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偏官/论偏官取运39-40-子平真诠七杀戊戌乙亥(-七杀戊戌乙亥(沈孝瞻--(七杀戊戌乙亥)
三十九、论偏官 煞以攻身,似非美物,百大贵之格,多存七杀。盖控制得宜,煞为我用,如大英雄大豪杰,似难驾驭,而处之有方,则惊天动地之功,忽焉而就。此王侯将相所以多存七杀也。 七杀之格局亦不一:煞用食制者,上也,煞旺食强而身健,极其贵格。如乙亥、乙酉、乙卯、丁丑,极等之贵也。 煞用食制,不要露财透印,以财能转食生煞,而印能去食护煞也。然而财先食后,财生煞而食以制之,或印先食后,食太旺而印制,则格成大贵。如脱脱丞相命,壬辰、甲胡、丙戌、戊戌,辰中暗煞,壬以透之,戊坐四支,食太重而透甲印,以损太过,岂非贵格?若煞强食泄而印露,则破局矣。 有七杀用印者,印能护煞,本非所宜,而印有情,便为贵格。怎样参政命,丙寅、戊戌、壬戌、辛丑,戊与辛同通月令,是煞印有情也。 也有煞重身轻,用食则身不能当,不若转而就印,虽不通根月令,亦为无情而有情。格亦许贵,但不大耳。 有煞而用财者,财以党煞,本非所喜,而或食被制,不能伏煞,而财以去印存食,便为贵格。如周丞相命,戊戌、甲子,丁未、庚戌,戊被制不能伏煞,时透庚财,即以清食者,生不足之煞。生煞即以制煞,两得其用,尤为大贵。 又有身重煞轻,煞又化印,喜用神不清,而借财以清格,亦为贵格。如甲申、乙亥、丙戌、庚寅,刘运使命是也。 更有杂气七杀,干头不透财以清用,亦可取贵。 有煞而杂官者,或去官,或去煞,取清则贵。如岳统制命,癸卯、丁巳、庚寅、庚辰,去官留煞也。夫官为贵气,去官何如去煞?岂知月令偏官,煞为用而官非用,各从其重。若官格杂煞而去官留煞,不能如是之清矣。如沈郎中命,丙子、甲午、辛亥、辛卯,子冲午而克煞,是去煞留官也。 有煞无食制而用印当者,如戊辰、甲寅、戊寅、戊午、赵员外命是也。 至书有制煞不可太过之说,虽也有理,然运行财印,亦能发福,不可执一也,乃若弃命从煞,则于外格详之。 四十、论偏官取运 偏官取运,即以偏官所成之局分而配之。煞用食制,煞重食轻则助食,煞轻食重则助煞,煞食均而日主根轻则助身。忌正官之混杂,畏印绶之夺食。 煞用印绶,不利财乡,伤官为美,印绶身旺,俱为福地。 七杀用财,其以财而去印存食者,不利劫财,伤食皆吉,喜财怕印,透煞亦顺。 其以财而助煞不及者,财已足,则喜食印与帮身;财未足,则喜财旺而露煞。 煞带正官,不论去官留煞,去煞留官,身轻则喜助身,食轻则喜助食。莫去取清之物,无伤制煞之神。 煞无食制而用刃当煞,煞轻刃重则喜助煞,刃轻煞重,则宜制伏,无食可夺,印大运何伤?七杀既纯,杂官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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