谨夫” 从爱情婚姻进化的角度看,以“恒”来荡涤对偶婚制遗风,有其合理的一面。不过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一夫一妻从刚开始就具有了它的特殊的性质,使它成了只对妇女而不是对男子的一夫一妻制。”早在周代,天子的妻妾就数量惊人,据《礼记 • 昏义》载,周朝的制度是“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整个封建社会,贵族官僚多数都拥有众多妻妾。就亲属关系来讲,专偶婚的确立使亲属关系明晰而完整,血亲、姻亲、嫡、庶等关系都清晰了然,从而形成以父系家长为线索的宗亲互联网。 由原始群婚进展到专偶婚,是古时候社会由蒙昧、野蛮走向文明的标志。恩格斯指出:“被共同的爱情婚姻纽带所连结的范畴,起初是很宽广的,后来愈来愈缩小,直到最后只留下此刻占主要地位的成对配偶为止。”随着爱情婚姻纽带连结范围的缩小,爱情婚姻礼俗反而趋于繁复,并逐渐形成政策规定。 古时候爱情婚姻条文 我国古代的爱情婚姻条文,是指历代政(蟹)府对爱情婚姻所奉行的基本方针和原则,它反映了历代政(蟹)府对爱情婚姻所持的基本态度。总起来看,古时候爱情婚姻条文从未越出礼的规范,在礼的框架内,历代律令又依据各时期经济、的需要,对爱情婚姻作出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1。导民婚配 西周时期,已设有“大司徒”、“媒氏”等管理爱情婚姻的guanyuan。据《周礼•地官•司徒》载:大司徒“以阴礼教亲,则民无怨。”郑玄注曰:“阴礼谓男女之礼,昏姻以时,则无旷怨。”这是说大司徒一职的职责是用爱情婚姻礼仪去教化百姓,帮助他们及时嫁娶,以减少江湖上的怨女旷夫。古时候男二十、女十五即行成年礼,预示成人,可以婚嫁。假若男三十、女二十尚未婚嫁,政(蟹)府就要督促其婚配。《周礼•地官• 司徒》说,媒氏的职责之一,就是“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古时候统治者大多关注男女爱情婚姻和人口增长对国家富强的重要作用与影响,因此奉行鼓励婚配和生育的国策。《韩非子•外储说右》载:“(齐桓公)下令于民曰:老公二十而室,妇人十五而嫁。”唐太宗在贞观六年(632)曾下诏规定:“民男二十,女十五以上,无夫家者,州县以礼聘娶。”这是说对于民间因经济能力不足或其他条件限制,以致不能依“六礼”聘娶的,地方政(蟹)府要为他们提供资助。古时候统治者导民婚配、鼓励早婚的动因大体有二:一是保持社会安定,减少怨女旷夫;二是鼓励繁育人口,以保证征人役夫有充足的来历起源及增添赋税,从而增强国力。2。嫁娶有媒 爸妈之命、媒妁之言是封建聘娶爱情婚姻的必备条件。《礼记•曲礼》说:“男女非有行媒, 不相知名;不受币,不交不亲”。《诗经•豳风•伐柯》云:“伐柯怎样?匪斧不克。娶妻怎样?匪媒不得。”这里都提到无媒不成婚配的重要原则。朱熹说:“媒,通二姓之言者也。”媒妁的效果,本是受托于爱情婚姻局中人的家长,通过在男女双方间的沟通,以促成爱情婚姻的成立。古时候“男女授受不亲”,不同席,不杂坐,不同行,两性之间,界限分明,因此,作为“通两性之言”的媒人,自然成为江湖上不可或缺之人,媒妁的效果,本无可非议。问题在于封建聘娶婚把媒妁之言作为爱情婚姻成立的必备条件,规定“男不亲求,女不亲许”,凡是不经媒人沟通而自行结合者,都属不法,社会也不予认可,甚至被斥为“私奔”、“淫乱”,这就束缚了男女的自由恋爱和自主婚配。