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神-渊海子平-徐大升伤官身旺身衰(清)-(伤官身旺身衰)
十神 《论伤官》 伤官者,其验如神。 伤官务要伤尽;伤之不尽,官来乘旺,其祸不可胜言。伤官见官,为祸百端。 倘月令在伤官之位,及四柱配合、作事都在伤官之处;又行身旺乡,真贵人也。 伤官主人多才艺、傲物气高,常以天下之人不如己;而贵人亦惮之,众人亦恶之。 运一逢官,祸不可言;或有吉神可解,必生恶疾以残其躯;不然运遭官事。 如运行剥官,财神不旺,皆是安享之人。 仔细推详,万无一失矣!!! 又云,伤官者,我生彼之谓也;以陽见陰,陰见陽,亦名盗气。 印绶若伤尽,不留一点;身衰忌官星,不怕七煞。 如甲用辛官,如丁火旺,能生土财;最为忌见官星,亦要身旺。 若伤官不尽,八字有官星露;岁运若见官星,其祸不可胜言。 若伤官伤尽,四柱不留一点;又行旺运及印绶运,却为贵也。 如八字中虽伤尽官星;身虽旺,若无一点财气,只为贫薄。 如遇伤官者,须见其财为妙;是财能生官也。 如用伤官格者,支干、岁运,都要不见官星;如见官星,谓之伤官见官,为祸百端。 用伤官格局,见财方可用。 伤官之杀,甚如伤身七煞,其验如神。 年带伤官,爸妈不全;月带伤官,兄弟不完;日带伤官,妻妾不完;时带伤官,子息无传。 其余伤官,务要伤尽,则吉,见财方可;轻则远窜之灾,重则刑辟之难。 伤官有战,其命难存。 若月令在伤官之位,及四柱相合,都在伤官之处;如行身旺乡,贵命也。 伤官之人,多负才傲物,常以他人不如己;君子恶之,小人畏之。 逢官运,无财救,恳定为大灾;不然主暗昧恶疾,以残其身;或运遭官刑矣!!! 如四柱虽伤尽官星,身衰见了财运发福,是是伤官见财。 仔细推详,万无一失。 又云,八字有官而被祸重,四柱无官而被祸则浅。 大凡四柱见官者,或见伤官而取其财;财行得地则发,行败财之地必死。如运支内无财运,干虚露亦不可也。 如【乙亥,己丑,丁亥,庚戌】:丁以壬为官。丑戌本是伤官,只是丑是金库,又时上有庚字作财;此人行申酉限如意,入金脱气遂死矣!!! 大抵伤了官星,行官大运则灾连;太岁亦然。 伤官伤尽最为奇,尤恐伤多返不适宜; 此格局中千变化,推寻须要用心机。 火土伤官宜伤尽;金水伤官要见官; 木火见官官有旺;土金官去返成官; 惟有水木伤官格,财官两见始为欢。 伤官不可例言凶,有制还他衣禄丰; 干上食神支带合,儿孙满眼寿如松。 伤官遇者本非宜,财有官无是福基; 时日月伤官格局,运行财旺贵无疑。 伤官伤尽最为奇,若有伤官祸便随; 恃己凌人心好胜,刑伤骨肉更加的多悲。 伤官不可例言凶,辛日壬辰贵在中; 生在秋冬方秀气,生于四季主财丰。 丙火多根土又连,或成申月或成干; 但行金水升名利,火土重来数不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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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官说》 伤官若伤尽,却喜见官星。 伤官若论财,见祸不轻来。 伤官若用印,克杀不如刑。 伤官若论财,带合有声名。 伤官用财,不适宜印乡。 伤官见官,印大运不妨。 杂气财官,印俱不忌。 两戊合一癸,得再嫁。 妻财受克,生子不育。 印绶比肩,不忌财乡。 印绶多根,身旺必贫。 印绶被伤,克爸妈。 官煞混杂,克爸妈。 财多身衰,克爸妈。 干与支同克妻。 辛卯、戊寅不怕杀多。 女人八字比肩,即姊妹贪合,多谎诈。 