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婚姻关系的演变史简述婚姻夫妻离婚(爱情婚姻的历史演变说明了什么)
人类爱情婚姻制度的演变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五个阶段:母系氏族,父系氏族,一夫多妻,一妻多夫,一夫一妻。
《中华人民爱情婚姻法》
第2条、实行爱情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爱情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益。实行计划生育。
第3条、禁止包办、买卖爱情婚姻和别的干涉爱情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爱情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4条、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相互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爱情婚姻家庭人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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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离婚、再婚现象早已是屡见不鲜、习以为常的事情。但在古时候社会,离婚可不是一件光事儿,女人离婚更是遭人白眼,常常被看成是不守妇道之人。但是在汉代确是个例外,汉代妇女爱憎分明、敢作敢当,离婚、再婚现象在那个时候还颇为流行呢!!!
寡妇再嫁,在汉代也被看作是合理的事情。譬如,汉武帝的姐姐平阳公主初嫁平阳侯曹时,曹死后再嫁大将军卫青;汉宣帝的闺女敬武公主初嫁富平侯张临,再嫁临平侯赵钦,赵钦死后,又嫁给高阳侯薛宣。
汉元帝妻冯昭仪之母初嫁冯昭仪父,再嫁郑翁;汉桓帝刘志的邓皇后之母初嫁邓香,再嫁梁纪等等。由此可见,寡妇再嫁犹如家常便饭。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揭秘汉代爱情婚姻制度 妇女居然能“休夫”
参考资料来源:知识混装大无极-爱情婚姻制度
五个阶段。①同辈群婚(代际禁性)→②族间群婚(兄妹禁性)→③男性走婚(一伴为主)→④宗法爱情婚姻(女性限性)→④自主爱情婚姻(相互忠实)1。群居杂交时代
人类初始,群居野生,艰难求活,“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无进退、缉让之礼,无衣服、履带、宫室、蓄积之便,无器械、车舟、城郭、险阻之备”。
2。血缘家族行辈婚制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男女之间有了愈来愈明显的分工,同时人类智力一步步发展,思维也在进步。这时母子和父女等不同辈的爱情婚姻渐渐消失,但包括兄妹爱情婚姻的同辈爱情婚姻没有禁止。
3。 氏族外婚制
随着人类活动的扩张,不同血缘家族男女的性行为开始增添,神话传说常有“郊野受孕”的故事,那个时候不同血缘家族之间的爱情婚姻是违背道德规范的,所以只好喜用神话来解释怀胎现象。
4。 对偶婚制
合作必然取代分裂,男女群婚逐渐转为固定对偶式爱情婚姻,双方不但产生了合作方式的新经济模式,重点是男方参加了抚养后代的任务,于是增加了爸爸的角色。并且形成了以男方为主体的宗亲关系,为父权社会的产生打下基础。
5。男权婚制
随着生产力加大,男性获得财富的数量增添较快,男性地位提升明显,父权制社会到来。包括一夫一妻制,一夫多妻制。特点是:世系据男性而确立,男孩继承家业,妻从夫居,死后葬于男方家氏族内,女方须专一,男方对女方有控制权。
爱情婚姻的源头与演变?
