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婚姻的起因爱情婚姻离异(爱情婚姻的源头早于家庭吗)
目录导读:
爱情婚姻的源头是什么
爱情婚姻的词语解释为:嫁娶的事。嫁和娶都是对男和女结合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一种社会现象的表述。可是,爱情婚姻的源头是什么呢?
人类的爱情婚姻家庭形态是一个能动的历史因素,它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自有人类到现在,它大致经历了群婚和个体婚两大历史阶段。而在群婚之前,曾存在过一种与从动物状态向人类状态过渡相适应的杂乱的性关系时期。这是由那个时候人类(300万年前的猿人)的生存条件所决定的。那时猿人仅仅会使用石块和木棒,却面对严酷的生存竞争角逐,他们得以活着的唯一优势就是群体的团结。因而唯有成功地排除了两性关系上的动物妒忌本能,才有可能实现自然界最伟大的进化——从猿到人的飞跃。
两性关系的这种极原始的状态,已找未到直接的证据。但在中外的神话中却不乏蛛丝马迹。《吕氏春秋·恃君览》中说:“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埃及的神话说亚孟神做了自己妈妈的老公;印度的神话也说婆罗门同本人的女儿萨拉伐斯匹配。而在公元前8世纪成书的古希腊的《神谱》中说:地母该亚与其子天神乌拉诺斯匹配,生下六男六女。几个文明古国的神话传说竟不约而同地体现出一幅人类先民的血亲杂交图景,应该说不是一种偶然巧合,而是人们对蛮荒之世的一种蒙眬的记忆。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原始人开始产生一定的劳动分工,精力旺盛的青壮年经常外出采集、狩猎,有经验的老年人则留在住地打制石器,磨削骨器。这使年龄相当的同辈男女有经常接触的机会,从而逐渐排除了上下代之间的两性关系。这是对两性关系最初的限制,由它产生出人类历史上的第1种爱情婚姻形态——群婚制。
最初的群婚是血缘群婚。其特征是实行血缘群体内的等辈通婚,而排除不同辈分之间的两性关系。即凡同辈的兄弟姐妹,亦即爱情婚姻中的配偶。如我国汉、彝等族都传说自己是伏羲兄妹婚配传下的子孙。学术界普遍认为,血缘群婚存在于猿人阶段。那个时候的人类已能用火,以狩猎采集为生,过一种原始共产制的群居生活。人们的活法单位称为“血缘家族公社”,或称“血缘公社”。
人类爱情婚姻家庭的进一步发展,是逐渐排除亲兄弟姐妹间的爱情婚姻,继而逐渐排除一切母系血亲间的爱情婚姻。即由血缘群婚(族内婚),发展为氏族群婚(族外婚)。这一巨大无比的进步,致使人类的体质由猿人进化为智人;人类的社会组织也由血缘公社发展为母系氏族公社。
氏族外婚开始是两合群婚,即甲氏族的男子与乙氏族的女子匹配,反之亦然。但并 不是个体婚配,而是以氏族为单位的群体爱情婚姻。氏族群婚的发展走势是:通婚范围的一步步扩大和通婚对象的一步步缩小。通常是发展为环状联婚。此种婚制在澳洲、非洲和亚洲皆有发现,它的根本是单向的姑舅表婚,即舅舅家的闺女必须嫁给姑母的儿子;姑家的闺女则绝不能返转回嫁给舅家为媳,因而需要三个以上的通婚集团才能构成这种婚制。我国景颇族的姑爷种、丈人种,就是环状联婚的遗制。
氏族外婚最终致使在群婚中孕育的对偶婚逐渐取代群婚制。当成对的偶居趋向稳定时,就象征着群婚已向对偶婚过渡。这样的状况发生于母系氏族的晚期。不过对偶婚尚处于群婚遗俗的包围之中,它是一种不稳定的个体婚,由配偶双方组成的对偶家庭也缺乏单独的经济生活,而仍然依附于母系家庭公社。即最初的对偶婚是男子结婚,女子则娶进老公,并终身与本人的母系亲人居住在一起。对偶婚阶段,女子与男女一样有离婚权,再婚对双方都不困难。
对偶婚给家庭增加了一个新的成员:除生身的妈妈之外,又确立了生身的爸爸。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男子的劳动在家庭经济中日益举足轻重,家长也逐渐由女性变为男性。而最具震撼性的变革是:由女娶男变为男娶女,进而变对偶婚为一夫一妻制,变母系制为父权制。