财有劫,不怕露就杀。 火命人最好,月支属火,干头有木提出火矣!!! 癸酉弱格,见杀必凶。 官贵太盛,旺处必倾。 土命不论胞胎,只论日时,不怕官煞混杂;陽干方论,陰干不取。 子怕寅午火,不怕水。寅木不怕金。巳金不怕火。己土不怕木。午火不怕水。未同申金不怕水。己土戌土不怕木。卯木怕酉金。辰土怕寅木。乙日五月不怕杀。 四柱元有病,要去病;不去病不发。 《论食神》 食神者,生我财神之谓也;如甲属木,丙属火,名盗气,故谓之“食神”。何也?殊不知丙能生我戊土中食丙之戊财,故以此名之也。 命里带此者,主人财厚食丰、腹量宽洪、肌体肥大、优游自足、有子息、有寿考。 恒不喜见官星,忌倒食,恐伤其食神;喜财神相生。 独一位见之,则为福人;然终亦不清。 却喜身旺,不喜印绶,亦恐伤其食神也。 如运得地,方可发福;大约与财神相似。 如【己未,己巳,丁未,辛丑】:丁见己是食神,有一丑巳合起金局得之为财;又喜身不弱,故有官也有寿也。 如【乙巳,乙酉,癸酉,乙卯】:此命见三乙是食神,见巳酉丑合局为印绶,又有三乙化是伤官。癸用乙是食神,被金局来克乙木,再被三乙木并卯旺克我官;所以名利都无成也。 食神有气胜财官,先要他健旺本干;若是反伤来夺食,忙忙辛苦祸千般。 食神无损格崇高,甲丙庚壬贵气牢;丁己乙辛多福禄,门阑弧矢出英豪。 甲人见丙本盗气,丙去生财号食神;心宽体胖衣禄厚,若临印绶主孤贫。 申时戊日食神奇,惟在秋冬福禄齐;甲丙卯寅来克破,遇而不遇主孤凄。 寿元合起最为奇,七煞何忧在岁时;禁凶制杀干头旺,此是人间富贵儿。 食神居先杀居后,衣食不亏富贵厚;食神近杀却为殃,终日尘寰慢奔走。 《论正财》 什么是之正财?犹如正官之意;是陰见陽财,陽见陰财。大抵正财,吾妻之财也。人之女赀财以事我,必精神康强,紧接着可以享用之;如吾身方且自萎懦而不振,虽妻财丰厚,但能目视,终不可一毫受用。 故财要得时,不要财多。 要是财多则自家日本有力,可以胜任,当化作官。 天元一气,羸弱贫薄难治。是乐于身旺,不要行克制之乡;克制者,官鬼也。 又怕所生之月令,正吾衰病之地,又四柱无爸妈以生之;反喜财,又有见财,谓之财多。 力不任财,祸患百出;虽少年经休囚之位,故不如意,事多频并。或中年或末年,复临爸妈之 乡,或三合可以助我者;则勃然而兴,不可御也。 倘少年乘旺,老在脱局,不惟穷途凄惶,兼且是非纷起。 盖,财者,起争之端也。 若或四柱相生,别带贵格,不值空亡;又行旺运,三合财生,是皆贵命。其余福之浅深,皆随入格轻重来讲之。 财多生官,要须身健。 财多盗气,本自己一身柔,年运又或伤财,必生奇祸;或带刑并七煞,凶不可言也。 又云,正财者,喜身旺、印绶,忌官星、忌倒食、忌身衰、比肩劫财。不可见官星,恐盗财之气也;喜印绶者,能生身主弱故也。 且如甲日用己是正财;如身衰,其祸立至。 凡人命带财下生,须出富豪;不螟蛉,必庶出、或冲爸妈。 身旺无劫财,无官星为妙。 若命里有官星得地,运行喜财星多生官。 兼有财星得地,运行忌见官星,恐克其身;怕身衰也。 大抵财不论偏正,皆喜印绶,必能发福。 如【辛丑,丁酉,丁巳,丁未】:此命丁日身坐财之地,又见巳酉丑金局,故主财旺。盖金得木库居未,能生丁火,故身旺能当其财;运行东南方,宜乎巨富。丁用壬官,用庚金为财,生壬官;身入旺乡,必能发福。 凡用财,不见官星为妙。 如【庚申,乙酉,丙申,丙申】:此命丙日见三申为财,岂不美哉!!!丙用癸官,用辛为财,见三申一酉为财,故旺。盖缘日弱,火病申死酉,乃为无气,运行西方金乡,身衰太甚;财旺生鬼,败克其身,故不能胜其财,所以贫也。 如【乙卯,癸未,辛酉,戊子】:此命辛日坐酉,乙年坐卯,身与财俱旺;又得癸未食神,戊子印绶助之,宜乎巨富贵也。 