爱情婚姻的演化过程分为几个阶段:
1。前爱情婚姻时代的血缘团体。即同一原始群体内的男女,在两性关系方面是杂乱的,没有任何限制。不但在兄弟姐妹间,并且在爸妈子女直系血亲间都没有忌讳与禁忌。这一时期存在于人类最初数以百万年计的漫长时代。
2。群婚制。随着原始社会不断由低级阶段向高档阶段发展,人类从最初毫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逐渐演进为各式群婚制的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势,开始形成了最初的爱情婚姻制度。群婚制,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爱情婚姻形式。
最大的特点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期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先经历了血缘群婚制,排除了直系血亲间的两性关系,即不同辈分的男女间不得出嫁;再经历了亚血缘群婚制,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这从而挑起了母系氏族的产生,让人类爱情婚姻由族内婚向族外婚发展。
3。对偶婚制。指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过着相对稳定的配偶生活的爱情婚姻形式。即一个男子在很多老婆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很多老公总有一个主夫。
其产生于原始社会晚期,是从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态,从血缘结构上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现居住在云南泸沽湖畔的摩梭人,其带有神秘色的“走婚”,即是对偶婚的开残留形态。
4。一夫一妻制。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爱情婚姻制度,它既不是自然选择规律作用的最终,亦不是男女性爱的最终,而是私有制确立的必然结果。形成了以男子为中心的爱情婚姻家庭。它经历了长期的演化过程,包括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四个历史时期。
它应涵盖以下三层含义:
1。以男女两性结合为基础;
2。以共同生活为目的;
3。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它应包括各式合法爱情婚姻和违法爱情婚姻,能将其与婚前行为、纳妾、姘居、非婚同居等现象区分开来,而应避开和出嫁、爱情婚姻关系等法学念混为一谈。
爱情婚姻的发展历程
古代人们云:“有天地,紧接着有万物,有万物紧接着有男女,紧接着有夫妇,有父子,紧接着有君臣。”依据史书记录载入,人类在最初,男女之间是没有啥禁令的,其后社会渐渐有了组织,有了长幼的辈分之别,同辈男女能够为婚,异辈不能为婚,更进一些则亲族之间的爱情婚姻开始限制,开始是施诸同母系的兄弟姊妹不能出嫁,后到到凡同母系的兄弟姊妹都不能出嫁,社会就成为了氏族了。 此时异氏族之间男女仍为成群的,此一群男可为彼一群女之夫,彼群之女可为此群之妻,没有经常提到的个别夫妇,就造成了繁衍混乱的局面,由此就禁令愈繁,紧接着一个男子有一个正妻,一个女子有一个正夫,但不是不许和其它的男女发生关系,而且夫妻也不用同居,而后,夫妻必须同居,成为一夫一妻或一夫多妻制,后来就成为了如今的家庭了。 人类的发展变化源于社会文化和经济的发展变化,早期的人们以游猎为主以部落群居生活,由于本部族的女子少,所以女子变成掠夺的对象,家庭的源头也是因为女子的奴役,他们的需要是建立在两性分工经济的缘故之上,后来因为游猎逐渐转变为畜牧和农业,最开始是由女子承担,后逐渐发达,成为生活的必资,此时经济的主权掌控于女子之手,土田,房屋,农具都归女子所有,所以本部族的人不能同意女子结婚,所以女子与男子出嫁,男子不得不入居女子的族中,地位成为附属品,女子有有组织,男子没有组织,许多公务都由女操持做主,这时为女子的黄金时期,但后来因为男子的劳动力逐渐大于女子,又变为男子为主,女子为辅。 因为经济的增长,自个的私产逐渐兴起,有才便有权利,男子不愿在女子氏族做苦,因此要用钱财来抵押,女子从服务婚成为了买卖婚,女子的地位又下降了。 之后的日子,社会有了组织,是为了应付环境的变化,年龄的不同大于两性的不同,由于文化的作用与影响,如此的区别才渐渐转变,此时爱情婚姻的禁例也开始于此,后来以血统区别了,违反者叫作乱伦,有血缘关系的不能出嫁,也成为同姓之人不会出嫁。 古时候,出嫁的礼节上,在出嫁三个月之后才算正所谓成立,若在三个月之内分离,算爱情婚姻还未完成,也不得离婚。 在家族制度全盛时期,爱情婚姻的根本是为了家族的打算,所以出嫁的权利全权由爸妈说得算,也可见妇女成为一个家的奴隶是不可避开的。 “养儿防老”实际是用在古时候的,经常提到的家庭事实上是为了抚养老人,教导孩子的职责。 再观今天的爱情婚姻,男子每日辛勤工作,不至于赡养本人的家庭,女子整日操持家务不至于把每件事做到位,然不过现在的 女人更单独更有思想了,她们断然不会由于家庭而丢弃本人的事业和梦想,不想为了家庭而自我牺牲,这大约是人们都不愿出嫁的缘故吧!!! 而到今天爱情婚姻的发展仍与社会的发展和变化而变化,有变化的不好,有变化的好,但最终还是会延续下去成为另一种不一样。
爱情婚姻制度的演变
法律剖析:1。原始群婚。原始群婚是人类早期祖先进行的一种两性偶合关系;
2。血缘爱情婚姻。随着人类历史发展的进步,原始人群逐渐分化,形成了不同的集团部落;
3。亚血缘婚。亚血缘婚又称为伙婚,此种爱情婚姻与血缘爱情婚姻的最大区别就是血缘爱情婚姻只是禁止父辈和直属下辈之间进行通婚,而伙婚除了这些以外,还禁止同辈兄弟姊妹之间产生爱情婚姻关系。
法律根据:《中华人民民法典》
第1千零四十六条 出嫁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1千零四十七条 出嫁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1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出嫁。
第1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出嫁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爱情婚姻登记jiguan申请出嫁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出嫁证。完成出嫁登记,即确立爱情婚姻关系。未办理出嫁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1千零五十条 登记出嫁后,依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能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能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人类爱情婚姻的发展类型:经历了什么?