一夫一妻制出现之初,并 不是就与个体小家庭相联系,而是蕴含在由一个男性祖先的直系后裔组成的父系家族公社里。在生产进一步发展,剩余产品成为经常现象后,人类最初的阶级分化也随之发生。父系家庭公社遂演变为家长奴隶制家庭。此时老婆的地位便一落千丈,成为老公生儿育女的工具。男娶女嫁的一夫一妻制父系家庭遂成为普遍通行的爱情婚姻形态并一直延续到现在。
历史表明:在无阶级的原始社会,人类的爱情婚姻家庭制度发生过很多巨大无比的变化,经历了从杂乱无序到血缘群婚、氏族群婚和对偶婚的发展。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两性之间的联系从总体上看是平等的。而自私有制的发展,颠覆了原始共产制并形成阶级社会以来,以男子为主体的一夫一妻制家庭却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这给人们造成一种错觉,以为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是古已有之的永恒现象。其实也就是说它不但与人类的爱情婚姻史大相径庭,与我国现实民族婚俗也相去甚远。如前所述,我国少数民族因为各自具体的历史条件有别,社会发展的程度也颇不平衡,导致各民族爱情婚姻风俗异彩纷呈,从而构成中国人民文化中富有情趣趣味的一个重要部分。
一般说我国绝大都民族是实行男娶女嫁的一夫一妻制。并 且,在一些民族中亦有招赘婚。另外,在藏、普米、门巴、珞巴等民族中,有一妻多夫制和一夫多妻制,后者——一夫多妻制,在实行一夫一妻制的绝大都民族中都广泛流行,它成为民族上层和富有者的特权,也是某些缺乏子嗣的家庭采取的补救性措施。但不管哪种情况,一夫多妻都象征着妇女已沦为生儿育女的工具。一夫多妻制除少数姐妹或母女共招一夫,从而出现母系承继外,大部分情况是父子相承。
在保留原始公社遗制的独龙、怒、傈僳〔lisu栗粟〕、景颇、佤、鄂温克、鄂伦春、拉祜〔hu户〕等民族中,对偶婚和对偶家庭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尚未最终完成。对偶家庭本来是包容在母系的大家庭中,亦有的延续到早期的父系大家庭。
云南宁蒗〔lang浪〕县永宁区的摩梭人,解放前的社会经济形态是封建领主制,但因为历史发展的跳跃性——由母系氏族越过父系氏族和奴隶制,直接进入封建领主制,其家庭爱情婚姻仍保留着男不婚、女不嫁的原始走访婚形态,其生产、生活单位亦不是以爱情婚姻为基础的家庭,而是纯粹以母系血缘为纽带的母系家族,它不包括男女成员的配偶。
母系家族是单系的血缘组织,一旦女子娶进老公,对偶家庭就产生了。同一个母系家族的若干对偶家庭,就组成为母系家庭公社。在云南拉祜族中,曾有过由25对配偶组成的庞大的母系家庭公社。
正所谓伴随着对偶家庭的产生,出嫁仪式才应时而生。由于已经很有必要向社会宣布,也要求社会尊重一个新家庭的诞生。而在走访婚状态下,人们举行了成年仪式,就自然地卷入爱情婚姻生活,无所谓出嫁或离异,更无需举行任何仪式。对偶家庭的出嫁仪式还十分简单,拉祜族男子带着简单容易的农具结婚到女方,就算举行了婚礼。彝族中的阿细人,男子随女子下地劳动,就表明他们的爱情婚姻已经成立。有了出嫁仪式,离异也就需要一定手续,开始同样是很简单容易的。傣族是由提出离异的一方给对方递一对蜡条。布朗族那么是割断一根蜡条,或砍开一根木桩,就能够分道扬镳了。
在摩梭人、佤等很多民族中,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均伴随着由妻方居住改变为夫方居住,进而变母权制为父权制。这一变革不是一蹴而就的,在新兴的父权制与没落的母权制互相消长的过程中,产生出种种互相对立的风俗,如走婚与嫁娶;逃婚与抢婚;不落夫家与强迫坐家;婚前的性自由与审新娘等等。尽管母权制依赖守旧的力量,对父权制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反抗,父权制无疑掌握了历史的主动权,在很多民族的民间风俗中留下了他们节节胜利的印记。诸如以改变命名的习性来改变传统,独龙族和布朗族就在不远的过去,才变母与子女联名为父子联名。而在仡佬、壮、高山、傣等族的历史上,都出现过一种奇特的“产翁”习俗,即当老婆分娩后,老公立即爬上产床,以模仿妇女生育和哺乳的姿态,来预示婴儿确系己出。此种强化父子血缘关系的戏剧性手段,在世界很多民族中都曾发现。而普米族的“审新娘”和布依族的“戴假壳”风俗,则反映了父权对母系遗俗大兴问罪之师,不惜以强权逼使妇女就范。在父权制下,买卖婚、交换婚和转房婚等爱情婚姻形态随之应时而生。
