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的相克相生是哪个五行五行木生火火生土(金木水火土婚配查询表)
五行相克相生究竟是什么?
五行相生:
金生水,
水生木,
木生火,
火生土,
土生金。
五行之间相克:
金克木,
木克土,
土克水,
水克火,
火克金。
五行相生含义:
木生火,
是由于木性温暖,
火隐伏其中,
钻木而生火,
因此木生火。
火生土,
是由于火灼热,
因此能够焚烧木,
木被焚烧后就变成灰烬,
灰即土,因此火生土。
土生金,
由于金需要隐藏在石里,
依附着山,
津润而生,
集土成山,
有山必生石,
因此土生金。
金生水,
由于少阴之气(金气)温润流泽,
金靠水生,
销锻金也可变成水,
因此金生水。
水生木,
由于水温润而使树木生长出来,
因此水生木。
五行之间相克含义:
是由于天地之性
多胜寡,
因而水胜火。
精胜坚,
因而火胜金。
刚胜柔,
因而金胜木。
专胜散,
因而木胜土。
实胜虚,
因而土胜水。
五行生克制化宜忌:
金:
金旺得火,
方成器皿。
金可以生水,
水多金沉;
强金得水,
方挫其锋。
金可以克木,
木多金缺;
木弱逢金,
必为砍折。
金赖土生,
土多金埋;
土可以生金,
金多土变。
火:
火旺得水,
方成相济。
火可以生土,
土多火晦;
强火得土,
方止其焰。
火可以克金,
金多火熄;
金弱遇火,
必见销熔。
火赖木生,
木多火炽;
木可以生火,
火多木焚。
水:
水旺得土,
方成池沼。
水可以生木,
木多水缩;
强水得木,
方泄其势。
水可以克火,
火旺则水干;
火弱遇水,
必不熄灭。
水赖金生,
金多水浊;
金可以生水,
水多金沉。
土:
土旺得水,
方能疏通。
土可以生金,
金多土变;
强土得金,
方制其壅。
土可以克水,
水多土流;
水衰遇土,
必为淤塞。
土赖火生,
火多土焦;
火可以生土,
土多火晦。
木:
木旺得金,
方成栋梁。
木可以生火,
火多木焚;
强木得火,
方化其顽。
木可以克土,
土多木折;
土弱逢木,
必为倾陷。
木赖水生,
水多木漂;
水可以生木,
木多水缩。
五行相克相生是什么
五行:木、火、水、土、金
相生:有相互资生、促进、助长之义。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依此孳生,循环无原由。在五行相生的关系中,任何一行皆有“生我”,“我生”两方面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故而又称“母子关系”。以火为例,生我者木,木可以生火,则木为火之母。我生者土,火可以生土,则土为火之子。余依此类推。
相克:有相互制约、抑制、克服之义。五行之间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在五相克的作用关系中,任何一行皆有“克我”,“我克”两方面的关系。克我者为所不胜,我克者为所胜,故又称“所胜”“所不胜”的关系。以土为例,克我者木,则木为土之所不胜,我克者水,则水为土所胜,余依此类推。
五行为怎么相克相生的?
世间万物都存在着金、木、土、水、火五类属性,叫作五行。而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间又有相克相生的关系,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不断循环,生生不息。
五行中的相克相生
(一)五行的相克相生
五行构成了万事万物,但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间仍按一定的规律互相依存、互相制约,以维持事物生化不息的动态平衡。在正常状态下,有五行相生与五行之间相克两种机制。
1、 五行相生
生有资生、助长、促进之意。五行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资生、助长、促进的关系。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形成循环往复的圆周运动。在五行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两种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难经》称为母子关系。以木为例,因为土生木,而木又生火。亦即土是木之母,木为土之子。而火为木之子,木为火之母。

2、 五行之间相克
克有克制、抑制、制约之意。五行之间相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克制、制约的关系。
五行之间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与五行相生一样,也形成循环往复的圆周运动。在五行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与“我克”两种关系。“克我”者为我“所不胜”,“我克”者为我“所胜”。《内经》称为“所胜”、“所不胜”关系。以土为例,克我者是木,因而木为土的“所不胜”;我克者是水,因而水为土之“所胜”。
3、 五行制化
制,即制约、克制;化即生化、变化。五行制化是指五行生克的动态平衡关系。《类经图翼·运气上》说:“盖造化之机,不可无生,亦不可无制。无生则发育无由,无制则亢而为害。”五行相生,助长、促进事物的发生与成长。相生太过,就必须克制,因此才有五行之间相克,以抑制、制约事物的过分亢盛为害。这样生中有克,克中有生,才能维持和促进事物正常的平衡协调和发展变化。
(二)五行的反常生克
五行在正常范围内,虽有量的变动而引起生克平衡的波动,但不致出现质的变化。若因某种原因,统一对立的生克制化关系失去了动态平衡,就会致使反常的生克关系。常常见到的有相生太过、相生不及、相克太过与反克四种情况。
1、 相生太过