原始群婚制、对偶婚制和一夫一妻制3种类型。原始群婚制和一夫一妻制是历史上最早的爱情婚姻制度。原始群婚制的特征是,群婚制和对偶婚制同时存在,只是婚配的对象不全相同。群婚制是指不同氏族的男女成年后皆可以参与集体的婚配活动,而且没有固定的配偶,不分性别。对偶婚制的特征是,男女两性的性别是永恒不变的,但婚配的对象是有区别的。对偶婚制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爱情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的特征是。
人类爱情婚姻的发展类型经历了乱婚、伙伴婚、对偶婚、一夫一妻制爱情婚姻。爱情婚姻指的是男女双方在平等愿意的基础上建立的长期契约关系。爱情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基础和依据。
精神物质等方面的自愿结合,并取得法律、伦理、医学、等层面的认可,双方共同生产生活并组成家庭的一种社会现象,形成人际间亲属关系的社会结合或法律管束。
人类爱情婚姻的特征
夫妻两口子之间不能有共同的血缘关系,越远越好。城市人或有职业的人都是以门当户对为前置条件。爱情婚姻是由二个人的身体情况、精神状况、收入状况决定。不是用缘分就可一概而就的。有的人以劳动为生、有的人以歌舞为生、有的人以打工为生、有的人以当官为生。
任何人都有着自己的特长和职业化问题,所以爱情婚姻还是以门当户对为前提条件。追溯到原始时代,就有了经常提到的爱情婚姻,这是一种群居高等生命的本能属性,自然金科玉律会用异性相吸的力量,使哺乳类生命繁衍生息。
人类的爱情婚姻存在形式以及结合方式,受人类社会环境的作用与影响。不同时代和地区的社会环境,造就了多样的爱情婚姻模式,科学的意义上看,假如没婚姻,许多血统就会出现混乱,有害于人类的优良繁衍。
人类爱情婚姻的发展类型经历了乱婚、伙伴婚、对偶婚、一夫一妻制爱情婚姻。爱情婚姻指的是男女双方在平等愿意的基础上建立的长期契约关系。爱情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基础和依据。
精神物质等方面的自愿结合,并取得法律、伦理、医学、等层面的认可,双方共同生产生活并组成家庭的一种社会现象,形成人际间亲属关系的社会结合或法律管束。
爱情婚姻的根本和意义
爱情婚姻是为了社会关系的稳定,为了感情的需求,繁衍后代只是爱情婚姻的最终,诚然,不可否认,爱情婚姻对于男女关系和家庭的稳定以及后代的养育培养是非常重要的。
不过爱情婚姻的本质是出于感情的交换,感情上需要一个稳定的情侣,因此出现了爱情婚姻,爱情婚姻是爱情的升华,是稳定的爱情关系,就连繁衍后代也在某种程度上是有稳定夫妻关系建立社会和谐的效果。
爱情婚姻进化史 演变与起源
人在进化的时刻,不管是生活的方式还是爱情婚姻方式皆在随着人的进化而改变,不同的社会方式,所产生的爱情婚姻形态都是不一样,可以说爱情婚姻的演变史是多种多样的,那么未来的爱情婚姻模式又会是怎么样的呢? 如果想搞清楚此问题我们first of all需要晓得爱情婚姻的源头。 1。母系社会-----起源 为啥爱情婚姻是最开始追溯于母系社会的呢? 这是按母系计算,世袭血统关系的社会组织。 着重是原始农业和家畜饲养的出现,男子主要从事外出事渔猎活动,女子从事采集活动。而渔猎的难度是特别的大的,而且不是每一天皆可以猎到动物,不过,采集活动只要是环境不发生大的改变,可是,女性的采集每一天大体上皆可以保持满载而归的,所以采集活动比渔猎活动的获得的粮食来源要更加稳定,更具历史考古学家的统计,原始社会中80%的粮食都是由女性采集共给食物来源。 