买卖婚多以聘礼的形式出现,原是男方对女方丧失一个成年劳力提供的补偿,后来与出身门第和女子的美丑巧拙联系起来,在一些民族中聘礼达到相当大的数额,使贫困的男子终身无力娶妻。用自己一身劳力来偿付老婆身价的服役婚或以姐妹换妻的交换婚是他们有限的抉择。而对于统治阶级,爱情婚姻是一种行为,是借新的联姻来扩大的机会,门当户对自然成为择偶的首要条件。
不管在哪一种情况下,妇女都已沦为交换和买卖的对象,她们丧失了单独的人格,完全失去了自由爱情婚姻的权利,只能任人摆布。即便老公亡故,她也是夫族的一笔动产,必须在夫族中“转房”而不允许外嫁。就是男子爱情婚姻也取决于爸妈之命而没有自主权。
上述的诸种爱情婚姻形态:由任意的走访婚到包办的买卖婚;由多偶制到一夫一妻制,这几个在咱们国的民族婚俗中同时并存,加以各族婚俗的千姿百态,使咱们国的民族婚俗犹如一座习俗画的长廊,又好似一座有无数珍藏的博物馆。在这儿我们将看见:有的民族婚恋自由,更加的多的则由爸妈包办;有的民族婚礼热烈而隆重,有的则不拜天地,也不入洞房;有的婚礼欢歌满堂,有的却哭声不断;有的男娶女,有的则女娶男。不管怎样,各民族的爱情婚姻风俗,都渗透着传统性、群众性,并受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使之蕴含着鲜明的民族特点和乡土气息。透过民族的婚俗,将有可能从一个侧面了解社会历史的脉络。
我国各族的爱情婚姻家庭形态都处于发展之中,在1949年之后,各民族的一夫一妻制皆在原有基础上得到改善,它还将继续发展,直至两性间实现名符其实的完全平等。
出嫁的缘故是什么?
出嫁的理由有三点:第1,出嫁是为了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繁延人类。第2,生理的需要。男女长到一定的时侯,就会产生性的要求,而出嫁后可以名正言顺地解决生理问题。第3,相互依靠。结了婚才正式有个家,有个依靠的人,能够稳定下来。
爱情婚姻的源头是什么
2012年白羊座运势与运气逐渐趋於稳定,奋斗的成果呈现落实的感受,然而由於天王星进入本宫内的作用与影响力一直存在,使得你各方面都变化迅速,自己一身也常有想要变动的心情,或者冒出创新的想法和行动。上半年受到土星的压抑,想要挣脱之心强烈,所幸这时候木星的具体位置有利,带来现实面的资助,可以将很多想法落实和完成,并且使你日进斗金。年尾土星离开对宫天秤座,移除了牵制的效果,白羊座的变动特质更为增强了。今年白羊座的学业运势与运气还可以,持续受到幸运的北交点加持,作业和考试的成绩都还可以。只要自己能更静下心来,更高的冲破和目标,是可望达到完成的。 白羊座本年度的事业运发达,连带也使得日进斗金,假如能够定下心来,寻找长期稳定有未来发展性质的工作,打定主义当成事业经营,这样就会有更长效的发展,而本年度也能够很快就体现效率和成果。今年当中,有多少个月特别有冲劲想将计画落实,纵使下半年有很多起伏辛劳,成绩一样很亮眼的。今年白羊座财运特别旺盛,有一波特别强运势与运气集中于前半年,这是由于木星为你带来有力的资助,使你在收入进帐上颇为丰富,可谓是日进斗金。金融投资方面的运势与运气∶假如能再加强理财,整个财运会更提升,而在投资方面更需要规划性的运作才能有利,快速获利有些难达到完成。此一年白羊座爱情运算是平淡,何况上半年土星在对宫,代表与环境或他人之间的对立冲突颇大,需要花些心神来处理感情关系。有情侣的你∶感情关系平安稳定,可能因而觉得无趣,彼此都应该想办法滋润和协调。或许感觉到压力也不小,需如果想办法沟通或解决问题所在。单身的你∶ 固然人际互动不会太少,很多其他层面跃跃欲试,不过感情方面就是比较平淡些, 也非常难擦出火花或产生感情。
爱情婚姻,一半是执着,一半是无奈?