尤其是封建政(蟹)府以法律的形式,对媒聘的履行作了严格的规定,更使其具有强制的效果。如《唐律•疏议•户婚》规定:“为婚之法,必定会有行媒。”“行媒”经绝对化和强制化,就与爸妈之命结合在一起,成为青年男女自由恋爱的桎梧。孟子说:“不待爸妈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而相窥,逾墙相从,则爸妈国人皆贱之。” 《管子• 形势》中亦有“自媒之女,丑而不信”之说。对“自媒”的禁绝,根本上是借此保证爸妈之命的实施,以维护宗法社会的秩序。3。同姓不婚 古代人们很早就认识到同血缘婚配对于繁衍后代的害处,族外婚正所谓基于这一认识而取代血缘婚的。“姓”本是从母系氏族社会发展而来的血缘关系的标志,在父权制度建立后,“姓”更是宗族系统的标志。西周确立的宗法制就包括立子立嫡制、庙数之制和同姓不婚之制,同姓不婚成为西周重要的爱情婚姻条文。其实也就是说施的意图一是为了确保宗法等级关系的明晰,使权力的继承归属不致紊乱。二是出于优生的考虑,《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说:“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国语•晋语中》亦有相似的表述:“同姓不婚,恶不殖也。”同姓婚配有害于优生,是社会的共识。西周以降,世卿世禄制逐渐瓦解,但同姓不婚作为礼俗惯制仍得以传承。如唐代就明文规定:“诸同姓为婚者,各徒二年,缌麻(为同宗高祖爸妈服丧)以上,以奸论。” 唐代经常提到的“同姓”是指同一高祖的后代,即同姓共宗,其血缘关系相近,禁止婚配,对优生有积极作用。明、清法律也是严禁同宗婚配,对同姓不同宗者那么是开禁的。 4。可纳媵妾 历代爱情婚姻条文都以巩固父系家长制下的一夫一妻制为原则,不过同时又允许男子“一夫多妻”,于是,一夫一妻只不过是针对女子的爱情婚姻规范,对少数男子来讲,实行的却是以一夫一妻为名义的、以纳妾为表现的多偶制。秦以前,贵族男子中盛行媵妾制。媵指的是陪嫁的女子。《公羊传•庄公十九年》说:“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诸侯一聘九女。”又刘熙《释名》说:“侄娣曰媵。” 陆德明《释文》说:“妻之女弟为娣。”据此可知,诸侯娶妻,女方多以兄弟之女和新娘的妹妹为随嫁,这几个陪嫁之女,叫做“媵”。周代,媵制在上层社会十分流行,《诗经•大雅•韩奕》写道:“韩侯娶妻,汾王之甥,蹶父之子。韩侯迎止,于蹶之里。百两彭彭,八鸾锵锵,不显其光。诸娣从之,祁祁如云。韩侯顾之,烂其盈门。”诗中对韩侯迎妻,新娘陪嫁之女相随如云的情景,作了生动的刻画。媵制实为上古姐妹共夫婚俗的遗存,秦以后,媵制消亡,但妾制依然盛行。妾与妻的不同在于,妻为明媒正娶,地位远高于妾;其次,妾可以像一般物品那样进行买卖、馈赠、交换和赏赐。在男尊女卑以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社会观念主导下,妾制从先秦到民国经久不衰,上至达官贵人下及平民百姓都可纳妾。《唐律》明确规定纳妾为合法,《明会典》也规定:“庶人40岁以上无子者,许娶一妾”。
爱情婚姻多有搭配,从联姻到自主恋爱。。。
爱情婚姻危机危难的矛盾点有哪些(夫妻关系变化的五个危机危难皆有哪些)
许多人都埋怨结了婚会变,甭管当初爱得有多深,只要结了婚,婚后就会出现各式纷至沓来的矛盾。爱情婚姻有那么吓人吗?又或者爱情婚姻真的是爱情的坟墓。爱情婚姻里究竟会出现哪些问题的矛盾点,出嫁后夫妻俩又会面临什么危机危难?