总之在生产经济生活之中取得了主导和支配的地位,就叫作“母系社会”。 母系社会的爱情婚姻形态是,“走婚”。 走婚是母系社会中重要组成的部分。 走是一种夜合晨离的一种关系,也可以理解为一夜情。走婚的特征就是,男女双方没婚姻关系,只有在晚上男方会到女方家居住宅住,白天各自忙各自的活法和劳动。一到晚上,男子会用独一无二的暗号敲开女子的房门。走婚的男女,维系关系的要素是感情,一旦发生感情转淡或者性格不合,可以随时切断关系,因此感情的自由度是最高的,在走婚的方面女子占据主导权,女方一旦不再为男子开门,走婚关系就宣告结束。 “走婚”是繁殖的途径,也是男女情感感情连接的主要方式,这种方式本质是临时组合---随时可以合---随时可以分,的自由式形式。 2。父系社会 这是按父系继承的血统关系的社会组织。 父系的社会组织的出现,主要来自与原始的异常大的自然灾害和环境突变造成的。原始社会的历史中曾经反应出,有数年的时间由于环境的改变,造成了土地干旱冬日暴雪,食物供应嫉妒困难,我们的祖先的饿到只能够在树底下刨种子来维持生命。 种子的发现,也代表了农业与饲养业的出现,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男子在生产部门中突出地位的出现,男子开始占据主导的地位,男子为了保证自己血统的纯正性就会开始支配女性来保证本人的血统。 父系社会最突出的模式是,“一夫多妻制”。 由过去以母系部落集体生活存在的群居组织,逐渐演化成以家庭为单位的父系社会。 父系社会慢慢诞生了“私有制”这是人类进化的一个重要标准,也是各式战乱和争斗的本质原因。 爱情婚姻的根本就算继承财产和传宗接代,对于男子来讲传给谁?务必是本人的亲生骨肉。 如何确定这个孩子是俺的? 那么最有利的办法就是严格控制女子的贞洁----确保女性是自己生育后代的唯一性对象----这种方式简单粗暴却简单有效。 这就确保了财产继承给了本人的后代。 爱情婚姻是一种社会契约,契约的双方就是夫妻,但这份契约的根本并 不是是夫妻两人,而是男性和其它男性之间划分女性“所有权”的契约。 如此的爱情婚姻关系是不平等的,女性从来没有被当成个体来对待,她自能算是老公传宗接代的私有财产。 这个时期的爱情婚姻制度根本上是产权制度。 由此总结出,爱情婚姻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和“爱情”没有必然的联系。 3。封建社会 这种爱情婚姻方式演变到极致,特别是从汉朝开始,儒家文化占据主导地位,“贞操观”和“三从四德”是一直束缚女性的价值观。 女性在封建社会体系下,没有任何生产力,只能依附男子而得来生存,此时女性几乎没有作为人的尊严。 几千年的封建社会,许多的观念都是根深蒂固的,即使是到了近代,无数人都还在受到封建思想的毒害和作用与影响。即使是到了今天在许多的偏远山村,女性属于一个从属物,没有任何的尊严和地位,如此的爱情婚姻的根本是一场交易。 4。当今社会的一夫一妻制度 现代的一夫一妻制的出现着重是有二个原因。20世纪60-80年代 一是生产力的大幅提高,女性不用依附于男性就能够活动生存。 二是男女比列是失衡,由于强烈的男孩偏好,尤其是农村地区,追求生男孩的观念一直存在,再加上现代的科技条件发达,使得生男孩变得容易,所致使的男女比列失衡。 因此讲爱情婚姻制度的演变是离不开传宗接代和生存,一旦现有的生存环境发生了改变,那么爱情婚姻的方式也会随着发生改变。
爱情婚姻的源头?