五行中任何一行相生太过,若无有效及时抑制,绝对会亢盛为害。例如水气盛,生木特旺,木偏亢,若为金气及时有效制约,必致使过克与反克,亦即乘土侮金。并 且,木气偏旺,生火也偏亢,致使火气上炎。
2、 相生不及
五行任何一行虚衰,必将引起两种相生不及的异常变化。一种是母病累子,例如火可以生土,若火母不足,则土子也不足,结果火衰土虚。另一种是子病累母,例如木为水之子,若木气久衰,势必下损水母,终至母受子累,木枯水竭。相生不及也必将致使乘侮异常。
3、 相克太过
相克太过又称为相乘,简称过克。乘是乘虚侵袭之义。五行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过度克制“所胜”行的状态。常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某气偏亢则会过度克制此气之“所胜”。例如,金气偏亢,必乘木;火气偏亢,必乘金;土气偏亢,必乘水。另一种是某气为正常水平,而所克之气过度虚弱,此时某气正常的克制就成为了一种相对过度的克制,也称为相乘。例如,水本克火,若火气过衰,则水气虽未偏亢,而已造成过度克制火气情况,称为火虚水乘,同样还有土虚木乘、木虚金乘等等。
4、 反克
即相侮,又称反侮。侮有持强凌弱之义。五行相侮,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反向克制“所不胜”行的状态。常见亦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某气有余则会反向克制其“所不胜”行。例如,木其偏亢,必侮金;水气偏亢,必侮土;金气偏亢,必侮火。另一种是某气处于正常水平,而“所不胜”之气偏衰,此时某气原本正常的被克制反而成为了一种相对强盛的反向克制,也称为反侮。例如,木本克土,若木气偏衰,此时土气固然为正常水平,仍可抽象由被克制变成反向克制“所不胜”之木的状态,称为木虚土侮。并且 还有金虚木侮、水虚火侮等等。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现象,两者之间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相乘与相侮的主要区别是:前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发生过强的克制,而形成五行间的生克制化异常:后者是与五行之间相克次序发生相反反向的克制现象,而形成五行间的生克制化异常。两者之间联系是:在发生相乘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侮;发生相侮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乘。
总的来说,五行中任何一行的生克制化异常均可表现为相关行的生克反常。相生太过与相生不及均可引发相关下的相乘或相侮。这4种生克反常实质上是息息相关、互相联系、互相作用与影响的。正如《素问·五运行大论》所说:“气有余,则制已所胜而侮所不胜;其不及,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己所胜轻而侮之”。
五行中的相克相生
五行指水、火、木、金、土。五行学说认为,五行为构成宇宙的基本物质元素,宇宙间各式物质皆可以依照这五种基本物质的属性来归类,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祖国医学借用五行学说来说明人体内部以及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的相互之关联联系,用来补充阴阳学说。
五行相克相生
相生,有互相滋生、促进、助长之义;相克,有互相制约、抑制、克服之义。
五行相生的规律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克的规律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在相生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母)和“我生”(子)两方面的关系,把它比喻为“母”与“子”的关系。在相克关系中任何一“行”,又都具有“我克”(所胜)和“克我”(所不胜)两方面的关系,叫作“所胜”与“所不胜”的关系。
五行相生之中,同时寓有相克;相克之中也寓有相生。相克相生是一切事物维持相对平衡不可缺少的条件。因此五行生克制化是正常现象。五行中任何一“行”太过或不及,出现异常现象,都可引起相乘或相侮的变化。乘是乘虚侵袭之义;侮是欺侮之义。相乘是过度的相克,超过了正常制约的程度,其规律同相克,但被克者更加虚弱。相侮即“反克”,又叫反侮,即原本是自己所能克胜的,却反而被它克胜,其规律与相克正好相反。例如,正常时土克水,若土气虚弱,或水邪泛滥,水就反过来侮土。
五行的相克相生是什么?
天下万物分为五类:金、木、水、火、土,彼此之间存在相克相生的关系:
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金生水,由于地球上最原始的水就是从地球内部转化而来的;
水生木,由于水灌溉树木,树木便能欣欣向荣;
木生火,由于火以木料作燃料的材料,木烧尽,则火会自动熄灭。
火生土,由于火燃烧物体后,物体化为灰烬,而灰烬便是土;
土生金,由于金蕴藏于泥土石块之中,经冶炼后才提取金属;
五行之间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金克木,由于金属打造的割切工具可锯毁树木;
木克土,由于树根吸收土中的养分,来补己用,树木强壮了,土壤假如不能得到补充,自然削弱;
土克水,由于土能防水;
水克火,由于火遇水就熄灭。
火克金,由于烈火能溶解金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