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爱情婚姻的基础是爱情爱情婚姻离婚(恩格斯关于爱情婚姻的根本)
目录导读:
爱情婚姻的根本恩格斯
恩格斯认为:爱情婚姻本质是爱情外衣下的家务奴隶制,对女性生育权的掌控。 恩格斯揭示了一夫一妻制的根本、特点和内部矛盾,批判了资产阶级经常提到的自由、平等爱情婚姻。指出了妇女解放的正确途径,从而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家庭的基本看法及道德观念的效果。 恩格斯说:“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老公在家里也掌握了权柄,而老婆被贬低,被奴役,成为了老公的淫欲奴隶,变成生孩子的简单工具了。 妇女的这种被贬低了的地位,在英雄时代,特别是古典时代的希腊人中间,变现之特点露骨,固然它逐渐被伪善地粉饰起来,有些地方还被披上了较温和的外衣,不过丝毫也没有消除。” 恩格斯对希腊人一夫一妻制家庭的剖析表明了一夫一妻制的根本,爱情婚姻不是个人性爱的最终,它同个人性爱绝对没有任何共同之处。 由于爱情婚姻的缔结不是以自然条件为基础,更不是男女双方的意愿,而是以经济条件为基础的权衡利害的爱情婚姻,即以私有制对原始的自然成长的公有制的胜利的基础的第1个家庭形式。 恩格斯深刻剖析了资产阶级的一夫一妻制家庭的特征和本质,揭露了它的虚伪性和残酷性。资产阶级的爱情婚姻家庭人员关系马桶资产阶级的一切活动一样,是以财产私有制为基础的,以商品交换为原则的,亦即以男女双方的经济条件和社会地位为权衡利害的更安全、更露骨的买卖爱情婚姻。 资产阶级的爱情婚姻本质,恩格斯指出:”当父权制和一夫一妻制随着私有财产的分量超过共同财产以及随着对继承权的关切而占了统治地位的时刻,爱情婚姻的缔结便完全依经济上的考虑为转移了。 买卖爱情婚姻的形式正在消失,但它的实质却在越来越大的范畴内实现,以致不但对妇女,而且对男子都规定了价格,并且不是依据他们的个人品格,而是依据他们的财产来规定价格的 局中人双方的互相爱慕应当高于一切而成为爱情婚姻基础的事情,在统治阶级的实践中是从古至今都没有的。至多只是在浪漫事迹里,或者是在不受注重和重视的被压迫阶级才有如此的事情。 ” 在这两种场合,爱情婚姻都是由双方的阶级地位来决定的,因此总是权衡利害的家庭,常常变为最粗鄙的卖淫,有时是双方的 ,而以老婆最为通常来讲。老婆与普通娼妓不同,只在于她不像雇佣女工计件出卖劳动力那样出租本人的肉体,而是一次永久出卖为奴隶。 恩格斯引用傅里叶一句话 深刻说明了资产阶级权衡利害爱情婚姻的根本:“正如文法上两个否定构成一个肯定一样,在爱情婚姻道德上,两个卖淫则构成一种美德。”资产阶级市侩们,一方面赞美他们这种专有的美德,一方面攻击共产主义实行“公妻制”。 爱情婚姻的根本恩格斯2 1、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源头》中提出家庭、私有制、国家三者起源需要共同讨论,不可分割。 2、恩格斯提出,“爱情婚姻,是为了保障每个男人皆能拥有属于他的奴隶。” 这种对爱情婚姻的批判有一些先决条件。 (一)恩格斯批判的对象,乃是“最近的资产阶级中,缔出嫁姻的两种方式”。 一种是“天主教国家里,资产阶级爸妈为儿子选择老婆”的爱情婚姻。在这种爱情婚姻下“专偶制的矛盾得到最大发展”,请理解为婚外关系; 一种是“新教国家里资产阶级的儿子有多多少少的择偶自由”的爱情婚姻。在这种爱情婚姻中,局中人可以“以一定程度的爱为爱情婚姻基础”,然而这种爱情婚姻选择“始终以体面为前提”,所以资产阶级的儿子还是得从本阶级中选择老婆,“专偶制的矛盾”并不那么厉害,但本质依然没有动摇。 (二)恩格斯接着这样描述上述两种资产阶级“专偶制爱情婚姻”的矛盾本质:在这两种爱情婚姻中,“爱情婚姻都是由局中人的阶级地位来决定的”,是“权衡利害的爱情婚姻”。如此的爱情婚姻,才是“把身体一次永久出卖为奴隶”。 我们看见了,恩格斯是批判了那个时候新教和天主教国家里的资产阶级爱情婚姻。 3、汇总:恩格斯批判男女性依据阶级地位结合的资产阶级专偶制爱情婚姻,指出其让爱情婚姻成为出卖身体的交易。但恩格斯是伟大的人,提出了以下看法。 (一)恩格斯指出,“过去的社会关系中,两性在法律上的不平等,并不是妇女在经济上受压迫的缘故,而是它的结果”。 恩格斯对此的解释是,在狩猎采集时代的族群社会中,男性获得食物、女性料理家务,都是公共的'、为族群有利的事情。直到“专偶制个体家庭”的产生,女性料理家务失去其公共的性质,变成一种“私人的服务”。因而,女性“被排除在社会生产之外”,成为“家庭女仆”。 (二)“至少在有产阶级中间,多数情况下,老公都务必是挣钱的,赡养家庭的人”,这使得“老公占据一种无需有任何特别法律特权的统治地位”。