也许时吧不过任何人经历的不一样遇见的忍不一样文化也都不一样最终的结局也是不同的,各有各的苦各有各的美啊,都不相同的,不过二个人既然在一起了过生活就需要相互帮助相互理解相互对对方好明 白感恩如此便是最正确的心态。
爱情婚姻的源头是什么
爱情婚姻的词语解释为:嫁娶的事。嫁和娶都是对男和女结合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一种社会现象的表述。可是,爱情婚姻的源头是什么呢?
人类的爱情婚姻家庭形态是一个能动的历史因素,它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自有人类到现在,它大致经历了群婚和个体婚两大历史阶段。而在群婚之前,曾存在过一种与从动物状态向人类状态过渡相适应的杂乱的性关系时期。这是由那个时候人类(300万年前的猿人)的生存条件所决定的。那时猿人仅仅会使用石块和木棒,却面对严酷的生存竞争角逐,他们得以活着的唯一优势就是群体的团结。因而唯有成功地排除了两性关系上的动物妒忌本能,才有可能实现自然界最伟大的进化——从猿到人的飞跃。
两性关系的这种极原始的状态,已找未到直接的证据。但在中外的神话中却不乏蛛丝马迹。《吕氏春秋·恃君览》中说:“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埃及的神话说亚孟神做了自己妈妈的老公;印度的神话也说婆罗门同本人的女儿萨拉伐斯匹配。而在公元前8世纪成书的古希腊的《神谱》中说:地母该亚与其子天神乌拉诺斯匹配,生下六男六女。几个文明古国的神话传说竟不约而同地体现出一幅人类先民的血亲杂交图景,应该说不是一种偶然巧合,而是人们对蛮荒之世的一种蒙眬的记忆。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原始人开始产生一定的劳动分工,精力旺盛的青壮年经常外出采集、狩猎,有经验的老年人则留在住地打制石器,磨削骨器。这使年龄相当的同辈男女有经常接触的机会,从而逐渐排除了上下代之间的两性关系。这是对两性关系最初的限制,由它产生出人类历史上的第1种爱情婚姻形态——群婚制。
最初的群婚是血缘群婚。其特征是实行血缘群体内的等辈通婚,而排除不同辈分之间的两性关系。即凡同辈的兄弟姐妹,亦即爱情婚姻中的配偶。如我国汉、彝等族都传说自己是伏羲兄妹婚配传下的子孙。学术界普遍认为,血缘群婚存在于猿人阶段。那个时候的人类已能用火,以狩猎采集为生,过一种原始共产制的群居生活。人们的活法单位称为“血缘家族公社”,或称“血缘公社”。
人类爱情婚姻家庭的进一步发展,是逐渐排除亲兄弟姐妹间的爱情婚姻,继而逐渐排除一切母系血亲间的爱情婚姻。即由血缘群婚(族内婚),发展为氏族群婚(族外婚)。这一巨大无比的进步,致使人类的体质由猿人进化为智人;人类的社会组织也由血缘公社发展为母系氏族公社。
氏族外婚开始是两合群婚,即甲氏族的男子与乙氏族的女子匹配,反之亦然。但并 不是个体婚配,而是以氏族为单位的群体爱情婚姻。氏族群婚的发展走势是:通婚范围的一步步扩大和通婚对象的一步步缩小。通常是发展为环状联婚。此种婚制在澳洲、非洲和亚洲皆有发现,它的根本是单向的姑舅表婚,即舅舅家的闺女必须嫁给姑母的儿子;姑家的闺女则绝不能返转回嫁给舅家为媳,因而需要三个以上的通婚集团才能构成这种婚制。我国景颇族的姑爷种、丈人种,就是环状联婚的遗制。
氏族外婚最终致使在群婚中孕育的对偶婚逐渐取代群婚制。当成对的偶居趋向稳定时,就象征着群婚已向对偶婚过渡。这样的状况发生于母系氏族的晚期。不过对偶婚尚处于群婚遗俗的包围之中,它是一种不稳定的个体婚,由配偶双方组成的对偶家庭也缺乏单独的经济生活,而仍然依附于母系家庭公社。即最初的对偶婚是男子结婚,女子则娶进老公,并终身与本人的母系亲人居住在一起。对偶婚阶段,女子与男女一样有离婚权,再婚对双方都不困难。
对偶婚给家庭增加了一个新的成员:除生身的妈妈之外,又确立了生身的爸爸。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男子的劳动在家庭经济中日益举足轻重,家长也逐渐由女性变为男性。而最具震撼性的变革是:由女娶男变为男娶女,进而变对偶婚为一夫一妻制,变母系制为父权制。
一夫一妻制出现之初,并 不是就与个体小家庭相联系,而是蕴含在由一个男性祖先的直系后裔组成的父系家族公社里。在生产进一步发展,剩余产品成为经常现象后,人类最初的阶级分化也随之发生。父系家庭公社遂演变为家长奴隶制家庭。此时老婆的地位便一落千丈,成为老公生儿育女的工具。男娶女嫁的一夫一妻制父系家庭遂成为普遍通行的爱情婚姻形态并一直延续到现在。