爱情婚姻的源头与演变 原始人类并不需要爱情婚姻,这跟今天的灵长动物是相同的,不必细说。后来有了氏族社会,采用的是集体群婚制,即一个氏族的 男人或女性集体嫁到另一个氏族。此亦为在进化过程中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乱伦致使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个风俗。再后来进入了私有制社会,才有了一对一或一对数的固定的夫妻关系,由此就产生了爱情婚姻制度。 值得指出的是,因为爱情婚姻产生于私有制,所以它一直与人的财产关系息息相关。因为男子是私有制社会的主体,所以女子一直被认为男子的财产,于是大部分古时候社会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抢婚、买卖妻妾等现象也源于此。因为私有制的财产因为血缘关系中的 男人继承,为了保证血缘的纯净,就有了“处女情结”和对女子性行为的严格管束。 当显现了部落和国家等社会组织之后,爱情婚姻又成了一种筹码。从部族的通婚,到国家统治者之间的“联姻”,都是试图通过爱情婚姻来达到自己的目的。直到今天,爱情婚姻仍被富豪家庭用于结盟和理顺财产继承关系。 至于在自然小农经济社会中,爱情婚姻那么是一种劳动的分工组合,即所谓“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而在当今社会社会中的老百姓,爱情婚姻那么是为了组成一个家庭,在满足人的正常平稳的生活所需的并 且,承担为家族和社会养育后代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人的一种归宿。 --------------------------- 爱情婚姻的源头其实就是对财产的保护。它是父系社会的产物,是把女人视作物,一种可供交换的财产。至于母系社会里的一些经常提到的“走婚”等,并不是爱情婚姻,只是人类繁衍的本可以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情形对抗恶劣的自然环境下的抉择。那时,多生下一个孩子,当然就多一份人类活下去的可能。女人由于生育而成为神祗,有权与想xingjiao的任意一个男性发生关系,包括乱伦。“活下去”这3个字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还决定了母系社会刚迈入父系社会时的性行为。相当长一些时日,人们是依照供养关系,而不是血缘关系来决定是否发生性行为。不过伴随着生产力的逐渐提高,人类学会狩猎与农耕,私有财产出现,保护财产成了首务之急,因此,爱情婚姻出现,老婆成了老公的财产。刚开始规矩还不严,爱情婚姻还未能完全统治性,女人在婚前还不错有性行为,所以那个时候普遍有“杀首子”之习俗,以求保证血缘的纯净。到之后的日子,爱情婚姻完全统治了性,人类彻底迈入农业社会,任何一位女士的爱情婚姻都已不能再由她自己说了算。女人已经完全沦为财产,她不但是爸妈待价而沽的商品,也是某个男人即将购买的财产。 --------------------------- 简述: 爱情婚姻的源头始于氏族群居时代,人类建立了最初的性关系禁规,对性行为加以规范。所以爱情婚姻从刚开始就具有管束和规范人们的性行为的功能。在当今社会社会一夫一妻的背景下,爱情婚姻更成为保障性关系合法性和排他性的制度形式。从人是猴子开始从人的祖先的祖先开始2性繁殖的时刻开始原始人类并不需要爱情婚姻,这跟今天的灵长动物是相同的,不必细说。后来有了氏族社会,采用的是集体群婚制,即一个氏族的 男人或女性集体嫁到另一个氏族。此亦为在进化过程中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乱伦致使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个风俗。再后来进入了私有制社会,才有了一对一或一对数的固定的夫妻关系,由此就产生了爱情婚姻制度。 值得指出的是,因为爱情婚姻产生于私有制,所以它一直与人的财产关系息息相关。因为男子是私有制社会的主体,所以女子一直被认为男子的财产,于是大部分古时候社会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抢婚、买卖妻妾等现象也源于此。