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五行寄生十二宫循环数-卷二-三车一览-(算命五行流年)
论五行寄生十二宫循环数
金生于巳&&&&木生于亥&&&&火生于寅
水土共生于申(顺行十二位)
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
衰&&&病&&&死&&&墓&&&绝&&&胎&&&养
问曰:“何以谓之长生(长字上声)?”答曰:“有母必有子。”
巳中有戊,寄宫之土;土可以生金,则金生于巳。
亥中有水,水可以生木,则木生于亥。
申中有金,金可以生水,则水生于申。
寅中有木,木可以生火,则火生于寅。
又曰:“何以土亦生在申?”曰:“申乃西南,属坤土,到西南得朋,乃曰利亨,是以土亦生在申。”
又曰:“何以长生前?”曰:“沐浴次之,冠带又次之,以临官、帝旺与夫衰、病、死、墓、绝而復胎养,迤逦十二宫循环无原由,周而復始。又何以论之?”曰:“造物大致与人相似,人生遗母腹中,谓之生。既生矣,必当沐浴;沐浴之后,须当冠带;冠带之后,则用临官;临官之后,必乘旺;既旺则復衰;衰则病,病则死;死当葬而墓绝,则再投胎入腹。又復当养,养则又生,此循环十二宫,只如人世轮回也。”大凡命里见生旺,未必便作吉论;见休囚死绝未必便当凶。
且如:丙寅自生火,辛巳自生金,己亥自生木,已上五者,各持自生之势(自生与自临官、自帝旺等同论),而后必欲归死绝之乡。若乃自执生势了,又见临官、帝旺于造物中,太盛、火盛则当用水以济;金盛则当假火以鍜;木盛则当用金以琢;土盛则当用木以疏;水盛则当借土以止。
又曰:“物极其盛,何以制之则昌?”
如果:丙寅自生之火,又见生旺,则炎炎太燥,谓之火出木烬,灰飞烟灭,当用水熄其炎势。
辛巳自生之金,而又见生旺,则曰刚燥,谓之刚矿,则折当用火,柔其刚势。
己亥自生之木,若见生旺,则叶盛枝茂。
《珞琭子》云:木盛,花茂状密而不雨徒,有郁郁之秀,终究是无成器之荣,当用金挫其烦势。
戊申自生之土,若更见之旺气,则曰窒塞,为重浊徒增,高而不秀丽,当用木以通其窒塞之气。
甲申水之自生,若又见旺则曰泛滥,谓之滔滔不止,必存崩堤溃岸之虞,用见土以止其顷势。
又如:甲子自死之金,壬午自死之木,丁酉自死之火,己卯自死之土,乙卯自死之水,已上五者各归自死之乡(与自衰、自败、自绝、自墓同),紧接着必欲见生旺之气,本身自在死绝之中,更见衰败墓于造物,失乎大柔。若死绝又见衰败无气者,金当用见土。
《五行大论》曰:金死失刚,当用土助,木当用见水。
《五行大论》曰:木死枝枯,当用水以滋助,火当用见木。
《五行大论》曰:火死无形,当用木以生之,因薪见光。
土当用见火。《五行大论》曰:土死气塞,当用火以温焕。
水当用见金。《五行大论》曰:水死气浊,当用金助其清。此造物虽如是论,又在人之通变。
《珞琭子》云:五行通道,取用多门,理于贤人,乱于不肖。
又云:妙在识其通变,屈拙独伸,巫瞽每于调弦,难希律吕。其言甚善,通变者、喻如:有生而不生、旺而不旺;生不生者,逢生处见克(火见甲寅也),旺不旺者,旺处受伤(火见丙午是也)。又有死不死、死处逢救(如金命人见庚子是也)。绝不绝者;绝处逢生(如金人见戊寅是也,他仿此例)。
《洞玄经》曰:衰不能救旺中之鬼,绝不能救生中之财(谓衰绝,不能助力也)。鬼衰乘救,其灾愈隆,绝遇相生,其福必厚;於中又有对旺相克,对衰相伤。对旺相克者,如:癸酉见辛卯(癸酉金,辛卯木,金虽欲克木,而二者各乘主势);对衰相伤者,如:己未见庚戌(己未火,庚戌金,火虽克金,而各自衰,不能相伤);若对旺相克者必畏;对衰相伤者未忧。
《洞玄经》曰:两贵不能扶持对旺而克者,为重两贱;不能相使对衰而克者,稍微轻虽曰相生,越鸡不能復鹄卵;虽曰相克杯水不能救焚。与详其理,固不可一途而取欤。