历史表明:在无阶级的原始社会,人类的爱情婚姻家庭制度发生过很多巨大无比的变化,经历了从杂乱无序到血缘群婚、氏族群婚和对偶婚的发展。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两性之间的联系从总体上看是平等的。而自私有制的发展,颠覆了原始共产制并形成阶级社会以来,以男子为主体的一夫一妻制家庭却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这给人们造成一种错觉,以为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是古已有之的永恒现象。其实也就是说它不但与人类的爱情婚姻史大相径庭,与我国现实民族婚俗也相去甚远。如前所述,我国少数民族因为各自具体的历史条件有别,社会发展的程度也颇不平衡,导致各民族爱情婚姻风俗异彩纷呈,从而构成中国人民文化中富有情趣趣味的一个重要部分。
一般说我国绝大都民族是实行男娶女嫁的一夫一妻制。并 且,在一些民族中亦有招赘婚。另外,在藏、普米、门巴、珞巴等民族中,有一妻多夫制和一夫多妻制,后者——一夫多妻制,在实行一夫一妻制的绝大都民族中都广泛流行,它成为民族上层和富有者的特权,也是某些缺乏子嗣的家庭采取的补救性措施。但不管哪种情况,一夫多妻都象征着妇女已沦为生儿育女的工具。一夫多妻制除少数姐妹或母女共招一夫,从而出现母系承继外,大部分情况是父子相承。
在保留原始公社遗制的独龙、怒、傈僳〔lisu栗粟〕、景颇、佤、鄂温克、鄂伦春、拉祜〔hu户〕等民族中,对偶婚和对偶家庭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尚未最终完成。对偶家庭本来是包容在母系的大家庭中,亦有的延续到早期的父系大家庭。
云南宁蒗〔lang浪〕县永宁区的摩梭人,解放前的社会经济形态是封建领主制,但因为历史发展的跳跃性——由母系氏族越过父系氏族和奴隶制,直接进入封建领主制,其家庭爱情婚姻仍保留着男不婚、女不嫁的原始走访婚形态,其生产、生活单位亦不是以爱情婚姻为基础的家庭,而是纯粹以母系血缘为纽带的母系家族,它不包括男女成员的配偶。
母系家族是单系的血缘组织,一旦女子娶进老公,对偶家庭就产生了。同一个母系家族的若干对偶家庭,就组成为母系家庭公社。在云南拉祜族中,曾有过由25对配偶组成的庞大的母系家庭公社。
正所谓伴随着对偶家庭的产生,出嫁仪式才应时而生。由于已经很有必要向社会宣布,也要求社会尊重一个新家庭的诞生。而在走访婚状态下,人们举行了成年仪式,就自然地卷入爱情婚姻生活,无所谓出嫁或离异,更无需举行任何仪式。对偶家庭的出嫁仪式还十分简单,拉祜族男子带着简单容易的农具结婚到女方,就算举行了婚礼。彝族中的阿细人,男子随女子下地劳动,就表明他们的爱情婚姻已经成立。有了出嫁仪式,离异也就需要一定手续,开始同样是很简单容易的。傣族是由提出离异的一方给对方递一对蜡条。布朗族那么是割断一根蜡条,或砍开一根木桩,就能够分道扬镳了。
在摩梭人、佤等很多民族中,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均伴随着由妻方居住改变为夫方居住,进而变母权制为父权制。这一变革不是一蹴而就的,在新兴的父权制与没落的母权制互相消长的过程中,产生出种种互相对立的风俗,如走婚与嫁娶;逃婚与抢婚;不落夫家与强迫坐家;婚前的性自由与审新娘等等。尽管母权制依赖守旧的力量,对父权制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反抗,父权制无疑掌握了历史的主动权,在很多民族的民间风俗中留下了他们节节胜利的印记。诸如以改变命名的习性来改变传统,独龙族和布朗族就在不远的过去,才变母与子女联名为父子联名。而在仡佬、壮、高山、傣等族的历史上,都出现过一种奇特的“产翁”习俗,即当老婆分娩后,老公立即爬上产床,以模仿妇女生育和哺乳的姿态,来预示婴儿确系己出。此种强化父子血缘关系的戏剧性手段,在世界很多民族中都曾发现。而普米族的“审新娘”和布依族的“戴假壳”风俗,则反映了父权对母系遗俗大兴问罪之师,不惜以强权逼使妇女就范。在父权制下,买卖婚、交换婚和转房婚等爱情婚姻形态随之应时而生。