具体表现为“大量财富集中在男子之手,而且这种财富必须传给这一男子的子女”。 这就使得爱情婚姻表现为老婆单方面的专偶制,即老婆依附于老公。 恩格斯由此指出:“现代家庭建立在公开的或隐蔽的妇女家务奴隶制之上”,而“当今社会那么是纯粹以个体家庭为分子构成的一个总体”,所以社会总体呈现出对于妇女的压迫和父权的统治现象。 (三)恩格斯提出了对于这个现状的化解方案:“妇女解放的第1个先觉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事业中去;而是要达到这一点,又要求消除个体家庭作为社会的经济单位的属性”。 就是将“绝多数耐久的、可继承的财富——生产资料专归社会所有”,从而“妇女为金钱而献身的必要性,也就消失了”,这也意味着专偶制的消亡。 不是男人的错,亦不是女人的错,都是资本主义的错。 爱情婚姻的根本恩格斯3 马克思恩格斯爱情婚姻家庭观的主要看法: 1。爱情婚姻应建立在爱情的道德基础之上 马克思恩格斯爱情婚姻观最核心的内容是主张爱情婚姻应以爱情为基础。 假如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爱情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么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爱情婚姻才合乎道德。”爱情婚姻是建立在爱情基础之上的,爱情是家庭灵魂的唯一所在,此亦为马克思主义爱情婚姻伦理关系的基本道德要求。 可见,爱情婚姻关系是建立在恋爱双方互相倾慕并坚定选择的基础之上的,是基于男女双方的自由意志而缔结的,而非外力强迫。 弗里德里希·冯·恩格斯 2。爱情婚姻应建立在自由的基础之上 建立在自由基础之上的爱情婚姻蕴含两方面自由,即出嫁自由和离婚自由。 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源头》一书中提到:“出嫁是一种行为。如此的爱情婚姻谈不上自由,更加的多的是家室的利益。”指出了,只有在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不再受和利益关系牵绊后才能实现名符其实的爱情婚姻自由。 《论离婚草案》中写道:“爱情婚姻是可以离异的,当维持爱情婚姻的情感不复存在,爱情婚姻已不符合内在本质时,离异也就合乎道德本性了。”当爱情婚姻这一伦理关系不符合其内在的根本时,爱情婚姻主体有选择终比爱情婚姻的自主性。但支持离婚自由不是鼓励轻易选择离婚,每一个人都应该慎重对待爱情婚姻,不能滥用离婚自由,因此应当辩证的看待离婚自由。 弗里德里希·冯·恩格斯 3。爱情婚姻应建立在平等的人际交往的基础之上 家庭中,平等的人际交往包括夫妻关系平等和子女关系平等。 夫妻两人作为一个家关系的主体以及爱情婚姻关系的缔结者,在人格、权力、义务上都应当是平等的,并且这种平等关系在当今社会社会受法律保护,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且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不断进化到更高档的阶段。对于爸妈与子女之间的联系,爸妈应成为子女的知心朋友,做到真真正正平等,并尊重孩子的人格和尊严。
。。。知道恩格斯的“假如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爱情婚姻才是道德的。。。”出自。。。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源头》 “假如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爱情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么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爱情婚姻才会合乎道德” “假如感情确实已经消失或者已经确定被新的热烈的爱情所排挤,那么这样就会使离婚不管对于对方或对于社会都成为幸事”
。。。知道恩格斯的“假如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爱情婚姻才是道德的。。。”出自。。。
撇开道德不谈,我们先谈谈这对不对?“没婚姻的爱情”指的是那些由于某些原因不可以在一起的相恋之人,他们既然有爱情,就不存在道德不道德的问题。他们若是各有归属,也不存在背叛的问题。由于他们根本对自己的爱情婚姻没有投入感情。写的有些词不达意,不晓得lz看清楚明白没有?