金生于巳&&&&木生于亥&&&&火生于寅
水土共生于申(顺行十二位)
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
衰&&&病&&&死&&&墓&&&绝&&&胎&&&养
问曰:“何以谓之长生(长字上声)?”答曰:“有母必有子。”
巳中有戊,寄宫之土;土可以生金,则金生于巳。
亥中有水,水可以生木,则木生于亥。
申中有金,金可以生水,则水生于申。
寅中有木,木可以生火,则火生于寅。
又曰:“何以土亦生在申?”曰:“申乃西南,属坤土,到西南得朋,乃曰利亨,是以土亦生在申。”
又曰:“何以长生前?”曰:“沐浴次之,冠带又次之,以临官、帝旺与夫衰、病、死、墓、绝而復胎养,迤逦十二宫循环无原由,周而復始。又何以论之?”曰:“造物大致与人相似,人生遗母腹中,谓之生。既生矣,必当沐浴;沐浴之后,须当冠带;冠带之后,则用临官;临官之后,必乘旺;既旺则復衰;衰则病,病则死;死当葬而墓绝,则再投胎入腹。又復当养,养则又生,此循环十二宫,只如人世轮回也。”大凡命里见生旺,未必便作吉论;见休囚死绝未必便当凶。
且如:丙寅自生火,辛巳自生金,己亥自生木,已上五者,各持自生之势(自生与自临官、自帝旺等同论),而后必欲归死绝之乡。若乃自执生势了,又见临官、帝旺于造物中,太盛、火盛则当用水以济;金盛则当假火以鍜;木盛则当用金以琢;土盛则当用木以疏;水盛则当借土以止。
又曰:“物极其盛,何以制之则昌?”
如果:丙寅自生之火,又见生旺,则炎炎太燥,谓之火出木烬,灰飞烟灭,当用水熄其炎势。
辛巳自生之金,而又见生旺,则曰刚燥,谓之刚矿,则折当用火,柔其刚势。
己亥自生之木,若见生旺,则叶盛枝茂。
《珞琭子》云:木盛,花茂状密而不雨徒,有郁郁之秀,终究是无成器之荣,当用金挫其烦势。
戊申自生之土,若更见之旺气,则曰窒塞,为重浊徒增,高而不秀丽,当用木以通其窒塞之气。
甲申水之自生,若又见旺则曰泛滥,谓之滔滔不止,必存崩堤溃岸之虞,用见土以止其顷势。
又如:甲子自死之金,壬午自死之木,丁酉自死之火,己卯自死之土,乙卯自死之水,已上五者各归自死之乡(与自衰、自败、自绝、自墓同),紧接着必欲见生旺之气,本身自在死绝之中,更见衰败墓于造物,失乎大柔。若死绝又见衰败无气者,金当用见土。
《五行大论》曰:金死失刚,当用土助,木当用见水。
《五行大论》曰:木死枝枯,当用水以滋助,火当用见木。
《五行大论》曰:火死无形,当用木以生之,因薪见光。
土当用见火。《五行大论》曰:土死气塞,当用火以温焕。
水当用见金。《五行大论》曰:水死气浊,当用金助其清。此造物虽如是论,又在人之通变。
《珞琭子》云:五行通道,取用多门,理于贤人,乱于不肖。
又云:妙在识其通变,屈拙独伸,巫瞽每于调弦,难希律吕。其言甚善,通变者、喻如:有生而不生、旺而不旺;生不生者,逢生处见克(火见甲寅也),旺不旺者,旺处受伤(火见丙午是也)。又有死不死、死处逢救(如金命人见庚子是也)。绝不绝者;绝处逢生(如金人见戊寅是也,他仿此例)。
《洞玄经》曰:衰不能救旺中之鬼,绝不能救生中之财(谓衰绝,不能助力也)。鬼衰乘救,其灾愈隆,绝遇相生,其福必厚;於中又有对旺相克,对衰相伤。对旺相克者,如:癸酉见辛卯(癸酉金,辛卯木,金虽欲克木,而二者各乘主势);对衰相伤者,如:己未见庚戌(己未火,庚戌金,火虽克金,而各自衰,不能相伤);若对旺相克者必畏;对衰相伤者未忧。
《洞玄经》曰:两贵不能扶持对旺而克者,为重两贱;不能相使对衰而克者,稍微轻虽曰相生,越鸡不能復鹄卵;虽曰相克杯水不能救焚。与详其理,固不可一途而取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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