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论-御定子平-(算命五行伤官)
卷1。总论
P4、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人之生也,固在五行之气之中矣。岁月日时,干支具而五行之旺相衰病,纷错杂糅,千态万状,有清浊厚薄之不同。得其清者贵,得其浊者贱,得其厚者富,得其薄者贫。又有贵而贫者,气之清而薄也;贱而富者,气之浊而厚也;贫而贱者浊而薄,贵而富者清而厚,其富贵贫贱之差等,则因乎清浊厚薄之分不同数以论之。
P6、人生所求者,官与财而已。然能以官自钤束,则克我者为克制之克;不能以官自钤束,则克我者为克害之克矣。于财也,取用有节,则我克者为克制之克;取用无度,则我克者为克害之克矣。吉凶同域,祸福随之,故禄命家,专以财官二辰,推人之贫贱富贵,祸福休咎。或其本命里无此二辰,则从微处取用,谓十二辰中所藏胚胎朕兆,凡物愈微则愈专,愈小则愈辨,于物取用既真,而所行之运度,有以生扶引动之,则发达之候也。
P7、命里所取用财官之类,谓之用财。又取其害此喜用神者,谓之病神。又取其去此病神者,谓之药神。凡命无病药者,虽具五气平和而不为贵,犹国家以患难而兴,人生困厄而显,天道之常也。
如所用者官,则以伤官为病,而印为药。
如所用者财,则以比肩为病,而杀为药。
如以伤官为用,则以印为病,而财为药。
如以印为用,则以财为病,而比肩助身为药也。
杀重身轻,则须取其制杀者;财旺身弱,则须取其扶身者。伤官太重,则药之也印绶;印绶太重,则药之也财。
P4、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人之生也,固在五行之气之中矣。岁月日时,干支具而五行之旺相衰病,纷错杂糅,千态万状,有清浊厚薄之不同。得其清者贵,得其浊者贱,得其厚者富,得其薄者贫。又有贵而贫者,气之清而薄也;贱而富者,气之浊而厚也;贫而贱者浊而薄,贵而富者清而厚,其富贵贫贱之差等,则因乎清浊厚薄之分不同数以论之。
P6、人生所求者,官与财而已。然能以官自钤束,则克我者为克制之克;不能以官自钤束,则克我者为克害之克矣。于财也,取用有节,则我克者为克制之克;取用无度,则我克者为克害之克矣。吉凶同域,祸福随之,故禄命家,专以财官二辰,推人之贫贱富贵,祸福休咎。或其本命里无此二辰,则从微处取用,谓十二辰中所藏胚胎朕兆,凡物愈微则愈专,愈小则愈辨,于物取用既真,而所行之运度,有以生扶引动之,则发达之候也。
P7、命里所取用财官之类,谓之用财。又取其害此喜用神者,谓之病神。又取其去此病神者,谓之药神。凡命无病药者,虽具五气平和而不为贵,犹国家以患难而兴,人生困厄而显,天道之常也。
如所用者官,则以伤官为病,而印为药。
如所用者财,则以比肩为病,而杀为药。
如以伤官为用,则以印为病,而财为药。
如以印为用,则以财为病,而比肩助身为药也。
杀重身轻,则须取其制杀者;财旺身弱,则须取其扶身者。伤官太重,则药之也印绶;印绶太重,则药之也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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