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伤官/论伤官取运41-42-子平真诠伤官壬申己亥(-伤官壬申己亥(沈孝瞻--(伤官壬申己亥)
四十1。论伤官 伤官虽非吉神,实为秀气,故文人学士,多于伤官格内得之。而夏木见水,冬金见火,则又为秀之尤秀者也。其中格局比他格多,变化尤多,在查其气候,量其强弱,审其喜忌,观其纯杂,微之又微,不可执也。 所以有伤官用财者,盖伤有害于民,因此为凶,伤官生财,则以伤官为生官之具,转凶为吉,故最利。只要身强而有根,便为贵格,如壬午、己酉、戊午、庚申,史春芳命也。 至于化伤为财,大为秀气,如罗状元命,甲子、乙亥、辛未、戊子,干头之甲,通根于亥,然又会未成局,化水为木,化之生财,尤为有情,因此伤官生财,冬金不贵,以冻水不能生木。若乃化木,不待于生,安得不为殿元乎? 至于财伤有情,与化伤为财者,其秀气不相上下,如秦龙图命,己卯、丁丑、丙寅、庚寅,已与庚同根月令是也。 有伤官配印者,印能制伤,因此为贵,反要伤官旺,身稍弱,始为秀气。如孛罗平章命,壬申、丙午、申午、壬申、伤官旺,印根深,身又弱,又是夏木逢润,其秀百倍,所以一品之贵。然印旺极深,不必多见,偏正叠出,反为不秀,故伤轻身重而印绶多见,贫穷之格也。 有伤官兼用财印者,财印相克,本不并用,只要干头两清而不相碍;又必生财者,财太旺而带印,佩印者印太过而带财,调停中和,遂为贵格。如丁酉、己酉、戊子、壬子,财太重而带印,而丁与壬隔以戊已,两不碍,且金水多而觉寒,得火融和,都统制命也。又如壬戌、己酉、戊午、丁巳,印太过而隔戊已,而丁与壬不相碍,一丞相命也。反是则财印不并用而不秀矣。 有伤官用煞印者,伤多身衰,赖煞生印以邦身而制伤,如己未、丙子、庚子、丙子,蔡贵妃也。煞因伤而有制,两得其宜,只要无财,便为贵格,如壬寅、丁未、丙寅,夏阁老命是也。 有伤官用官者,他格不用,金水独宜,然要财印为辅,不可伤官并透。如戊申、甲子、庚午、丁丑,藏癸露丁,戊甲为辅,官又得禄,因此为丞相之格。若孤官无辅,或官伤并透,则发福不大矣。 若冬金用官,而又化伤为财,则尤为极秀极贵。如丙申、己亥、辛未、己亥,郑丞相命是也。 然也有非金水而见官,何也?化伤为财,伤非其伤,作财旺生官而不作伤官见官,如甲子、壬申、己亥、辛未,章丞相命也。 至于伤官而官煞并透,只要干头取清,金水得之亦清,不然则空结构而已。 四十2。论伤官取运 伤官取运,即以伤官所成之局,分而配之。伤官用财,财旺身轻,则利印比;身强财浅,则喜财运,伤官亦宜。 伤官配印,运行官煞为宜,印大运亦吉,伤食不碍,财地则凶。 伤官而兼用财印,其财多而带印者,运喜助印,印多而带财者,运喜助财。 伤官而用煞印,印大运最利,伤食亦亨,杂官非吉,见了财即危。 伤官带煞,喜印忌财,然伤重煞轻,运喜印而财亦吉。惟七根重,则运喜伤食,印绶身旺亦吉,而见了财为凶矣。 伤官用官,运喜财印,不利食伤,若局中官露而财印两旺,则劫比伤官,未绐非吉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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