作为一个出嫁的过来人,收集整理了许多读者的感情问题,综合来解读下,出嫁后,我们究竟会面临什么危机危难?又怎样去破解这几个危机危难。
爱情婚姻里,夫妻关系变化的五个危机危难皆有以下这几点:
第1个危机危难:怀胎生孩子
爱情婚姻里,必须承认一点:怀胎生孩子可以增进夫妻感情但处理不好也会消磨彼此感情。女人怀胎生孩子,也最能看结婚的这个男人究竟怎样?好男人好老公会在妻子怀胎的时刻悉心照料。亦有的男人会在这一段期间不敬女人,更不会体贴妻子的付出。
女人怀胎生孩后,也会出现许多复杂的琐事。譬如二人世界被三人世界代替,也会由于孩子牵扯到各自的爸妈,甚至也会由于教导观念不同而产生矛盾。
怎样去破解?其实也就是说孩子或许应该是夫妻感情的粘贴剂。在女人怀胎生孩子之后,老公应该多体谅和心疼老婆,并承担起一个爸爸的责任;老婆亦应当适应自己一身妈妈角色的变化,学会处理和调节好个人情绪。记住一点:你们三口之家才是自己名符其实的小家。
第2个危机危难:和爸妈同住在一个屋檐下
我更建议出嫁后小年轻自己住,毕竟跟爸妈住在一个屋檐下,小年轻也非常难单独,而爸妈也总是想管着孩子。其实也就是说我们在成家之后,没有谁还想受爸妈的管控,不自由也会全身不自在。偶尔爸妈也爱自尊还会拿是否孝顺来压你,这一时刻就会出现许多矛盾。诚然,亦有一些夫妻没法子只能让爸妈帮忙带孩子而得不到不住在一起。
怎样去应对这种危机危难?婆媳关系中婆婆嘴碎最好丈夫能起到决定作用。带孩子这一件事情上,只要是为孩子好,老人家没太嚣张,咱也无论。
记住一点:老人家要为了小两口好,而不能倒腾事;小两口也要为这个家好,而不能内讧不一心。
第3个危机危难:老公频繁应酬回家很晚总是很忙
出嫁之后,夫妻俩都会由于其中一人回家晚而生气,总归是有家的人了,不再是之前一个人。夫妻关系中,我不建议去管太多不过局中人也得有自律性而不是不不自律。
老公工作忙应酬也可以理解,不过能否跟自己妻子说清楚,而不是躲避接电话,甚至老婆问起来也总是不耐烦。老公的反应会很伤老婆的心。老婆的催促在许多时候是本着关心,结果被老公冷眼看待,多少能有几分寒心。当然老婆更不要总是啥都无论,不妨放轻松一些,有本人的事做,也给予老公单独的空间。
怎样应对?老公变反感为理解,老婆不指责也不责问也不催促太多。好的夫妻关系或许应该是二个人互相单独互相依存,而不能太过失衡。
第4个危机危难:夫妻俩面临信任危机危难
爱情婚姻里最怕的就是没了信任。当一个人对你失去了信心,你说什么他都不信,这就很危险了。甚至当老婆对老公咄咄逼人,总是啥都想管着,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监督,这种管控也会让夫妻俩关系陷入矛盾冰点。
我不太建议老婆对老公约束太多,其实也就是说你管一个人并起未到多大作用。我们没必要让另外一个人怕你,他是你的情侣。要是一个人只是由于怕你才顺从你,这不是一件好事。
怎样应对?给予老公单独的空间,而不是像个监工啥都管。要尊重本人的男人,出现矛盾不闹把立场挑明,这样相反的会更能够起到好作用的夫妻关系和谐。
第5个危机危难:孩子上学后也会由于孩子的叛逆而矛盾
孩子上学之后也会带来诸多的爱情婚姻危机危难。有许多夫妻都会由于孩子吵架,本来也没啥事,一牵扯到孩子就成了大事,这一时刻也会推卸责任。其实也就是说夫妻俩都是为了娃儿好,而不能由于孩子本末倒置,也伤害了彼此之间的情感。
怎样应对?多想着解决问题,而不能太过指责一方。都是想为了娃儿好,有这时间争吵,倒不如二个人齐心想着怎样去解决问题。任何时候,作为孩子的爸妈,夫妻俩不能乱。既然有了孩子,夫妻就得担责任。
而在家庭人员关系中,夫妻关系也绝对大于亲子关系。
前一些时日离婚大数据调查,说出嫁最容易2-7年有矛盾,这一时刻更加的多是由于孩子而产生的矛盾。爱情婚姻的七年之痒更是到了两三年之痒。而我想说,互相成长明 白感恩经常反省有共同生活目标一心的夫妻会更持久保鲜,这几个危机危难也不属于什么。
出嫁了,大家都应该相应成熟,好好问自己,你要的是什么?你想过怎样的生活?你的情侣能给你什么?你们一起能创造什么?爱情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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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咱们国家的爱情婚姻家庭发生了哪些重大变化?
1。婚外情事件增多(二奶、小三等使爱情婚姻的忠诚度下降)2。离婚率正在逐年上升;3。爱情婚姻观发生质的变化,逐渐被金钱化、名利化等;4。爱情婚姻家庭纠纷增添;(婆媳关系最为明显)5。闪婚、裸婚、走婚等不同的爱情婚姻观一族登上历史舞台;个人最要紧的变化是:1、离婚率高了,人们对爱情的坚贞程度下降了,追求新奇、见异思迁的现象增添了。2、拜金化,许多人认为出嫁时种投资。评价:个人认为金钱和爱情是一种快乐的资源,而不是快乐的本身;只要调节适度,对家庭负责任,合理的看待,才能转化成名符其实的快乐。离婚率逐渐上升,家庭结构发生变化,丁克家庭等新问题出现……
(简述题)原始社会人类爱情婚姻形态是如何演变的?