恩格斯对爱情婚姻的经典语录有哪些?
1。假如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爱情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么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爱情婚姻才会合乎道德。
2。爱情婚姻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让男性更佳地剥削女性。
3。假如感情确实已经消失,或者已经确定被新的热烈的爱情所排挤,那么这样就会使离婚不管对于,对方或对于社会都成为幸事。
其他爱情婚姻的经典语录
1。爱情和爱情婚姻的基础是忠诚、信任和认输。要是一个人非常疼爱你,但却出轨,那不是爱情;一个人非常注重和重视你,却一直不相信你,亦不是好的爱情婚姻;而二个人看似很相爱,却都不愿为对方丢弃本人的部分生活,这更不是长时间的爱。忠于爱情,信任爱人,互相牺牲,这才是美好的爱情婚姻。
2。没有不幸的爱情婚姻,只有不幸的夫妻。一对对夫妇怀着对爱情婚姻的无比美满的憧憬走入爱情婚姻的殿堂,可最终他们却失望了,因而他们责怪爱情婚姻,说爱情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而其实也就是说真真正正要怪的是他们自已。
3。爱情不能勉强,爱情婚姻也无须强求,不管男人女人,对待爱情与爱情婚姻都应慎重,情感感情爱情婚姻都不能是随性的行为。
恩格斯对爱情婚姻的经典语录有哪些?
1。假如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爱情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么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爱情婚姻才会合乎道德。
2。爱情婚姻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让男性更佳地剥削女性。
3。假如感情确实已经消失,或者已经确定被新的热烈的爱情所排挤,那么这样就会使离婚不管对于,对方或对于社会都成为幸事。
其他爱情婚姻的经典语录
1。爱情和爱情婚姻的基础是忠诚、信任和认输。要是一个人非常疼爱你,但却出轨,那不是爱情;一个人非常注重和重视你,却一直不相信你,亦不是好的爱情婚姻;而二个人看似很相爱,却都不愿为对方丢弃本人的部分生活,这更不是长时间的爱。忠于爱情,信任爱人,互相牺牲,这才是美好的爱情婚姻。
2。没有不幸的爱情婚姻,只有不幸的夫妻。一对对夫妇怀着对爱情婚姻的无比美满的憧憬走入爱情婚姻的殿堂,可最终他们却失望了,因而他们责怪爱情婚姻,说爱情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而其实也就是说真真正正要怪的是他们自已。
3。爱情不能勉强,爱情婚姻也无须强求,不管男人女人,对待爱情与爱情婚姻都应慎重,情感感情爱情婚姻都不能是随性的行为。
大家如何看恩格斯反对爱情婚姻制度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源头》(以下简称《起源》)一书中系统而科学地阐述了人类历史的早期阶段,论述了家庭的源头和发展,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国家的产生原因和阶级本质。在此过程中,恩格斯对爱情婚姻家庭道德的历史性、爱情婚姻的基础及其道德性、资产阶级爱情婚姻家庭道德的虚伪性和堕落性、共产主义社会爱情婚姻家庭人员关系中的道德要求、两性平等与妇女解放等问题作出了科学的阐释。由此,《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源头》一书成为马克思主义爱情婚姻家庭道德观的经典之作。细读此书,并厘清哪些是爱情婚姻家庭伦理问题上必须长期坚持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否存在着还要结合我国当前实际丰富和发展的论理判断,以及在哪些问题上大家对其看法存在着应当澄清的错误理解,对于我们树立正确的爱情婚姻家庭道德观,从而促进和谐两性关系、爱情婚姻关系和家庭人员关系的建立,有着重要的现实价值。1。唯物史观是正确把握马克思主义爱情婚姻家庭道德观的基本原则恩格斯在《起源》第1版序言中开宗明义地指出:“依据唯物主义看法,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总体来说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不过,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居室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边是人自己一身的生产,即种的蕃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边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⓵(P2)这清楚地表明,唯物史观是贯穿《起源》全书的一条理论红线,也是我们正确把握恩格斯爱情婚姻家庭道德观的基本原则。