如【戊子,丁巳,甲辰,丙寅】:此命甲日生于四月下旬,并透出丙丁火,生其月中之戊土;时又归禄于寅,故财旺矣!!!然甲木身亦旺。早年行戊午己未土运,迤逦行辛酉金运,乃见官星则凶;壬戌土运有壬克丙,食神伤官之中,失官去财,死丧合家;值五十九岁,入癸亥身旺运,稍可安逸;六十五岁,逢壬辰年死矣。初运伤官见财格,取戊土为财,所以戊午己未二运大旺生土,故财厚矣;及至庚申辛酉西方见官,故凡事费力;虽癸亥为甲木之印绶,然亦忌火冲水,亥中又有壬水。壬辰透出壬水,运中、命里元有之辰,死无疑矣!!!凡伤官见财格,忌见官星,只喜见财。大忌壬水克火,则火不能生甲木之土财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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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偏财》 什么是之偏财?盖陽见陽财,陰见陰财也。然而偏财者,乃众人之财也,只恐兄弟姊妹有夺之,则福不全;若有官星,祸患百出。 故曰:偏财好出、亦不惧藏,惟怕有以分夺,反空亡耳;有一于此,官将不成、财将不住。 经曰:“背禄逐马,守穷途而凄惶也。” 财弱亦待历旺乡而荣。 财盛无所往而不妙,且恐身势无力耳。 偏财主人慷慨、不甚吝财,惟是得地不止。 财丰亦能官旺,何以言之?盖,财盛自生官矣,但为人有情而多诈。 盖,财能利己,亦能招谤,运行旺相,福禄俱臻。只恐太旺,兄弟必多破坏,亦不美。 财多,须看财与我之日元强弱相等,行官乡便可发禄。 要是财盛而身衰,运至官乡,是既被财之盗气,复被官之克身;非惟不发禄,亦防祸患。 如命八字中元带官星,便作好命看;若八字中兄弟辈出,纵入官乡,发禄必渺矣!!! 故曰:“要在识其变通”矣!!! 《正官论》 夫正官者,甲见辛之类;乃陰见陽为官,陽见陰为鬼,陰陽配合成其道也。 大抵要行官旺乡,月令是也。月令者,提纲也。看命先看提纲,方看其余。 既曰正官,运复行得官旺之乡、或是有成局;又行不得伤官之地,并金财旺之乡,皆是作福之处。 正官乃贵气之物,大忌刑突破害;及于年月时干,都有官星隐露,恐福渺矣!!!又须看年时上别有是何入格?作福去处,?方可断其吉凶。 茍一途而执取之,就不可以通变,必有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之患,经曰:“通变以为神者”是也。 正官或多,反不为福。何以言之?盖人之命,宜得中和之气,太过与不及同;中和之气为福厚,偏党 之克为灾殃。 既用提纲作正官,年时支干位,或有一偏官便杂矣!!!不可不仔细以轻重推测也。 又曰,于月令得之是也,喜身旺、印绶。 如甲用辛官,喜土生官;最怕刑突破害、陽刃七煞,为贫命;如时干逢杀,乃官煞混杂。盖八字有刑突破害,皆未为贵命看。 官来克我,我去克官不为害。 一位若两官不妨。 若月令中有正官,时干支有偏官,便难以正官言之。 且如甲用辛为官,生于八月中气之后,金旺在酉,故谓之正官;如天干不透出辛字,却地支有巳酉丑,虽不能于八月中气之后,亦可言官。大要身旺,时辰归于甲木旺处。 如岁时透出正官,地支又有官格,却不拘八月中气之后。 大率官星须得印绶、身旺则发;若无伤官破印,身不弱者便为贵命。 如命里有官星,而行伤官之运,则不吉;必待印绶、官星旺运可发,必得官。 正官须在月中求,无破无伤贵不休;玉勒金鞍真富贵,两行旌节上皇州。 正气官星月上推,无冲无破最为奇;中年岁运来相助,将相公侯总可为。 