1。群婚
群婚又称杂乱婚,是原始时代的第1个爱情婚姻形式。这种爱情婚姻形式以没有固定配偶为特点。人类尚未摆脱动物的野性,那个时候也没有道德伦理的相关概念,人类为了繁衍,不分年龄和辈分,更没有亲属的概念。《列子汤问》中曾说这个时代是“男女杂游”,就是说这种混乱的爱情婚姻形式。
2。血缘婚
血缘婚又称族内婚,是原始时代第1个产生爱情婚姻制度的爱情婚姻形式。这种爱情婚姻形式是以同一个集团中,同辈之间可以产生爱情婚姻关系,排除不同辈分亲属之间的爱情婚姻为特点。不过这种爱情婚姻关系有个典型式样,就是同辈之间的男女互为共夫或者共妻。
一旦有女子怀胎产子,不晓得这个孩子的爸爸是谁,只是了解孩子的妈妈是谁,妈妈也知道哪个是自己生产的孩子。这就形成了后面发展壮大成母系氏族一个很大的缘故。
因为血缘婚所生产的子女多为畸形,对人的身体素质造成的危害,威胁到了人类的发展,人类开始在氏族群中实行某些忌讳与禁忌,进而发展壮大成为亚血族婚。
3。亚血族婚
又称族外婚,或者伙伴婚。这种爱情婚姻形式开始排斥同胞兄弟姐妹间的爱情婚姻关系,最终禁止旁系兄弟姐妹,即同胞兄弟姐妹的子女、孙子和曾孙之间的爱情婚姻关系。
这样,本氏族的兄弟或姐妹就必须在通婚的对方氏族中寻找情侣,不过仍旧是共夫和共妻的形式,生产的子女依旧是“不知其父,只知其母”。
这种爱情婚姻形式下,男子死后,要葬在本人出生的氏族墓地,不能和女方姐妹同墓合葬,其所生的子女归女方所有,死后同妈妈合葬,不能同爸爸合葬。此亦为古书中所说的“感天而孕”的情形,由于那时候的人类还不可以理解生殖与性行为的关系,而归为上天的神力创造的缘故。
4。对偶婚
对偶婚是介于亚血族婚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一个爱情婚姻形式。即异姓同辈男女在或长或短的时期内实行一男一女对偶同居关系,以女子为中心,男子只有在女子家里过夜的权利。是一种两相情愿、不受管束而稍有固定的爱情婚姻形式。
男女各自的情侣可以想换就换,不受管束,所以子女仍旧是“知母不知父”的状态。早在群婚制时期,对偶婚现象就时有发生,很长久内,两种爱情婚姻形态是并存的。
在对偶婚盛行时期,亦有一名男子与多名女子,或者一名女子与多名男子的牢固结合。现今许多少数民族的习俗中仍有对偶婚形式的展现。
5。赘婚
赘婚即男嫁女娶,俗称“倒插门”。是男嫁女娶,从女居的爱情婚姻形式。在对偶婚时期,男子到女子家过夜,有时参与女家劳动,有时参与自己家劳动,不过所生子女归属女方。到了一夫一妻制时期,那么是女子嫁到男家并在男家劳动,所生子女也属于男方。
因为那个时候生产水平有所提高,为了弥补补充女子“从夫居”的损失,有能力的家庭会拿出一定的礼给女家作为赎金,建立女嫁男娶的爱情婚姻形式;
不过一些生活有困难的家庭缺少钱财,唯一的办法就是使自己的子弟到女家从事一定期限的无偿劳动,以实现换到老婆的爱情婚姻关系,这便是古书说的“家贫无有聘财,以身为质”。
男子给女家劳动的时间有长有短,长则几年,短则几月。此间,男子要接受女家的监督,并经受各式艰苦的考验,以证明本人有养家糊口的能力,才被允许出嫁或入赘,这算是一种考验,所以又叫“考验婚”。
先是母系社会,那时女子选择老公,她们会跟选中的男人交配之后可以留下与男人生活或离开生孩子或者和其他别的男人交配o那时是女人选男人,一位女士可以和很多男人交配,生下的孩子由女人抚养,很多人毕生都不晓得爸爸是谁o慢慢地到农耕时因为男性在劳动生产中占主导地位,就演变出传承几千年的父系社会,就是在爱情婚姻中由男人主导。人类爱情婚姻制度的演变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爱情婚姻,泛指男女之间的结合、一方到另一方家落户成亲之义,是一种人际间取得亲属关系的社会结合或法律管束。依据观念和文化的区别,出嫁,通常来讲以一种亲密或性的表现形式被承认,这种结合通常来讲以婚礼的方式来对外宣告其正式成立。出嫁的具体原因许多,打比方说法律、社会、情感感情、经济、精神和信奉信仰的需要。通常来讲,爱情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基础和依据,是家庭成立的标志。爱情婚姻双方家长互称“亲家”或“姻亲”。
现代爱情婚姻普遍认同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形式,同时已有不少地区认同同性爱情婚姻。但在部分地区过去的文化历史及很多古老部落中亦存在其他别的爱情婚姻形式,现今某些地区或的法律亦承认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爱情婚姻。
全地球大部分国家与地区采用爱情婚姻登记制,在满足其他条件下不限制出嫁次数。
目前,全地球婚龄最长的夫妇已经出嫁80年⓵ 。
原始社会时期爱情婚姻形态的演变?