应当看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一贯坚持以唯物史观的基本原则看待人类社会不同发展时期爱情婚姻家庭范畴的道德问题,认为在不同社会历史条件下产生和发展的爱情、爱情婚姻和家庭道德有着各自的特殊内容和形式,并对人们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产生深刻的作用与影响。马克思在其早期著作《论离婚法草案》、《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及与恩格斯合著的《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宣言》中,就对两性关系的根本、爱情的道德基础、原始社会的爱情婚姻关系及其道德评判、资产阶级爱情婚姻家庭人员关系的实质及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爱情婚姻家庭人员关系中的道德要求进行了阐述,从而奠定了马克思主义婚姻家庭道德观的基础。马克思晚年认真研究了摩尔根关于家庭形态与亲属制度关系的思想,并对其进行了唯物主义的改造,撰写了《摩尔根〈古时候社会〉一书摘要》,试图从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出发撰写一部关于人类史早期阶段的专著。实际上,恩格斯将写作《起源》一书看作在一定程度上实现马克思的遗愿。在写作过程中,他大量引用了马克思对摩尔根《古时候社会》一书所作的摘要和批注,并补充了大量的材料,从而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爱情婚姻家庭人员关系的历史发展及里边 的道德问题。恩格斯指出,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有三种不一样的爱情婚姻形式,即群婚制、对偶婚制、专偶制。他深入细致地考察了家庭从最早的群婚制进展到专偶制的过程,揭示了这几个变化的源泉在于生产方式,并对人类不同历史时期的爱情婚姻家庭人员关系进行了系统和深入的剖析。恩格斯反对完全以当今社会的道德评判标准去理解野蛮时代所谓“杂乱的xingjiao关系”,认为“此刻或较早时期通行的禁规在那时是没有效力的”,“所谓杂乱,是说后来由风俗所规定的那些限制那时还不存在。不过由此决不可以说,在日常实践中也必定是一片混乱。”⓵(P31)对于专偶制爱情婚姻家庭,恩格斯一方面肯定它的产生是人类爱情婚姻家庭史上的一大道德进步,由于在它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整个过去的world世界所不晓得的现代的个人性爱”⓵(P67)。与此并 且,他也明确指出,尽管个体婚制是一个伟大的历史进步,“不过同时它和奴隶制和私有制一起,却开辟了一个一直继续到今天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中,任何进步并且也是相对的退步,一部分人的幸福和发展是通过另一部分人的苦楚和受压抑而实现的”,“旧时xingjiao关系的相对自由,决没有随着对偶婚制或者甚至个体婚制的胜利而消失”⓵(P63),相反,如同“文明时代所产生的所有的都是两重的、口不应心的、分裂为二的、对立的一样:一方面是专偶制,另方面那么是淫游制以及它的最极端的形式——卖淫”。⓵(P64)恩格斯揭露了资产阶级所谓“爱情婚姻自由”的虚伪性,他指出,不管那个时候资产阶级中天主教还是新教的爱情婚姻缔结方式,“爱情婚姻都是由局中人的阶级地位来决定的,因此总是权衡利害的爱情婚姻。”⓵(P69)因 此,从本质上说,资产阶级的爱情婚姻依然是阶级的爱情婚姻,其“爱情婚姻自由”也不过呢是停留“在字面上,在道德按道理来讲以及在诗歌描写上”⓵(P79-80)。与此相反,无产阶级一无所有的经济地位,决定了他们的爱情婚姻家庭人员关系与以往私有制条件下的专偶制有着本质区别,由于“在这儿没有任何财产,而专偶制和男子的统治原是为了保存和继承财产而建立的”。于是,“无产者的爱情婚姻之为专偶制,是在这个名词的词源学意义上说的,决不是在这个名词的历史意义上说的。”⓵(P70)从上述论述中,俺们是可以清楚地看见,恩格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强调在人类发展的区别历史时期,人们在爱情婚姻家庭人员关系上必然有不同的道德观念,不能脱离历史条件而简单地对其进行道德评判。恩格斯在《起源》一书中对两性平等和妇女解放问题的阐述,同样遵循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则。他通过回顾人类爱情婚姻家庭的发展史,指出妇女被压迫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一定阶段上的产物。在恩格斯看来,“那种认为妇女在最初的社会里曾经是男子的奴隶的建议,是18世纪启蒙时代所传承下来的最荒谬的观念之一。