正官仁德性情纯,词馆文章可立身;官印相生逢岁运,玉堂金马坐朝臣。 正官大抵要身强,气弱须求运旺方;岁运更逢生旺地,无冲无破是荣昌。 己干为主透官星,须要提纲见丙丁;金水相生成下格,火来拘聚聚财名。 辛日透丙月逢寅,格中返化发财根;官星不许重相见,运到冲刑怕酉申。 八月官星得正名,格中大怕卯和丁;若还柱内去其忌,运亦如之贵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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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偏官》 夫偏官者,盖甲木见庚金之类;陽见陽,陰见陰,乃谓之偏官,不成配偶,犹如经言:“二女不可以同居 ,二男不可并处”是也。 官即七煞,要制伏,盖偏官七煞即小人;小人无知,多凶暴,无忌惮,乃能劳力以养君子,而服役护御君子者。小人也,惟是不惩不戒,无术以控制之,就不可以驯伏而为用;故,杨子曰:“御得其道,则驯伏或作使;御失其道,则狙诈或作敌。”小人者,狙诈也,要控御得其道矣;一失控御,小人得权,则祸立见矣!!! 经曰:“人有偏官,如抱虎而眠,虽借其威,足以摄群畜;稍失关防,必为其噬脐,不可不虑也。”如遇三刑俱全、陽刃在日及时、又有六害;复遇魁罡相冲,如是人之凶不可具述。 制伏得位,运复经行制伏之乡,此大贵之命也。 茍于前者,凶神俱聚,运游杀旺之乡,凶害有不可言者可知也。 如有一杀,而制伏有二三,复行制伏之运,反不作福。何以言之?盖尽法无法,虽猛如狼,不能制伏矣!!!是又不可专言制伏,要须轻重得所;不可太甚,亦不可不及。须仔细审详来讲,则祸福如作用与影响矣!!! 又云,有制伏则是偏官,无制伏则是七杀;譬诸小人,御之得其道则可使,失其道则难敌,在吾控御之道何如耳!!! 凡见此杀,勿便言凶,殊不知带此杀者,多有贵命。如遇三刑六害、或陽刃魁罡相冲,如是之凶,不可谓之制伏;但运行制伏,此贵人命也。茍如前凶神俱聚,其运复行杀旺之乡,祸不可言。 大抵偏官七煞,最喜身旺、有制伏为妙。元有制伏,可行杀旺之方;元无制伏,可行制伏之运。 身旺化之,得是偏官;身衰无制伏,则是七杀。 制伏复行制伏运,谓之大运,则是偏官无余烬矣!!! 月中之气,怕冲与陽刃。其本身衰,若杀强则难制;如身强杀浅,那么是假杀为权刃。 如曰七煞不怕刑冲。宜详之!!! 偏官如虎怕冲多,运旺身强岂奈何;身衰虎强成祸患,身强制伏贵中和。 偏官偏印最难明,上下相生有利名;四库坐财宜向贵,等闲平步出公卿。 戊己若逢见官杀,局中金水更加临;当生有火宜逢火,火退愁金怕木侵。 偏官有制化为权,唾手登云发少年;岁运若行身旺地,功名大用福双全。 偏官不可例言凶,有制还他衣禄丰;干上食神支又合,儿孙满眼福无穷。 陰癸多逢己字伤,杀星须用木来降;固然名利能高显,争奈平生寿不长。 六丙生人亥子多,杀星拘印返中和;东方行去兴名利,运到西方事转磨。 春木无金不是奇,金多犹恐反被危;格中取得中和气,福寿康宁百事宜。 《论七煞》 夫七煞者,亦名偏官,喜身旺合杀、喜制伏、喜陽刃;忌身衰、忌见财,生忌无制。 身旺有气是偏官,身衰无制是七杀。 凡有此杀不可便言凶?有正官不如有偏官,多有巨富大贵之人;惟其身旺合杀为妙。 如甲以庚是七杀,喜丙丁制之;乙合之,谓之“贪合忘杀”。 七煞却宜制伏,亦不要制之太过;盖物极则反为祸矣!!! 身旺又行身旺之运为福。 如身衰又走身弱之乡,祸不旋踵。 八字中元有制伏,喜行七煞运;元无制伏,七煞出为祸。 