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五行生旺-卷一-三车一览-(算命五行甲申)
问曰:“可以谓之旺?”答曰:“盛德乘时,曰旺。旺,即帝旺同也。”
又曰:“何以木旺在春?火旺在夏?金旺在秋?水旺在冬?”答曰:“旺,乃得时,乘四时而子母相继。”又曰:“既子母相继,何以夏火旺,何也?”答曰:“土虽分四维矣,正旺乃在六月。”“何以知之?”曰:“戊土寄禄于巳,巳土寄禄于午,故先以禄而后乘旺,所以见土旺于未地,乘时相继者。”
春盛,德在木,因而木旺。木生火为子,子乘父业。而夏盛,德在火,因而火旺。土生金为子,而秋盛,德在金,因而金旺。金生水为子,而冬盛,德在水,因而水旺。水生木为子,是以春又当木旺,循环四时而转也。
大凡五行乘时而生,是以本身得其旺,若于命里又见生旺,是谓物极,若失时而生,是本身自无气,又於命里见衰绝,是谓乖体,物极谓之太过,乖体谓之不及,太过则反,不及则懦,当得其中而已。又曰:“什么是得中?什么是太过不及?”
曰:“得中者,谓得时见休囚,失时见生旺,是谓得中也。”
《珞琭赋》云:将来者进(此失时见生),功成者退(此得时见休囚)。
太过着,如果:木命生于春,本得时,而却又逢亥为长生,见寅卯而行东方旺地,此乃太过,春木宜见休囚为佳。
不及者,如果:金命人生于春,本得休囚无气了,而又復见丑为墓,寅为绝,戌亥为衰病,此乃不及。春金宜见生旺为佳,其他只傚此循环而论。
付枢密:讳伯寿,泉州人。
辛酉木 & &丙申火 & 庚戌金 & 戊寅土
此木命见秋则木死,是谓失时;而见寅时乃东方木临官乡,此之谓将来者进,所以一身显官至于此也。
余状元:讳復三,山人也。绍兴元年。
壬申 & 癸丑 & 乙酉 & 甲申
《五行大论》曰:金刚则燥,燥则折,观其造物,盖谓壬申金之自临官,又于日时上见申酉,为西方金旺之乡,是曰刚也。兼以八字中支干纳音并没有火,则金难以成形;又况:金支于十二月,则黑帝主事之时,而乃水气盛之际,物本自寒及乎,日时又况二位水,乃曰金寒水冷,兼以大元壬癸之水不应去生甲乙之木;而纳音金不应去生乙酉甲申之水,此乃盗气也。然为大魁者,盖壬申年见甲申时,乃食神同窝加以真词馆也。贵不显者谓金没有火难成器,及金寒水冷寿不永,干元纳音盗气甚也。
毛状元,讳自知,瞿州人。开禧元年魁。
丁酉 & 甲辰 & 丙寅 & 戊子
《五行大论》曰:春,木旺火相,相者以待旺也。而渐有炎势,生于三月,乃清明阳壮,正物渴之时,则其火大盛。干元丙子生在寅,纳音四位火,相于春,生在寅;四柱支干纳音仅有一个子,为坎水,不能济六位火,则伤乎燥。
《经》曰:杯水不能救焚,兴然为魁者喜,有丁酉,有毕宿主雨,甲辰为魁龙也。丙寅者,寅中有箕宿主风,戊子为雷霆也。此为自卑至高,造物所喜,只伤以我风,雨助他用,终不及邹魁,壬辰、乙巳、丙寅、戊子,以他风助我用,及乎火向雷霆,得壬辰水以济用,此有华有实,而无淹滞也
又曰:“何以木旺在春?火旺在夏?金旺在秋?水旺在冬?”答曰:“旺,乃得时,乘四时而子母相继。”又曰:“既子母相继,何以夏火旺,何也?”答曰:“土虽分四维矣,正旺乃在六月。”“何以知之?”曰:“戊土寄禄于巳,巳土寄禄于午,故先以禄而后乘旺,所以见土旺于未地,乘时相继者。”
春盛,德在木,因而木旺。木生火为子,子乘父业。而夏盛,德在火,因而火旺。土生金为子,而秋盛,德在金,因而金旺。金生水为子,而冬盛,德在水,因而水旺。水生木为子,是以春又当木旺,循环四时而转也。
大凡五行乘时而生,是以本身得其旺,若于命里又见生旺,是谓物极,若失时而生,是本身自无气,又於命里见衰绝,是谓乖体,物极谓之太过,乖体谓之不及,太过则反,不及则懦,当得其中而已。又曰:“什么是得中?什么是太过不及?”
曰:“得中者,谓得时见休囚,失时见生旺,是谓得中也。”
《珞琭赋》云:将来者进(此失时见生),功成者退(此得时见休囚)。
太过着,如果:木命生于春,本得时,而却又逢亥为长生,见寅卯而行东方旺地,此乃太过,春木宜见休囚为佳。
不及者,如果:金命人生于春,本得休囚无气了,而又復见丑为墓,寅为绝,戌亥为衰病,此乃不及。春金宜见生旺为佳,其他只傚此循环而论。
付枢密:讳伯寿,泉州人。
辛酉木 & &丙申火 & 庚戌金 & 戊寅土
此木命见秋则木死,是谓失时;而见寅时乃东方木临官乡,此之谓将来者进,所以一身显官至于此也。
余状元:讳復三,山人也。绍兴元年。
壬申 & 癸丑 & 乙酉 & 甲申
《五行大论》曰:金刚则燥,燥则折,观其造物,盖谓壬申金之自临官,又于日时上见申酉,为西方金旺之乡,是曰刚也。兼以八字中支干纳音并没有火,则金难以成形;又况:金支于十二月,则黑帝主事之时,而乃水气盛之际,物本自寒及乎,日时又况二位水,乃曰金寒水冷,兼以大元壬癸之水不应去生甲乙之木;而纳音金不应去生乙酉甲申之水,此乃盗气也。然为大魁者,盖壬申年见甲申时,乃食神同窝加以真词馆也。贵不显者谓金没有火难成器,及金寒水冷寿不永,干元纳音盗气甚也。
毛状元,讳自知,瞿州人。开禧元年魁。
丁酉 & 甲辰 & 丙寅 & 戊子
《五行大论》曰:春,木旺火相,相者以待旺也。而渐有炎势,生于三月,乃清明阳壮,正物渴之时,则其火大盛。干元丙子生在寅,纳音四位火,相于春,生在寅;四柱支干纳音仅有一个子,为坎水,不能济六位火,则伤乎燥。
《经》曰:杯水不能救焚,兴然为魁者喜,有丁酉,有毕宿主雨,甲辰为魁龙也。丙寅者,寅中有箕宿主风,戊子为雷霆也。此为自卑至高,造物所喜,只伤以我风,雨助他用,终不及邹魁,壬辰、乙巳、丙寅、戊子,以他风助我用,及乎火向雷霆,得壬辰水以济用,此有华有实,而无淹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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