在一切蒙昧人中,在一切处于野蛮时代低级阶段、中级阶段、部分地也处于高档阶段的野蛮人中,妇女不但居于自由的地位,而且居于受到高度敬仰的地位。”⓵(P45)不过,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私有制的出现,妇女的地位逐渐低落,父权制代替了母权制。“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老公在家里也掌握了权柄,而老婆则被贬低,被奴役,变成老公淫欲的奴隶,变成单纯的生孩子的工具了。”⓵(P54)由此,在人类爱情婚姻家庭形式的发展过程中,两性的不平等日益加强,“妇女越来越被剥夺了群婚的性的自由,而男性却没有被剥夺”,而社会对两性的道德评价标准也大相径庭,“凡在妇女方面被看作是犯罪并且要引起严重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后果的一切,对于男子却被看作是一种光荣,至多也但是被看成可以欣然接受的道德上的小污点。”⓵(P73)并且,随着专偶制个体家庭的产生,家务的料理失去了本人的公共性质而成为了一种私人的服务,“老婆成为主要的家庭女仆,被排斥在社会生产之外”⓵(P72)。于是,恩格斯一针见血地指出:“现代的个体家庭建立在公开的或隐蔽的妇女的家务奴隶制之上……在家庭中,老公是资产者,老婆则等同于无产阶级。”⓵(P72)由此,恩格斯清楚地看见了妇女受压迫和男女不平等的源泉——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在此基础上,他明确指出:“只要妇女仍然被排除于社会的生产之外而只限于从事家庭的私人劳动,那么妇女的解放,妇女同男子的平等,此刻和将来都是没有可能的。妇女的解放,只有在妇女可以大量地、社会规模地参与生产,而家务劳动只占她们极少的工夫的时刻,才有可能。”⓵(P162)不难发现,在上述论述中,恩格斯同样坚持唯物史观的基本原则,认为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使男子具备了支配妇女的经济基础,是妇女受压迫和男女不平等的源泉。妇女受压迫的地位,是私有制条件下阶级压迫的一种表现形式。于是,妇女解放与整个无产阶级的解放是不可分离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可以说,在《起源》一书中,恩格斯对人类社会不同发展阶段爱情婚姻家庭人员关系及其道德评判、爱情的根本和爱情婚姻的基础及其道德性、爱情婚姻自由、两性平等与妇女解放等问题所作出的科学阐释,始终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和方法基础之上的。今天,把握唯物史观的基本原则仍然有用且助于我们历史地看待我国爱情婚姻家庭道德的发展,科学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不同时期的爱情婚姻家庭人员关系,并做出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评价。2。与时俱进地把握社会主义条件下爱情婚姻的基础及其道德性问题恩格斯以唯物史观的基本原则剖析了人类不同历史时期的爱情婚姻基础及爱情婚姻家庭人员关系中的道德要求,强调专偶制将随着公有制的建立和发展而不断完善,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爱情婚姻的缔结和家庭的建立要以爱情为基础,而且,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爱情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恩格斯指出,在群婚制和对偶制的条件下,现代的爱情没有可能产生,更没有可能成为爱情婚姻的基础。于是,“在中世纪以前,是谈未到自个的性爱的”,“在整个古时候,爱情婚姻都是由爸妈为局中人缔结的,局中人则安心顺从。古时候所仅有的那一点夫妇之爱,并不是主观的爱好,而是客观的义务;不是爱情婚姻的基础,而是爱情婚姻的附加物。”⓵(P74-75)私有制条件下的专偶制尽管为现代的性爱提供了一种可能性,不过,在阶级社会,这种可能性却是没有可能变成现实的。“局中人双方的互相爱慕应当高于其他一切而成为爱情婚姻基础的事情,在统治阶级的实践中是从古至今都没有的。”⓵(P77)总之,私有制条件下男女的结合依然是以、经济条件为基础的,爱情婚姻也常常由此演变为一种交易。针对这一问题,恩格斯形象地指出:“买卖爱情婚姻的形式正在消失,但它的实质却在愈来愈大的范畴内实现,以致不但对妇女,而且对男子都规定了价格,并且不是依据他们的个人品质,而是依据他们的财产来规定价格。”⓵(P77)于是,不管是封建制度下对爱情婚姻自主的公开否定,还是资产阶级所标榜的“爱情婚姻自由”,其实也就是说质都是私有制条件下剥削阶级道德在爱情婚姻家庭人员关系上的反映。恩格斯认为,在私有制条件下,爱情婚姻的缔结是以双方的、经济条件为基础的,于是,资产阶级的爱情婚姻家庭人员关系完全是以财产关系和金钱关系为转移的。而在剥削制度消亡后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以后,对人们选择配偶有着巨大作用与影响的经济因素相应地被消除。