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肩论、劫财论、阳刃论、杂气论-御定子平-(算命比肩劫财)
P22、比肩论
凡比肩之有刑突破害者,不独有阋墙之变,而凡一切交游上下之间,必有动而见尤者。大运流年,再遇比肩得势,其败可立待矣。若比肩得力,年上见之,则荫于祖父;月上见之,则庇于朋友;时上见之,则赖于子孙,又不但在同气连枝也。
居士:比肩喜财官、伤官、食神,忌劫比、刑突破害。
劫财论
大概喜忌与比肩相等,而破败之应,其祸更甚于比肩。总宜官煞有力,方不为忌。
倘逢时上劫财,运交五十以外,时上用事,则晚景萧条,一败如洗,顿有昔盛今衰之感矣。惟运行生财之地,不可概以此论。
居士:劫财用官杀。大概劫财同比肩同用。
P23、阳刃论
其取用也,大率与建禄相似,喜偏官,喜伤食,忌重见刑冲,忌魁罡,忌太旺。
盖煞无刃不显,刃无煞不威;刃煞俱全,非常发迹矣,总宜得用,忌见劫财。
日刃与阳刃同法,大要总宜安静,喜会合而不喜刑冲,须有物以制化之。
居士:“其取用也,大率与建禄相似,喜偏官,喜伤食,忌见重、见刑冲,忌魁罡,忌太旺。”原文校注已注明有“见”字。在标点切分上位置。见重指:原局有刃大运又见此刃。
阳刃用偏官、伤官、食神、三会、三合六合,忌重见、刑冲、魁罡、太旺。
外附论例二则
如 庚申、己卯、甲寅、庚午,甲日见卯为刃,庚是七杀,杀本足以伤官,而卯中乙木与庚相合,则煞与我有情,喜行南方运,因此为贵。
又如辛酉、甲午、戊午、甲寅,煞刃两全,而复有印绶,可以贵矣。不合年上透出辛金伤官,运行辛卯,犯伤官原有之神;岁当壬辰,壬克火印,辰生七杀,谓之生煞坏印,故凶祸立见。
居士:上举两例皆以月上见刃,为取格之法。其实也就是说都是三杀要制的命。第1造入火运制杀有功所以当官。第2造入官运混,流年财星党杀所以凶。
读《御定子平》笔记7。杂气论五行论
P二十四。杂气论
辰中有乙癸戊,戌中有辛丁戊,丑中有癸辛己,未中有乙己丁。
至于喜用神,必以天干透出者为真。
如果日主是甲,而得丑月,丑为甲贵,辛则正官,癸则正印,己则正财,要看八字透出何字,随其所取来定吉凶。但库中之物,无物以开之,不能发福也。开之怎样?亦曰刑突破害而已矣。
&大抵杂气,最要财多,便是贵命。 若柱中先有刑冲,复行刑冲之运,其福反减;也有库多不发,虽有刑冲无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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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比肩之有刑突破害者,不独有阋墙之变,而凡一切交游上下之间,必有动而见尤者。大运流年,再遇比肩得势,其败可立待矣。若比肩得力,年上见之,则荫于祖父;月上见之,则庇于朋友;时上见之,则赖于子孙,又不但在同气连枝也。
居士:比肩喜财官、伤官、食神,忌劫比、刑突破害。
劫财论
大概喜忌与比肩相等,而破败之应,其祸更甚于比肩。总宜官煞有力,方不为忌。
倘逢时上劫财,运交五十以外,时上用事,则晚景萧条,一败如洗,顿有昔盛今衰之感矣。惟运行生财之地,不可概以此论。
居士:劫财用官杀。大概劫财同比肩同用。
P23、阳刃论
其取用也,大率与建禄相似,喜偏官,喜伤食,忌重见刑冲,忌魁罡,忌太旺。
盖煞无刃不显,刃无煞不威;刃煞俱全,非常发迹矣,总宜得用,忌见劫财。
日刃与阳刃同法,大要总宜安静,喜会合而不喜刑冲,须有物以制化之。
居士:“其取用也,大率与建禄相似,喜偏官,喜伤食,忌见重、见刑冲,忌魁罡,忌太旺。”原文校注已注明有“见”字。在标点切分上位置。见重指:原局有刃大运又见此刃。
阳刃用偏官、伤官、食神、三会、三合六合,忌重见、刑冲、魁罡、太旺。
外附论例二则
如 庚申、己卯、甲寅、庚午,甲日见卯为刃,庚是七杀,杀本足以伤官,而卯中乙木与庚相合,则煞与我有情,喜行南方运,因此为贵。
又如辛酉、甲午、戊午、甲寅,煞刃两全,而复有印绶,可以贵矣。不合年上透出辛金伤官,运行辛卯,犯伤官原有之神;岁当壬辰,壬克火印,辰生七杀,谓之生煞坏印,故凶祸立见。
居士:上举两例皆以月上见刃,为取格之法。其实也就是说都是三杀要制的命。第1造入火运制杀有功所以当官。第2造入官运混,流年财星党杀所以凶。
读《御定子平》笔记7。杂气论五行论
P二十四。杂气论
辰中有乙癸戊,戌中有辛丁戊,丑中有癸辛己,未中有乙己丁。
至于喜用神,必以天干透出者为真。
如果日主是甲,而得丑月,丑为甲贵,辛则正官,癸则正印,己则正财,要看八字透出何字,随其所取来定吉凶。但库中之物,无物以开之,不能发福也。开之怎样?亦曰刑突破害而已矣。
&大抵杂气,最要财多,便是贵命。 若柱中先有刑冲,复行刑冲之运,其福反减;也有库多不发,虽有刑冲无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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