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食神取运38-子平真诠评注-徐乐吾食伤戊戌己未(民国)-(食伤戊戌己未)
第三8章 论食神取运 原文:食神取运,即以食神所成之局,分而配之。食神生财,财食轻,则行财食,财食重则喜帮身。官煞之方,俱为不美。 徐注:食神生财之局。因身轻身重而不同。身重喜行财食,身轻则喜帮身。若食神透出,劫比运俱不忌,官煞运均忌。身重者如本篇梁丞相命: 丁未 癸卯 癸亥 癸丑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此造妙在亥卯未三合,透出丁火,身强食旺而财透。木火运固美,金水运亦吉,戊戌十年,必有磨难也。此造若原局透一壬字合丁,不能照此观点,喜金水木而不适宜火土矣(参观十干配合性情节)。 己未 壬申 戊子 庚申 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土寄四隅,申亦土之长生也(见阴阳生死节)。年逢己未,日干弱而不弱;时上庚申,食神专禄,壬水生在申,子申合局,身强财食并旺。庚金透露,己巳戊辰帮身运甚美,印大运亦吉。此俗所谓专禄格也(见时说拘泥格局节)。 (林注:此造没有火,土无原神,或许应该是身衰财食并旺,而非身强,假若是身强,当以金水之财食为喜用,又怎会以印比为喜用呢?) 《喜忌篇》:“庚申时逢戊日,名食神专旺之方,岁月犯甲丙卯寅,此为遇而不遇”,正合此格。此乃本篇谢阁老造,亦是身重食旺也。 至于身轻食旺者,如本篇沈路分造: 丁亥 癸卯 癸卯 甲寅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癸水虽通根于亥,而亥卯合局,日时寅卯而透甲,食伤旺而生财,为身轻泄气太重。支行印绶之乡为最美,劫比帮身亦佳,但宜支而不适宜干,见壬则合去丁财,见癸亦不免争财之嫌。亥子丑北方劫地,则甚美也。又本篇龚知县造如下: 甲午 丁卯 癸丑 丙辰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同一身轻,而上造为食重财轻,此造为食轻财重,而身衰则一也。故皆以帮身运为喜。帮身之中,食重喜印,财重喜劫。此造得意,必在壬申癸酉金运中。又两造比较,沈造格局清,此造格局较杂,贵贱高低之分,全在清浊纯杂之间。用其格局掺杂,虽在佳运,但是百里之尊而已。 原文:食用煞印,运喜印旺,切忌财乡。身旺,食伤亦为福运,行官行煞,亦为吉也。 徐注:食用煞印者,弃月令食神而用煞印也。观点同偏官用印(参观偏官用印节),用印化煞,故最为忌财破印党煞,官煞运有印化反吉。又身旺印旺,食伤泄亦佳,身衰则不适宜伤也。如本篇常国公命: 辛卯 辛卯 癸酉 己未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弃食用煞印也。印旺而身不强,故财最为忌,食神伤官运亦一尘不染宜也。印劫最为美运,官煞有印化亦无碍,如己丑、戊子、丁亥,皆佳运也。丙戌土运,戌合卯刑未,此十年皆财运,恐难为继。 原文:食伤带煞,喜行印绶,身旺,食伤亦为美运,财则最为忌。若食太重而煞轻,印大运最利,见了财反吉矣。 徐注:食神带煞,谓原局无印绶也。此段须分三节看; (1)身衰,煞克身,食神泄气,倚轻倚重,均不为美,唯有印大运最利,劫比亦利。 (2)身旺煞强,则食伤制煞,极其贵格。运喜食伤,唯忌财运。 (3)食伤制煞太过,即煞轻食重也,法须扶煞,故财运反吉。然不及印大运之美,盖印可以去食之太过,化煞滋身,一得三用也。如本篇胡会元造: 戊戌 壬戌 丙子 戊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此食神制煞太过也。甲乙印大运为美,癸亥子丑官煞运反吉,丙寅丁卯劫印帮身,最为美运,戊辰最为忌。盖丙为太阳之火,水猖显节,不畏水也;土众成慈,遇土反晦也。见论干支节。 癸酉 辛酉 己卯 乙亥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此本篇刘提督造也。虽癸与乙之间,隔以己辛,财不党煞,但身衰克泄两忌。幸所行之运己未、戊午、丁巳、丙辰,印绶劫比相连,故能贵为提督。要不然,格局虽清,无益于事,若非运助,安能望贵乎? 原文:食神太旺而带印,运最利财,食伤亦吉,印则最为忌,官煞皆不吉也。 徐注:食神太旺而带印,有种种不一样,夏木见火,火旺木焚,运喜印绶,用水润木也。若食神旺,带印而利财者,本篇未有其例。兹另举敝友李君一造: 戊戌 己未 丙子 庚寅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火通根戌未而时寅,带印也。戊戌己未,土居其四,食伤太旺,运最利财,盖庚申辛酉,泄土之气也。官煞不利,火土枯燥,加入滴水,不足以润燥,而反激其焰也。泄气已重,食伤未必为福,印绶未必为祸,唯非佳运则可知也。八字各个配合不同,为喜为忌,羌无一定,特举其一例耳。 原文:若食神带印,透财以解,运喜财旺,食伤亦吉,印与官煞皆忌也。 徐注:食神带印,透财以解,与上节带印有不同。盖上节食神太旺,而印又不能损食为用,不得已用财泄食伤之气也。此则日干旺,喜食伤之泄,而带印夺食伤用,故云透财以解。上节重在食神太旺,此则食神不旺。另举例如下; 己亥 丙寅 甲寅 壬申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甲木生寅月而透丙,本有木火通明之象。时上枭印夺食,透己土财以解之,惜病重药轻。运喜财旺,食伤亦吉,印与官煞均忌。此造惜运行西北官煞印绶之乡,要不然,前程未可限量也。 以上为照常例扶抑论用取运也,至若以气候之关系而调候取用,则又当别论。如本篇舒尚书造: 丁亥 壬子 辛巳 丁酉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甲辰 金水食神用煞,与金水伤官用官相同,皆调候之意也。喜用神为官星,运亦喜财官。如此造己酉戊申印劫之地,无荣辱可言,而丁未丙午最美,乙巳甲辰三运亦佳。盖原局金寒水冷,非可以当理取也。又如本篇钱参政造: 丙午 癸巳 甲子 丙寅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木火伤官用印,亦调候之意。印轻则专用印劫,如此造癸印得禄,气象中和,故丙申丁酉皆为美运。若戊戌财运,破印恐不能免也。 金水用官与木火用印,同为调候,然有不同者。金水非见官不可,而木火无印,若身强亦可就贵。如本篇黄都督造: 己未 己巳 甲寅 丙寅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甲木坐寅,时又逢寅,日干甚旺,旺而泄秀,亦可用也,唯火多则木有自焚之患。此造妙在食轻财重,火泄其气,唯究嫌偏要,贵多就武。行运仍宜印劫之地,乙丑、甲子、癸亥、壬戌三十五年,最为美利,虽命造本佳,亦运助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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