正如恩格斯所说,到那时,“男子毕生中将永久不会用金钱或其他社会权力手段去买得妇女的献身;而这一代妇女除了名符其实的爱情以外,也永久不会再出于其他某种考虑而委身于男子,或者因为担心经济后果而拒绝委身于她所爱的男子。”⓵(P81)并 且,随着生产资料转归社会所有,“私人的家务变为社会的事业。孩子的抚养和教导成为公共的事情;社会同等地关怀一切儿童,不管是婚生的还是非婚生的”,这就消除掉了在今天“妨碍少女毫无顾虑地委身于所爱的男子的最要紧的社会因素——既是道德的也是经济的因素”。⓵(P74)显然,在这样的状况下,两性的结合“除了互相的爱慕以外,就再断然不会有别的动机了”⓵(P80)。于是,恩格斯认为爱情和爱情婚姻的真真正正统一,只有在消灭私有制的前提下才能实现。换言之,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制度下,爱情成为爱情婚姻的唯一基础,也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爱情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应当看见,经典作家强调共产主义制度下爱情成为爱情婚姻的唯一基础,其前提条件是消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相应地消除对人们选择配偶有着巨大作用与影响的经济因素和道德因素。在这样的状况下,两性的结合自然除了互相的爱慕不再有其他任何动机。不过,从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当今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来看,如此的前提条件显然尚未具备。这种现实背景上的差别,要求大家对经典作家“爱情是共产主义社会爱情婚姻的唯一基础”这一论断做出与时俱进的理解。应当看见,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实现以爱情为基础的爱情婚姻创造了必要的条件。伴随着社会主义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社会成员思想素质的不断提高,特别是妇女从家庭走向社会,广泛地参与各式社会劳动和社会活动,逐渐趋于与男子平等的单独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这几个都为建立以爱情为基础的共产主义爱情婚姻奠定了根本的社会条件,也使得爱情愈来愈成为爱情婚姻中最要紧的基础。不过,也应看见,我国社会主义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基础上建立的,尽管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生产力有了勇猛的发展,社会物质财富有了很大的增长,思想道德建设也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总体上看,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与发达国家仍有很大差距,与成熟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所要求的水平差距更大。尤其值得注意和提防的是,我国生产力发展很不平衡,传统意识的作用与影响依然存在,加之市场经济的发展日益强化了人们的谋利冲动。于是,经济利益仍然是对人们选择配偶具有重大作用与影响的因素,这也决定了爱情无法在现阶段成为爱情婚姻的唯一基础。实际上,正如恩格斯所言,爱情是“人们彼此间以互相倾慕为基础的关系”,而这种“互相倾慕”的情感的产生、维系、加强和巩固,都不可避开地会受到现实物质利益关系的制约,并受那个时候、道德、文化等多方面因素的作用与影响。从这一意义上说,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爱情是爱情婚姻的主要基础而不是唯一基础。对于我国当前社会爱情婚姻基础的正确认识,有用且助于大家对人们择偶和爱情婚姻的观念与行为作出客观的道德评价。当然,对于那种完全以金钱、地位、权势等因素作为爱情婚姻的基础,而不蕴含爱情因素的爱情婚姻,理应作出否定性的道德评价。不过,对于人们在择偶时从爱情婚姻关系的长时间和爱情婚姻责任的履行出发而适当考虑经济收入、学历水平、职业地位、外形体质等因素,则不应作出完全否定性的道德评价乃至道德谴责。3。正确理解“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爱情婚姻才合乎道德”恩格斯曾经明确指出:“假如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爱情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么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爱情婚姻才合乎道德”。