因为私有制的财产因为血缘关系中的 男人继承,为了保证血缘的纯净,就有了“处女情结”和对女子性行为的严格管束。 当显现了部落和国家等社会组织之后,爱情婚姻又成了一种筹码。从部族的通婚,到国家统治者之间的“联姻”,都是试图通过爱情婚姻来达到自己的目的。直到今天,爱情婚姻仍被富豪家庭用于结盟和理顺财产继承关系。 至于在自然小农经济社会中,爱情婚姻那么是一种劳动的分工组合,即所谓“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而在当今社会社会中的老百姓,爱情婚姻那么是为了组成一个家庭,在满足人的正常平稳的生活所需的并 且,承担为家族和社会养育后代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人的一种归宿。爱情婚姻的源头与演变 原始人类并不需要爱情婚姻,这跟今天的灵长动物是相同的,不必细说。后来有了氏族社会,采用的是集体群婚制,即一个氏族的 男人或女性集体嫁到另一个氏族。此亦为在进化过程中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乱伦致使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个风俗。再后来进入了私有制社会,才有了一对一或一对数的固定的夫妻关系,由此就产生了爱情婚姻制度。 值得指出的是,因为爱情婚姻产生于私有制,所以它一直与人的财产关系息息相关。因为男子是私有制社会的主体,所以女子一直被认为男子的财产,于是大部分古时候社会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抢婚、买卖妻妾等现象也源于此。因为私有制的财产因为血缘关系中的 男人继承,为了保证血缘的纯净,就有了“处女情结”和对女子性行为的严格管束。 当显现了部落和国家等社会组织之后,爱情婚姻又成了一种筹码。从部族的通婚,到国家统治者之间的“联姻”,都是试图通过爱情婚姻来达到自己的目的。直到今天,爱情婚姻仍被富豪家庭用于结盟和理顺财产继承关系。 至于在自然小农经济社会中,爱情婚姻那么是一种劳动的分工组合,即所谓“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而在当今社会社会中的老百姓,爱情婚姻那么是为了组成一个家庭,在满足人的正常平稳的生活所需的并 且,承担为家族和社会养育后代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人的一种归宿。 --------------------------- 爱情婚姻的源头其实就是对财产的保护。它是父系社会的产物,是把女人视作物,一种可供交换的财产。至于母系社会里的一些经常提到的“走婚”等,并不是爱情婚姻,只是人类繁衍的本可以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情形对抗恶劣的自然环境下的抉择。那时,多生下一个孩子,当然就多一份人类活下去的可能。女人由于生育而成为神祗,有权与想xingjiao的任意一个男性发生关系,包括乱伦。“活下去”这3个字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还决定了母系社会刚迈入父系社会时的性行为。相当长一些时日,人们是依照供养关系,而不是血缘关系来决定是否发生性行为。不过伴随着生产力的逐渐提高,人类学会狩猎与农耕,私有财产出现,保护财产成了首务之急,因此,爱情婚姻出现,老婆成了老公的财产。刚开始规矩还不严,爱情婚姻还未能完全统治性,女人在婚前还不错有性行为,所以那个时候普遍有“杀首子”之习俗,以求保证血缘的纯净。到之后的日子,爱情婚姻完全统治了性,人类彻底迈入农业社会,任何一位女士的爱情婚姻都已不能再由她自己说了算。女人已经完全沦为财产,她不但是爸妈待价而沽的商品,也是某个男人即将购买的财产。 --------------------------- 简述: 爱情婚姻的源头始于氏族群居时代,人类建立了最初的性关系禁规,对性行为加以规范。所以爱情婚姻从刚开始就具有管束和规范人们的性行为的功能。在当今社会社会一夫一妻的背景下,爱情婚姻更成为保障性关系合法性和排他性的制度形式。参考资料:网路
原始社会时期爱情婚姻形态的演变?