如行身旺乡,更有陽刃,贵不可言;不过忌财旺,财能生杀故也。岁运临之,身旺亦多灾;身衰尤甚。 甲申、乙酉、丁丑、戊寅、己卯、辛未、癸未,此七日生主杀,性急伶俐、心巧聪明。 如见杀多者,主人凶夭贫薄;月见之重,时见之轻。何也?日七煞,只一位见之,如年时再见,杀多为祸;却要制伏之乡,又要身旺有制伏为权,最怕冲与陽刃大不吉。 时七煞只一位,要本身旺,如年月时三处有制伏为福;却要行杀旺运,运三合得地亦发;若无制伏,则要行制伏为福。 行杀旺运无制伏,则祸作。 时上七煞,却不怕陽刃,而亦不畏冲。 如【辛丑,乙未,乙卯,丙子】:此命身旺,生于六月之中,岁干透出辛丑是七杀;喜得丙子合辛丑之杀,乃贵而有权。 如【甲午,丙寅,庚子,丙子】:此命身衰,见火局,又见月令丙寅七煞,时又见丙子;火克庚金,金死于子,身衰杀旺,又无制伏,宜乎带病贫薄。 如【丁巳,戊申,壬子,戊申】:此命身旺,见二戊是七杀,引归于巳;丁与壬合,戊与癸合,金又长生在巳,戊禄在巳;乃壬戊二字俱旺,所以贵也。 《论官星太过》 如壬癸生人,四柱是辰戌丑未巳午,天干不露官星与杀,则官杀暗藏于中为多。若四柱元有为好;若无制伏,须行木运,与三合木局亦好。 大凡官星多则杂,务要除而清之,乃可发福。 若官星多又行官大运,亦不济事。 《论官煞混杂要制伏》 官星要纯,不要杂。 如果甲木用辛金为官,若年是辛,月是酉,时上亦是死官,虽多尽不妨,盖纯一尽好;若有金或庚申,则混杂为杀,以伤其身。要行火乡制伏,则发福也。余仿此也。 《论印绶》 所谓印?生我者,即印绶也,经曰:“有官无印,即非真官;有印无官,反成其福。”何以言之?大抵人生得物以相助相生相养,使我得万物之见成,岂不妙乎;故主人多智虑,兼丰厚。 盖印绶畏财,主人括囊。故八字中及运行官贵,反成其福,盖官鬼能生我;只畏其财,而财能反伤我。 此印绶之妙者,多是受爸妈之 荫、承父之赀财,见成安享之人;若又以两三命相并,当以印绶多者为上。 又主毕生少病、能饮食。 或要是财多乘旺,必多淹留。 虽喜官鬼,而官鬼多或入格,又不可专以印绶言之。 如果,甲乙日得亥子月生,丙丁日得寅卯月生,戊己日得巳午月生,庚辛日得辰戌丑未月生,壬癸日得申酉月生者是也,其余以类言之。最怕行印绶死绝之运;或运临死绝,复有物以窃之,即入黄泉,无可疑也。 夫印绶者,生我之谓也,亦名生气。以陽见陰,以陰见陽,谓之正印;陽见陽,陰见陰,谓之偏印。喜官星生印,忌财旺破印。 如甲人生亥子月中,水为印,忌火伤官,忌土破印,要行生旺之乡,怕行死绝之地;若行死绝之地,或有物以伤之,则危矣!!! 印绶之人智虑、毕生少病、能饱食丰厚、享见成财禄;若两三命相并,当以印绶多者取之。 最为忌财来乘旺,必生淹滞。 若官鬼多,或入别格,又不可专以印绶论。 大凡月与时上见者为妙;而月上最为紧要。 先论月气之后有生气,必得爸妈之 力;年下有生气,必得祖宗之力;于时上见之有生气,必得子孙之力,寿元耐久,晚景优游。 如带印绶,须带官星,谓之官印双全,必为贵命。若官星虽见成,得爸妈力,为福亦厚也;须行官星运便发,或行印绶运亦发。 若用官不显,用印绶为妙;最怕八字中岁运临财乡,以伤其印。 若伤印,主破家离祖、出赘;又临死绝之地,若非降官失职,必夭其寿。 如【戊戌,庚申,癸酉,庚申】:此命癸日生于七月中气之后,月时皆是庚申,自坐金库,所以印绶;岁干又透出戊官,谓之官印双全,极其贵命。 如【癸亥,癸亥,甲寅,甲子】:此日用癸为印,印却旺;缘没有财星相助,发福不厚也。 如【甲寅,庚午,戊戌,壬子】:此日戊用丁为印绶,有寅午戌火局为好;不合时上壬子水旺,财能冲印,所以失明。生气是丙丁火属木故也。 