⓵(P81)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在相继出现的关于爱情婚姻基础、离婚、第3者等问题的诸多争论中,这一论断就时常被用来证明离婚的“合道德性”,甚至转化为“继续维护没有爱情的爱情婚姻是最不道德的”,从而成为对爱情婚姻、家庭人员关系上违背良心的行为进行道德辩护的理由。人们普遍认为,这一论断也是20世纪80年代爱情婚姻法以“感情确已破裂”作为离婚根据的主要理论支撑。实际上,对于恩格斯的“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爱情婚姻才合乎道德”这一论断,我们不能离开其阐述的语境来做出断章取义式的理解。全面而深入地解读《起源》一书,可以看见,恩格斯是针对以经济的考虑为转移的“片面的专偶制”而提出这一论断的。我们不如去看一看他在此句话之前的大段表述:“专偶制完全肯定地将要失掉的东西就是,它因追溯于财产关系而被烙上的全部特征,这几个特征就是:第1,男子的统治,第2,爱情婚姻的不可解除性。男子在爱情婚姻上的统治是他的经济统治的简单容易的后果,它将自然地随着后者的消失而消失。爱情婚姻的不可解除性,部分地是专偶制所赖以产生的经济状况的最终,部分地是这种经济状况和专偶制之间的关系还没有被正确地理解并且被加以夸大的那个时代留下的传统。”⓵(P81)在此基础上,恩格斯才提出了“假如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爱情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么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爱情婚姻才合乎道德”这一论断,并指出“假如感情确实已经消失或者已经确定被新的热烈的爱情所排挤,那么这样就会使离婚不管对于双方或对于社会都成为幸事”⓵(P81)。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恩格斯的论断,依然是基于唯物史观的基本原则而将打破专偶制所造成的“爱情婚姻的不可解除性”看成是一种道德进步。而且,对这一问题的理解还need结合恩格斯在前文中所指出的,在消灭资本主义生产和它的造成的财产关系后,爱情成为爱情婚姻的唯一基础。总之,在恩格斯看来,在“把今日对选择配偶还有巨大作用与影响的一切附加的经济考虑消除以后”,当“爱情成为爱情婚姻的唯一基础”的情形下,自然也就能够总结出“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爱情婚姻才合乎道德”如此的结论。然而,正如前文述及,恩格斯强调“爱情成为爱情婚姻的唯一基础”的前提条件是消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相应地消除对人们选择配偶有着巨大作用与影响的经济因素和道德因素。不过,恩格斯所设想的这种完美的、道德的爱情婚姻关系并未实现,现实条件下经济利益仍然是对人们选择配偶具有重大作用与影响的因素,爱情也所以没有办法成为爱情婚姻的唯一基础。易来讲之,现实中爱情婚姻关系的产生并 不是恩格斯所论述的以爱情为唯一基础的爱情婚姻类型,“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爱情婚姻才合乎道德”这一论断的逻辑前提“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爱情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尚未满足,恩格斯在这句名言中以“假如”进行的前提假设并不成立。由此,俺们是可以合乎逻辑的推知,爱情婚姻的离异然而也不能以爱情是否存续作为道德评价和法律执行的唯一标准。从我国将“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以后的司法审判实践也可以看出,这一原则在实际操作中科学性、法理性及对爱情婚姻家庭道德的导向性都明显不足。实际上,假如我们更加全面地解读恩格斯在不同时期对离婚问题的阐述,则不难发现,他一贯明确反对在离婚问题上的轻率行为。1888年,他在写给考茨基的信中谈到离婚问题时指出,“每个老公会发现自己老婆的某些缺陷,反之亦然,这是正常的”,夫妻两人应互相谅解,“只有在万不得已时,只有在考虑成熟以后,只有在完全弄清楚必须这么做以后,才有权利决定采取这一极端的步骤,而且只能用最委婉的方式”。⓶(P107-108)恩格斯还明确指出,假如有人“每两年就要求新的爱情”,那他就必须抑制这种本性,要不然就会“使他跟别人陷在无休止的悲剧冲突之中”。⓶(P98)这几个论述清楚地表明恩格斯对爱情婚姻家庭问题上违背良心的行为持反对态度。由此,俺们是可以总结出结论,用“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爱情婚姻才合乎道德”来证明离婚的“合道德性”,是爱情婚姻家庭伦理问题上附加在恩格斯名下的错误看法。彻底澄清这一错误理解,有用且助于我们更加准确地把握恩格斯的爱情婚姻家庭道德观,并以此乃指引,促进和谐社会背景中和谐两性关系与和谐家庭人员关系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