1。群婚
群婚又称杂乱婚,是原始时代的第1个爱情婚姻形式。这种爱情婚姻形式以没有固定配偶为特点。人类尚未摆脱动物的野性,那个时候也没有道德伦理的相关概念,人类为了繁衍,不分年龄和辈分,更没有亲属的概念。《列子汤问》中曾说这个时代是“男女杂游”,就是说这种混乱的爱情婚姻形式。
2。血缘婚
血缘婚又称族内婚,是原始时代第1个产生爱情婚姻制度的爱情婚姻形式。这种爱情婚姻形式是以同一个集团中,同辈之间可以产生爱情婚姻关系,排除不同辈分亲属之间的爱情婚姻为特点。不过这种爱情婚姻关系有个典型式样,就是同辈之间的男女互为共夫或者共妻。
一旦有女子怀胎产子,不晓得这个孩子的爸爸是谁,只是了解孩子的妈妈是谁,妈妈也知道哪个是自己生产的孩子。这就形成了后面发展壮大成母系氏族一个很大的缘故。
因为血缘婚所生产的子女多为畸形,对人的身体素质造成的危害,威胁到了人类的发展,人类开始在氏族群中实行某些忌讳与禁忌,进而发展壮大成为亚血族婚。
3。亚血族婚
又称族外婚,或者伙伴婚。这种爱情婚姻形式开始排斥同胞兄弟姐妹间的爱情婚姻关系,最终禁止旁系兄弟姐妹,即同胞兄弟姐妹的子女、孙子和曾孙之间的爱情婚姻关系。
这样,本氏族的兄弟或姐妹就必须在通婚的对方氏族中寻找情侣,不过仍旧是共夫和共妻的形式,生产的子女依旧是“不知其父,只知其母”。
这种爱情婚姻形式下,男子死后,要葬在本人出生的氏族墓地,不能和女方姐妹同墓合葬,其所生的子女归女方所有,死后同妈妈合葬,不能同爸爸合葬。此亦为古书中所说的“感天而孕”的情形,由于那时候的人类还不可以理解生殖与性行为的关系,而归为上天的神力创造的缘故。
4。对偶婚
对偶婚是介于亚血族婚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一个爱情婚姻形式。即异姓同辈男女在或长或短的时期内实行一男一女对偶同居关系,以女子为中心,男子只有在女子家里过夜的权利。是一种两相情愿、不受管束而稍有固定的爱情婚姻形式。
男女各自的情侣可以想换就换,不受管束,所以子女仍旧是“知母不知父”的状态。早在群婚制时期,对偶婚现象就时有发生,很长久内,两种爱情婚姻形态是并存的。
在对偶婚盛行时期,亦有一名男子与多名女子,或者一名女子与多名男子的牢固结合。现今许多少数民族的习俗中仍有对偶婚形式的展现。
5。赘婚
赘婚即男嫁女娶,俗称“倒插门”。是男嫁女娶,从女居的爱情婚姻形式。在对偶婚时期,男子到女子家过夜,有时参与女家劳动,有时参与自己家劳动,不过所生子女归属女方。到了一夫一妻制时期,那么是女子嫁到男家并在男家劳动,所生子女也属于男方。
因为那个时候生产水平有所提高,为了弥补补充女子“从夫居”的损失,有能力的家庭会拿出一定的礼给女家作为赎金,建立女嫁男娶的爱情婚姻形式;
不过一些生活有困难的家庭缺少钱财,唯一的办法就是使自己的子弟到女家从事一定期限的无偿劳动,以实现换到老婆的爱情婚姻关系,这便是古书说的“家贫无有聘财,以身为质”。
男子给女家劳动的时间有长有短,长则几年,短则几月。此间,男子要接受女家的监督,并经受各式艰苦的考验,以证明本人有养家糊口的能力,才被允许出嫁或入赘,这算是一种考验,所以又叫“考验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