1。群婚
群婚又称杂乱婚,是原始时代的第1个爱情婚姻形式。这种爱情婚姻形式以没有固定配偶为特点。人类尚未摆脱动物的野性,那个时候也没有道德伦理的相关概念,人类为了繁衍,不分年龄和辈分,更没有亲属的概念。《列子汤问》中曾说这个时代是“男女杂游”,就是说这种混乱的爱情婚姻形式。
2。血缘婚
血缘婚又称族内婚,是原始时代第1个产生爱情婚姻制度的爱情婚姻形式。这种爱情婚姻形式是以同一个集团中,同辈之间可以产生爱情婚姻关系,排除不同辈分亲属之间的爱情婚姻为特点。不过这种爱情婚姻关系有个典型式样,就是同辈之间的男女互为共夫或者共妻。
一旦有女子怀胎产子,不晓得这个孩子的爸爸是谁,只是了解孩子的妈妈是谁,妈妈也知道哪个是自己生产的孩子。这就形成了后面发展壮大成母系氏族一个很大的缘故。
因为血缘婚所生产的子女多为畸形,对人的身体素质造成的危害,威胁到了人类的发展,人类开始在氏族群中实行某些忌讳与禁忌,进而发展壮大成为亚血族婚。
3。亚血族婚
又称族外婚,或者伙伴婚。这种爱情婚姻形式开始排斥同胞兄弟姐妹间的爱情婚姻关系,最终禁止旁系兄弟姐妹,即同胞兄弟姐妹的子女、孙子和曾孙之间的爱情婚姻关系。
这样,本氏族的兄弟或姐妹就必须在通婚的对方氏族中寻找情侣,不过仍旧是共夫和共妻的形式,生产的子女依旧是“不知其父,只知其母”。
这种爱情婚姻形式下,男子死后,要葬在本人出生的氏族墓地,不能和女方姐妹同墓合葬,其所生的子女归女方所有,死后同妈妈合葬,不能同爸爸合葬。此亦为古书中所说的“感天而孕”的情形,由于那时候的人类还不可以理解生殖与性行为的关系,而归为上天的神力创造的缘故。
4。对偶婚
对偶婚是介于亚血族婚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一个爱情婚姻形式。即异姓同辈男女在或长或短的时期内实行一男一女对偶同居关系,以女子为中心,男子只有在女子家里过夜的权利。是一种两相情愿、不受管束而稍有固定的爱情婚姻形式。
男女各自的情侣可以想换就换,不受管束,所以子女仍旧是“知母不知父”的状态。早在群婚制时期,对偶婚现象就时有发生,很长久内,两种爱情婚姻形态是并存的。
在对偶婚盛行时期,亦有一名男子与多名女子,或者一名女子与多名男子的牢固结合。现今许多少数民族的习俗中仍有对偶婚形式的展现。
5。赘婚
赘婚即男嫁女娶,俗称“倒插门”。是男嫁女娶,从女居的爱情婚姻形式。在对偶婚时期,男子到女子家过夜,有时参与女家劳动,有时参与自己家劳动,不过所生子女归属女方。到了一夫一妻制时期,那么是女子嫁到男家并在男家劳动,所生子女也属于男方。
因为那个时候生产水平有所提高,为了弥补补充女子“从夫居”的损失,有能力的家庭会拿出一定的礼给女家作为赎金,建立女嫁男娶的爱情婚姻形式;
不过一些生活有困难的家庭缺少钱财,唯一的办法就是使自己的子弟到女家从事一定期限的无偿劳动,以实现换到老婆的爱情婚姻关系,这便是古书说的“家贫无有聘财,以身为质”。
男子给女家劳动的时间有长有短,长则几年,短则几月。此间,男子要接受女家的监督,并经受各式艰苦的考验,以证明本人有养家糊口的能力,才被允许出嫁或入赘,这算是一种考验,所以又叫“考验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