买卖婚多以聘礼的形式出现,原是男方对女方丧失一个成年劳力提供的补偿,后来与出身门第和女子的美丑巧拙联系起来,在一些民族中聘礼达到相当大的数额,使贫困的男子终身无力娶妻。用自己一身劳力来偿付老婆身价的服役婚或以姐妹换妻的交换婚是他们有限的抉择。而对于统治阶级,爱情婚姻是一种行为,是借新的联姻来扩大的机会,门当户对自然成为择偶的首要条件。
不管在哪一种情况下,妇女都已沦为交换和买卖的对象,她们丧失了单独的人格,完全失去了自由爱情婚姻的权利,只能任人摆布。即便老公亡故,她也是夫族的一笔动产,必须在夫族中“转房”而不允许外嫁。就是男子爱情婚姻也取决于爸妈之命而没有自主权。
上述的诸种爱情婚姻形态:由任意的走访婚到包办的买卖婚;由多偶制到一夫一妻制,这几个在咱们国的民族婚俗中同时并存,加以各族婚俗的千姿百态,使咱们国的民族婚俗犹如一座习俗画的长廊,又好似一座有无数珍藏的博物馆。在这儿我们将看见:有的民族婚恋自由,更加的多的则由爸妈包办;有的民族婚礼热烈而隆重,有的则不拜天地,也不入洞房;有的婚礼欢歌满堂,有的却哭声不断;有的男娶女,有的则女娶男。不管怎样,各民族的爱情婚姻风俗,都渗透着传统性、群众性,并受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使之蕴含着鲜明的民族特点和乡土气息。透过民族的婚俗,将有可能从一个侧面了解社会历史的脉络。
我国各族的爱情婚姻家庭形态都处于发展之中,在1949年之后,各民族的一夫一妻制皆在原有基础上得到改善,它还将继续发展,直至两性间实现名符其实的完全平等。
爱情婚姻的源头与演变?
爱情婚姻的演化过程分为几个阶段:
1。前爱情婚姻时代的血缘团体。即同一原始群体内的男女,在两性关系方面是杂乱的,没有任何限制。不但在兄弟姐妹间,并且在爸妈子女直系血亲间都没有忌讳与禁忌。这一时期存在于人类最初数以百万年计的漫长时代。
2。群婚制。随着原始社会不断由低级阶段向高档阶段发展,人类从最初毫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逐渐演进为各式群婚制的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势,开始形成了最初的爱情婚姻制度。群婚制,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爱情婚姻形式。
最大的特点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期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先经历了血缘群婚制,排除了直系血亲间的两性关系,即不同辈分的男女间不得出嫁;再经历了亚血缘群婚制,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这从而挑起了母系氏族的产生,让人类爱情婚姻由族内婚向族外婚发展。
3。对偶婚制。指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过着相对稳定的配偶生活的爱情婚姻形式。即一个男子在很多老婆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很多老公总有一个主夫。
其产生于原始社会晚期,是从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态,从血缘结构上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现居住在云南泸沽湖畔的摩梭人,其带有神秘色彩的“走婚”,即是对偶婚的开残留形态。
4。一夫一妻制。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爱情婚姻制度,它既不是自然选择规律作用的最终,亦不是男女性爱的最终,而是私有制确立的必然结果。形成了以男子为中心的爱情婚姻家庭。它经历了长期的演化过程,包括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四个历史时期。
它应涵盖以下三层含义:
1。以男女两性结合为基础;
2。以共同生活为目的;
3。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它应包括各式合法爱情婚姻和违法爱情婚姻,能将其与婚前行为、纳妾、姘居、非婚同居等现象区分开来,而应避开和出嫁、爱情婚姻关系等法学念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