如【己卯,丁卯,丙辰,壬辰】:此命用卯为印,用癸为官,年在卯日在辰,所以官印双全,少年清要。至四十2。三岁,癸亥水运亦不妨;至庚申年,水七煞生在申,乃被庚申破印,所以不吉也。 月逢印绶喜官星,运入官乡福必清;死绝运临身不利,后走财运百无成。 印绶官星运气纯,偏官多遇转精神;如行死绝并财地,无救番为泉下人。 印绶无亏享福田,为官承荫有田园;家膺宣敕盈财谷,日用盘缠费万钱。 印绶无亏靠祖宗,光辉宅产耀门风;流年运气逢官旺,花开富贵步月宫。 月生日主喜官星,运入官乡禄必清;容貌堂堂多产业,官居廊庙作公卿。 重重生气若无官,当作清高技艺看;官杀不来无爵禄,总为技艺也孤寒。 重重印绶格清奇,更要支干仔细推;支上咸池干带合,风流 浪荡破家儿。 印绶干支喜自然,功名豪富禄高迁;若见了财运来伤印,退职休官免祸愆。 印绶重重享见成,食神只恐暗相刑;早年若不归泉世,孤苦离乡宿疾萦。 丙丁卯月多官杀,四柱无根怕水乡;湿木很难生无焰火,身荣除是在南方。 印绶不适宜身太旺,纵然无事也平常;除非元命多官杀,却有声名作栋梁。 壬癸逢申嫌火破,格中有土贵方知;北方水运皆为吉,如遇寅冲总不适宜。 木逢壬癸水漂流,日主无根罔度秋;岁运若见了财旺运,返凶为吉遇王侯。 贪财坏印莫言凶,须要参详妙理通;运若去财还作福,再走财运寿元终。 印绶如经死绝乡,怕财仍旧怕空亡;逢之定主多凶祸,落水火刑自缢伤。 印绶干头重见比,如行运助必伤身;莫言此格无奇妙,运入财乡福禄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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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倒食》 夫倒食者,冲财神之谓也;一名“吞啖煞”。用财神大忌见之,用食神亦忌见之。 倒食者,如甲见壬之类。如甲见丙是食神,能生土财;然壬克丙火,丙火不能生甲木之土财,所谓甲用食神,大忌见之。 凡命里带此二者,主福浅寿薄。 又见庚是七杀,得丙丁火制之,怕见水,反为祸矣!!!凡命里犯此者,犹尊长之制我身,不得自由 也。作事进退悔懒、有始无终、财源屡成屡败、容貌攲斜、身品矮小、胆怯心慌,凡事无成也。 如【丁未,丁未,己亥,丁卯】:此命己亥日,己临亥上,身衰于亥;加以亥卯未木局克身,年月时透出三丁食己。幼年行南方运,赖火生土,身犹旺;纔交 乙巳火运,为己之七煞,引出亥卯未木局,岁运癸亥,所以死矣!!!此命非但倒食七煞之祸,而癸亥年与生杀坏印之说同义也。 如【甲戌,丙寅,甲戌,壬申】:此命甲戌日,甲见丙食神,生于正月,甲木旺,身与食神俱旺,本是贵命;不合时上壬申,壬水伤其丙火,申金冲其寅木;又申中有庚七煞,所以利名无成。行己巳火运金生之地,见庚子年;庚金是七杀,又见子水,死于非命。 《论劫财》 亦名“逆刃”,如乙见甲是劫财。 乙以庚为夫,见丙克庚,故克夫;男命则克妻。 五陽见五陰为败财,主克妻害子。 五陰见五陽是劫财,主破耗、防小人,不克妻。 乙以戊己为财,甲见夺己坏戊;丁以庚辛为财,丙能夺辛破庚;类如此也。 兄见弟,弟能败兄之财,夺兄之妻。 弟见兄,兄能劫弟之财,而不敢取弟之妻。 财者,人之所欲,方令弟兄见之,多有争竞,如夷、齐能几人。 男命见劫财多克妻,女命见伤官多克夫。此极论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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